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班主柳伴月便起床巡视检查,看有没有戏服或者道具被落下没有打包的,其他人都还在睡,除了收夜香的人,镇上的人也不会这么早起,四周很安静。
忽然,一阵小儿的啼哭声划破了这份安静。柳伴月微微吃惊,他听到哭声离他很近,仿佛就在院子外面一样。柳伴月急忙几步来到大门边,打开大门,果然见到大门的台阶前放着一个包裹,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婴儿似乎被夜风冻着了,哇哇地大哭着。
柳伴月微微愣了愣,叹了口气,将孩子从地上抱了起来。可怜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被家人抛弃。
说来也怪,孩子被他抱起来后,停止了哭泣,并对着柳伴月格格格地笑了起来,仿佛知道柳伴月会是帮她的人一般。
柳伴月走南闯北,心肠已经磨炼得刚硬,但面对小孩子这纯真可爱的笑脸,不知怎的竟然心软了。
他伸出一只手点了点小孩子娇嫩的小脸蛋,轻声道:“罢了,如果你亲生父母真的不要你,你就做我的孩子好了。”
小孩子的那阵哭声不小,院子里面的人都被吵醒了,打着哈欠出门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师兄,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问话的人是柳伴月的师弟柳随风,他和柳伴月以及另外一个师弟柳弈星的年岁一样大,不过柳伴月是唱花旦的,年纪大了就不能再上台,做了班主,而柳随风与柳弈星是唱老旦和老生的,年纪大了依然可以上台。
“拣到一个孩子,就放在我们院子门口。”柳伴月答道。
“哟,谁这么缺德?孩子这么小就扔了,还扔在咱们这里。”柳弈星走过来道。戏子属于下九流,身份很低,好好的孩子被戏子养大,身份上天生就被别人矮了一截。柳弈星因此才会说扔孩子的人缺德。
柳伴月道:“咱们再多停留一天,去镇上问问这孩子是谁家,最好能够帮孩子找到家人。”
柳随风伸手捏了捏包裹孩子的包裹的料子,说道:“包孩子的小被子都是绸缎做的,这孩子肯定出生富贵。”
柳伴月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孩子被扔掉只怕有内情和龌蹉,很难被家人认回去。
“实在找不到这孩子的家人,我就认这孩子做女儿,以后也有给我养老的了。”
“这是女孩儿?”柳弈星问。
柳伴月嗯了一声:“是个女孩儿。”
柳随风皱眉:“班子里都是男人,多了一个女孩儿,怕是不好吧?”
柳伴月:“没关系,以后让这孩子穿男装,当做儿子养。”
柳随风:“……”
柳弈星:“大师兄给这孩子取个名字吧。”
柳伴月:“就叫平安吧。”
平安砸吧砸吧小嘴,认可了这个名字。
柳弈星看着平安砸吧小嘴的样子,猜测道:“这孩子不会饿了吧?”
柳随风道:“这孩子可真乖巧,肚子饿了也不哭闹。”
柳弈星道:“怎么不哭闹?我们不就是被她的哭声闹醒的吗?”
柳伴月道:“这孩子哭是因为害怕,被冻坏了,自我将她抱起来,她就不哭了,是个聪明又懂事的。”
“懂事?”柳随风笑道,“师兄,你这刚当上爹就有傻爹心态了。这孩子看起来不过半岁大,怎么可能会懂事?”
平安:小爷生而知之,怎么会不懂事?
不过她还不能说话,不能出声抗议,只得扁了扁嘴。
柳弈星惊奇地道:“你们看着孩子扁嘴了,她不会真的听得懂我们说的话吧?”
“说不定呢。”柳伴月抱着孩子笑,大声吩咐道,“春龄,去煮早饭,弄一碗米汤出来。”
“是。”十四五岁的少年说道。
春龄、夏龄、秋龄和冬龄四个孩子差不多大,是柳伴月三人的徒弟,如今已经能够上台表演了。不过他们的技艺还差点儿火候,上台时间少,大多数时间除了训练就是做些杂活了。不过也就这一两年了,他们都快要出师了,到时候就要一心在表演和锻炼唱功上,不会再让他们做杂活。
天亮后,柳伴月带着小孩儿去找她的家人,不过镇子里没有人家丢了孩子,最后柳伴月从客栈小二口中得知客栈做完住了几个人,他们是带着婴儿的,不过这些年一大早就结账离开了,小二注意到他们走时没有带着孩子。
“这孩子看来很像那些人带来的。”小二看了看包小孩儿的小被子的花色,对柳伴月道。
“看来这孩子是那些故意丢掉的了。”柳伴月叹了口气,抱着小孩儿,对她道,“平安,以后你就是我的女儿了,爹一定好好照顾你,把你养大。”
平安“啊,啊”地应和着,她觉得这个爹不错,长得顺眼,对她也好,比她那个只听到过没有见过的亲爹好多了。决定了,以后就将眼前的人当成亲爹孝顺。至于亲娘?哼哼,一听说自己不是儿子而是女儿就各种嫌隙的女人,她才不会认那人做娘呢!还有那个容不得妾侍孩子的嫡母,她也不会认的。
自此后,平安就成了柳伴月的“儿子”——对外说法。
第二天,庆喜班就带着平安离开这个小镇,一路南下。柳伴月与柳随风和柳弈星商议了,决定还是到南方落脚。南方,特别是江南一带的富人多,即使是一个小镇上,也不缺少乡绅富商,在那边定居下来,他们的戏班子即便不能赚大钱,应该也能够保证能够维持下去。他们三个的年纪都大了,也都想安定下来了。而且,说不定他们还能够娶到媳妇,生下他们的后代。即使孩子依然是贱籍,但总算有给他们传宗接代的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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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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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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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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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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