杨安不知道元氏派出了人要弄死自己,他如今正在揍人呢。这年头,大的家族都会养私兵,杨家也不例外,而且数量还不少。杨震怕皇帝忌惮,没有让皇帝知道这部分私兵的存在,也没有告诉儿子,只在去世前将统帅私兵的信物给了杨安。杨安这次就是来接收私兵的。不过私兵们看着他那幼稚的小脸,都不信服这个一个主帅,哪怕他是老国公的孙子。而且那些将领们还听过了杨安在京城中的纨绔之名,让他们如何能够服杨安的管?
既然不服管,那就打吧!军队中信奉的可是实力至上。
于是,杨安开始揍人了,先是一对一地揍,然后一对二、一对三……最后所有的将领都一起围攻杨安,还是被杨安揍趴下了。
众人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
“小将军不愧是国公爷的孙子。”一位姓苏的将军朝杨安竖起大拇指。
杨安呵呵地笑:“我可是祖父亲自教导出来的。”
苏将军疑惑地问:“小将军既然是老国公爷教导出来的,但为什么京城中却传说小将军是个纨绔,只会吃喝玩乐,给国公府丢脸呢?”
“因为”杨安顿了顿,见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盯着自己,遂公布答案,“皇帝不希望镇国公府呃子孙太优秀了,祖父让我藏拙。”
“哦……”众人明白了,老镇国公是出于皇帝的忌惮才让孙子装纨绔的。
杨安扫了众人一眼,没有将元氏故意引导他的话说出来。他不想这些兵将们因为元氏而讨厌上杨辰。杨辰虽然是元氏的儿子,但被杨鹏和元氏教导得不错,很正直。
杨安在军营中暂住了起来。为了不暴露,军营是建立在山中的一处山谷中的,后勤们每隔一段时间出谷采购一次粮食。因为银钱悠闲再加上怕买多了粮食被有心人发现,每次采购的粮食数量都不是很多,以至于士兵们并不能完全吃饱,每天只能吃两顿饭,还是一干一稀。但就这样,已经让士兵们很满足了。
“就连皇帝的军队中的人都没有我们吃得好。”姓霍的将军道,“他们同样一天吃两顿,还都是吃稀粥,不像我们一天能够吃一顿干的,偶尔还能够打猎回来改善伙食。”
杨安喝了一口稀粥他拒绝给自己开小灶,吃饭都跟士兵们一起吃,吃同样的东旭道:“为什么不自己种粮食?”
“哈?自己种?”众将军傻眼。
苏将军道:“我们是士兵,怎么能种地?”
杨安:“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
杨安:“吃饱饭对士兵才是最重要的,饿肚子的士兵哪里有力气打仗?你们生活在山谷中,这谷里倒是有不少空地适合种田,你们可以让士兵们收拾出来,在练兵之余进行耕种,收获粮食后也能够让大家每天多吃一顿饭。”
将军们闻言左右掉头相互进行讨论,最终觉得杨安这个办法可行。
杨安装做从袖子中拿东西,从储物仓中拿出土豆和玉米,双手摊平,伸到众人眼皮底下。
“这两样东西,一个叫做土豆,一个叫做玉米,是我让人从遥远的海外找回来的高产粮食。土豆种植后,亩产可以达到千斤,玉米也能够达到亩产六七百斤。”
“千斤?”众人齐齐瞪大了眼睛,他们以为自己同时幻听了。
“那个,小将军,你,你不会说错数量了吧?”霍将军支支吾吾地问道,他不是想质疑小将军啊,实在是小将军说得太离谱了。他虽然不是农家出身,但他手下有不少农家子弟出身的,从他们口中,他知道了如今粮食的平均亩产量:两百斤。这还是风调雨顺的结果,如果期间遇到什么天灾之类,产量会减少许多。
“没有。”杨安道,“正是因为知道这两种作物的产量,我才会让人去海外寻找的。万幸,我的运气好,找到了这两种作物。”
“那实在太好了。”苏将军一拍大腿,“如果真有这么高的产量,以后我们就不用饿肚子了。每天想吃几顿饭就吃几顿饭。”
孙将军的副将陈将军提醒他:“苏将军,这土豆和玉米只有这么一点点,想要种出足够我们吃饱的粮食,不知要多久啊!”
“呃……”苏将军的笑容僵住了。
杨安笑道:“玉米上的每一颗玉米粒都是种子,土豆发芽后也可以切成块种植,一个土豆能分十几块。先种出一批来,再接着种植。这两样作物都能够一年种两次,不到三年时间就能够种出供全军吃的土豆和玉米了。这期间再种一些别的粮食,保证大家一天两顿都能够吃上干的。”
“是,小将军。多谢小将军。”众将士高兴地应道,第二天就热火朝天地开垦田地了。杨安拿出银钱让人出山外购买良种和工具。杨安离开镇国公府的时候就计划好了来山谷军营中,当着看军营中缺什么就帮着弄到,因此身上带了不少钱他只要一要钱,元氏就会不问理由地给他,务必将他养成纨绔子和败家子,到省了她许多麻烦。
等到农具被买回山上,杨安看到直辕犁,这才想起如今曲辕犁还没有发明出来,大家用的都是效率不高的直辕犁。
杨安问苏将军:“士兵中有会木匠的吗?找几个来帮我做事。”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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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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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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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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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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