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朱高燧听到这句话,绝对会吐血。他要做的可不是安氏的晚辈,而是安氏的老公,甘飞宇的继父。
安氏被甘飞宇的这句话说动了,决定跟着儿子一起去朱高燧的庄子玩。这样说来,朱高燧也算是达到目的了。
翌日,朱高燧亲自上门接人,带着母子两个去往他的庄子。
朱高燧的庄子离北平城有很大一段距离,马车行了一天的路才到了朱高燧的庄子,他的庄子已经接近边关了。庄子里面的田地很少,大部分是草原,蓄养了牛羊马匹。安氏发现朱高燧将庄子规划得非常合理,甚至在庄子里面设置了一个纺织工坊,将羊毛纺织成粗布和毯子供应军队使用。
这一项完全震住了安氏,用羊毛织布,即便在后面的大清朝都没有出现过啊!难道这位朱高燧是个穿越者?安氏不由仔细打量朱高燧。
朱高燧发现安氏打量的视线,心中得意。这是安氏发现自己的好,开始注意自己了吗?却不知道自己一半的马甲被安氏给扒了。
朱高燧蠢萌的表现让安氏既黑线又好笑,这一位就算是穿越者也是一个比较单蠢的穿越者,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不是那种“劳资是主角,其他穿越者都是畔脚石,都给劳资去死”的货的,以后可以和平往来。
安氏和甘飞宇在朱高燧的庄子住下来,整个庄子就只有他们三个主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在家里面还要自在,甘飞宇玩得乐不思蜀。
“娘,一起去骑马啊!”甘飞宇如风一般跑进安氏的房间,小家伙脸上泛着红晕,看起来健康极了。
“好,你等娘换一身衣服。”安氏进入里间换了一身方便行动的男装,跟着甘飞宇出了自己住的小院子。朱高燧等在院子外面,看着英姿飒爽的安氏,眼睛一下子亮了。
“这身衣服非常适合夫人的气质。”
安氏抿唇一笑,也不搭话,只微微向朱高燧行了一礼,搭话的活儿全由甘飞宇负责。
朱高燧挠了挠后脑勺,唉,任重而道远啊!
安氏虽然会骑马,但为了不让甘飞宇怀疑——毕竟以她的经历,不会骑马才正常——装做不会骑马,需要人教授。这就便宜了朱高燧。这可是接近心上人的好机会啊。当然,朱高燧知道安氏会骑马,所以只做了个教授的样式,帮忙掩盖安氏会骑马的事实。安氏深深地看了朱高燧一眼,这个家伙真的很有意思。
等到安氏“学会”了骑马,朱高燧带着安氏和甘飞宇骑马在庄子里转悠,参观了庄子的养殖场以及各种工坊。除了纺织工坊,庄子里面还办了肉干加工坊。靠着养殖场和工坊的收入,庄子里面的人的日子过得不错,没有任何人挨饿受冻,这在寻常百姓中简直就是处身天堂一般的好日子了。因此,庄里的人非常感谢让他们吃饱穿暖的主人朱高燧。
“殿下,那里的房子是做什么的?也是工坊吗?”甘飞宇指着一处新修建的房子询问朱高燧。
朱高燧道:“不错,那处是新工坊,制做奶粉的。”
“奶粉?是什么?”甘飞宇好奇地问。
朱高燧答道:“奶粉啊,就是将牛奶、羊奶除去水份后制成的粉末,这样子利于保存,想喝的时候用热水冲泡就可以了。奶粉营养又健康,最长时间能够保存一年。”
“哇……”甘飞宇听得小嘴张得溜圆。
安氏扫了朱高燧一眼,小声道:“你以前是蒙牛公司的?”
朱高燧身体微微一僵,随即笑了,自己做了那么多超越这个时代的事情,安氏看出自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很正常。呃,自己的身份还是要捂严实了,就让安氏将自己当成一般的穿越者吧。
“你好,老乡。”朱高燧笑嘻嘻地对安氏道,“当初你向我父王献上土豆的时候,我就知道咱们来自同一个地方了。”
安氏恍然,难怪当初感觉到一股灼热的视线呢,原来是来自朱高燧。不过这人确实不错,知道自己从现在穿越而来,没有揭穿自己,也没有想法灭了自己。
“谢谢。”安氏真诚地向朱高燧道谢。虽然她不怕死,最多穿越回现代,但甘飞宇年纪还小,她离开了,甘飞宇要怎么办?她不想这个孩子受她连累。
“不用谢,咱们都是老乡嘛,相互照应是应该的。”朱高燧呵呵笑道,“这个世界就只有我们两个最能说得上话,以后要多来往啊。”m.χIùmЬ.CǒM
安氏闻言点地点头,知道朱高燧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了,安氏对他的戒备放开了,认下他这个老乡兼朋友。如同朱高燧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朱高燧是最能理解自己的一个人,何必疏远呢?
甘飞宇茫然地眨巴眨巴眼睛,问道:“娘,你们在说什么?”
两人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小,甘飞宇并没有听到。
安氏忙回答:“我们再说你这几天玩够了,也该收收心学习了。”
“啊?”甘飞宇皱起了小脸,他还没有玩够呢!不过这孩子是个自觉懂事的孩子,母亲既然说了,他自然会照做。
“我吃过晚饭就开始读书练字。”
“嗯,不错。”安氏赞了一句。
朱高燧笑眯眯地开口:“明天早上早起,我带你练习射箭和其他功法。”
甘飞宇高兴地点头应道:“好!”
安氏向朱高燧道谢:“多谢你,为这孩子费心了。”
朱高燧笑道:“没什么的,且不说他是老乡你的孩子,也算是我的晚辈,他本人就挺可爱的,一个好孩子,我很喜欢他,跟他很合得来。”
安氏想到甘飞宇说朱高燧是自己朋友,算是安氏晚辈的话,忍不住好笑不已。
朱高燧疑惑:“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安氏收敛了笑容,转移话题,问道,“你有想过做皇帝吗?”
身为一个穿越者,有强大的外挂在,会没有野心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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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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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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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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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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