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写手的古代体验手札>第四十七章 被赶出家门的继母九
  说白了,朱棣迁都北平唯一目的就是稳固自身权力,其他都是次要的!相比南方文人集团聚集的前首都金陵,北平一直都是朱棣的藩王驻地。放眼全国,就这里对自己最为有利。而自从朱棣篡位后,南方文人集团对朱棣非常不感冒,他是傻了才会生活在这群对自己没有好感的文人的包围中。

  这些大道理,甘飞宇不是很明白,安氏也没有详细给他解释,道:“据说先皇在世的时候就有过迁都的打算,并不是很想待在金陵。”

  “据说先皇把自己的老家凤阳府定为中都,且有意迁都关中,他曾经派先太子考察陕西,可惜太子回来后就病逝了,先皇年老,有心无力,便没有再迁都。不过先皇确实有离开金陵的想法,而燕王迁都的话,并不算不孝先皇。”

  甘飞宇佩服地盯着自家亲娘,眨眨眼睛:“娘,你怎么知道这些内幕的?”

  安氏笑着点了点甘飞宇的脑门:“不告诉你。”

  甘飞宇捧着小脑袋,哀怨无比。

  三婶过来禀报已经做好了午饭,安氏起身带着甘飞宇前往饭厅吃饭,对三婶等人道:“你们也去吃饭吧。”

  两母子吃饭不喜欢有人在旁边看着,也不会让人服侍,都是将人打发了下去的。三婶和小丫鬟闻言退出饭厅,自去吃饭不提。因为主人家的淡定,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也淡定了许多,慢慢地吃着饭,不像北平城内的其他人,害怕得食不下咽。

  城外的喊杀声持续了一天一夜,等到两母子从睡梦中醒来,喊杀声已经全部停止了,大门外面有了人走动的声音,还有人欢呼的声音。甘飞宇在家中待不住,吃了两个包子做早餐,就带着刘三和刘杨出门了。过了好一会儿,甘飞宇带着两人回来,给安氏回报北平城中的最新动向。

  “三公子带兵返回救援北平城。城外的敌人早就被热气球扔下的炸药弄得伤亡了一半的人,三公子回来后与王妃内外夹攻,全歼了所有的敌人。”

  甘飞宇说得眉飞色舞,手脚还比划着:“……三公子好厉害,据说一箭就射死了带兵的将领,让敌方的人马全部惊呆了,他趁着机会带着兵马大杀特杀,让敌军溃不成军……三公子穿着黑色盔甲,看起来好威风好帅……”

  俨然一个脑残粉。

  正说着话,忽然门房进来禀报:“夫人、公子,有位军爷前来找夫人。”

  安氏略微惊讶,但没有惊慌,吩咐门房:“把人带进来吧。”

  过一会儿,门房带着一个身穿盔甲的校尉走了进来。

  “在下窦康成见过夫人公子。”

  “窦校尉有礼。”安氏给窦康成回礼,“不知窦校尉找小妇人有何事?”

  “安夫人,王妃和三公子请夫人和小公子去王府一趟。”

  安氏不解,徐王妃不是说要等朱棣回来才给他们奖励吗?怎么现在就要召见她们?难道朱棣也回到了北平城?

  朱棣没有回到北平城,不过朱高燧想要找借口见她从而亲近她啊!

  安氏带着甘飞宇来到燕王府,见到了目光灼灼的朱高燧,那目光,让她觉得熟悉,但她确定,她根本不认识朱高燧。

  “安夫人果然如同母妃所说活的一半不似寻常女子。”朱高燧开口道,“这次多谢安夫人向母妃进献的热气球,才让我方轻松战胜朝廷的军队。我代父王多谢安夫人了。”

  安氏急忙还礼,口中连说不敢,表现出一副拘谨的样子。她并不想跟这位三公子多接触,这一位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作死的典型,她可不想被朱高燧连累。

  然而,她不想,朱高燧就会冷淡她吗?太天真了!朱高燧对他们母子简直热情得不能更热情了,而且甘飞宇本就崇拜英雄,朱高燧又对他非常好,甘飞宇立刻就成了朱高燧的脑残粉与跟班。

  “安夫人,我跟甘公子一见如故,我会在北平多待一段日子,这段日子,就让甘公子跟在我身旁吧。”朱高燧笑眯眯地对安氏说道。

  安氏低头看了看甘飞宇期待的小眼神,无奈地在心里面叹了口气:“小儿就麻烦三公子了。”

  算了,最多以后朱高燧作死的时候自己暗中进行破坏,让他一事无成,也不用惹来明仁宗的忌惮。xiumb.com

  朱高燧要走的就是儿子路线,先将甘飞宇搞定,再让甘飞宇帮自己给安氏撮合。安氏又不是古代土著,不可能存在为死了的老公守节的想法,她应该会很尊重儿子的意愿,只要搞定甘飞宇,自己就有了娶安氏的希望,虽然可能性会很小,但至少比之前两个世界中多啊!

  朱高燧在北平城中待了十天,十天里,甘飞宇都是早出晚归,成天跟在朱高燧身边,跟朱高燧越来越亲密。朱高燧离开北平的时候,甘飞宇还非常不舍地哭了鼻子。

  “你就那么喜欢朱高燧吗?”安氏好奇地问。

  甘飞宇猛点头:“三公子对我可好了,教我武术、教我射箭还教我骑马。他还说了,等到战争结束,他下次回北平的时候就送我一匹马。”

  安氏听着甘飞宇的话,她怎么觉得甘飞宇是将朱高燧当成父亲一样崇拜亲近了呢?呃,是这孩子想念父亲了,所以自动将朱高燧代入父亲的角色了?不过甘飞宇口中的朱高燧跟资料上描写的朱高燧没有一点儿相同的,资料上的朱高燧嚣张跋扈、性格暴虐,但现实中的朱高燧却如此亲切地对待一个孩子。所提,朱高燧是得罪了史官吗?

  甘飞宇常常在安氏耳朵边说着朱高燧,使得安氏对朱高燧的印象逐渐得到改观,坏印象扭转为好印象,不过再多久没有了。虽然甘飞宇喜欢朱高燧,但对安氏来说,朱高燧就是一个陌生人。

  北平城中恢复了正常,安氏又将甘飞宇送进了学堂。学堂的学习非常繁重,甘飞宇沉浸于学习中,没有时间再说朱高燧,安氏的耳朵边终于清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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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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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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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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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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