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如今还不算是正经的城市,而是军事卫所。最大的作用,就是作为京师的海防。
孟南贞选择在这里登陆,因为这里距离京师最近。
算算时间,天启驾崩估计就在这几日。这么关键的时刻,他必须要待在信王的身边。
钦差驾临,天津卫的大小官员自然全都出迎。
天津卫指挥使陈帅和锦衣卫千户董坤,是此时天津卫的最高长官。
按理说,锦衣卫的衙门在天津,锦衣卫的指挥使等头领也应该在此处才对。然而无论是田尔耕,还是许显纯,却都在京师。
毕竟明朝的政治中心是在京师,作为锦衣卫的头领,他们可不想远离权力中心。
也不知道当初把锦衣卫衙门设在天津的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两人当中,陈帅的心情十分复杂。
他是卫指挥使,手下有数千兵丁。可是在看到从战舰上登陆的步兵后,他就感受到了如山的压力。
无他,这些士兵看起来太彪悍了。
特别是他们的行动,哪怕是在登陆,也都整齐划一,井然有序。最难得的是,整个过程都鸦雀无声。
作为军中宿将,陈帅实在想不明白,这些士兵是怎么做到的?
这些士兵,自然是在辽东战场上大放异彩的火枪兵,阵斩了豪格。
战报传递回京师,天启和信王大悦,已经责成这支步兵赶赴京师,接受陛见。
明面上的说法是因为战功的荣誉,但其实呢,这支新军担负着重要的任务。
那就是维稳。
虽然曹化淳已经进京,接任了御马监掌印太监。但他这个新太监和腾襄四卫的将佐、官兵,还处于磨合当中。
而且鉴于腾襄四卫之前曾经生过乱,所以无论是天启,还是信王,都无法给予他们完全的信任。
在这个新旧交替之际,必须要有完全忠于信王的武装力量,能够镇住局面才行。
正好孟南贞拉起来的这支新军,不但武器先进,而且先后经过了台湾和辽东两战,足以对抗腾骧四卫和京师里的其他军事力量了。
相比起陈帅的唏嘘,董坤就要直接的多。
“公公,如今天津锦衣卫尽在掌握之中。公公有所吩咐,卑职定当全力以赴。”
孟南贞明白,这个锦衣千户是要投诚了。
他自然是欣然接受了。
因为他很清楚,这个董坤在崇祯朝可是担任过锦衣卫指挥使的。
那么就足以说明,他不是魏忠贤的人,并且很得崇祯的信任。
“你要做的很简单,就是控制住这里的锦衣卫衙门。无论京师里来了什么命令,都不得有一兵一卒被调走,明白吗?”
董坤神情坚定。
“公公但请放心,只要卑职还活着,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离开天津。”
孟南贞的手指头点在他的肩膀上。
“把只要两个字去掉,你必须要活着,而且也必须完成这个任务。实在不行,你可以动刀。所有的后果,咱家给你担着。”
董坤精神一振,感受到了浓浓的信任感和倚靠。
“是,谁敢不听卑职的安排,就是卑职的生死仇家,卑职绝对不容他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安排好了天津这边的事务,孟南贞一刻都没有停留,立刻北上,直奔北京。
田尔耕和许显纯虽然都在北京,但因为锦衣卫衙门在天津,所以锦衣卫的大部分力量也都在天津。
新旧交替之际,魏忠贤如果想要垂死挣扎,肯定要把天津的势力调动过去。
然而阉党那边存在着巨大的漏洞。
田尔耕和许显纯在北京待着太久了,自然也就忽略了在天津这边的经营。
结果导致董坤这么一个区区千户,就成了没有老虎在山中的大王。
不客气地说,现在的天津锦衣卫里,上下都只认董坤,而不认田尔耕这个指挥使。
没有了天津锦衣卫的增援,光凭阉党在京师里的力量,是翻不起什么大浪来的。
毕竟东厂被腾骧四卫一把火烧光了,到了现在也没有重建起来。
魏忠贤手中能够调动的力量,实在是少的可怜。
前往北京的路上,孟南贞骑在马上,看到了跟随大军一起行动的刘宗敏。
“怎么样,还适应吗?”
刘宗敏一身笔挺的军装,络腮胡子也刮掉了,看起来无比的精神。
“回公公,这里很好,我很喜欢。”
这家伙就是一个天生的将军,当初被孟南贞扔进军营之后,愣是摸爬滚打着一路攀升。
如今已经是新军第一团三营的二连长了。
之前在辽东战场上,就是他所在的连队火枪攒射,弄死了豪格的。
论功,这次之后,他少说也能当上副营长。
因为接受了现代化的军事教育,比起原时空那个纯粹在战争中积累经验成长起来的土将军,他将来的人生道路无疑会更加的辉煌。
“到了京师,你要打起精神来。很多情况都瞬息万变,你也多多帮助南和伯,知道吗?”
这支新军的统帅,就是南和伯方一元。
当初灭张进、王永光、李实的时候,这家伙暗地里投靠了孟南贞,不但没有被牵连,还成为了孟南贞的心腹。Χiυmъ.cοΜ
新军建立,矮个里拔萝卜,就让他担任了新军指挥使。
然而大明的这些勋贵们,说实话能力真的很差劲。
尽管方一元很努力,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要不是有英国教官帮衬着,这支被孟南贞寄予厚望的新军,说不定早就垮掉了。
孟南贞也没有办法,只能先将就着。就看新军里面,谁能够更早地成长起来,然后接过指挥权。
现在看来,不愧是在历史上留名的猛将。
刘宗敏的成长速度,十分的喜人。
不出意外,再有两、三年的功夫,这支新军就要交给他了。
从一个朴素的农民和铁匠,只用了两场大战,刘宗敏就变成了合格的军人。
“公公放心,卑职就算是睡觉,都会有备无患。”
刘宗敏不但成为了军人,在军中也勤奋好学,是军中识字速度最快的人之一。
没办法,孟南贞交待了,不识字、没文化的将领,将不会得到提拔。
为了往上爬,出人头地,刘宗敏迸发了前所未有的动力。
现在的他,竟然都能够用简单的英语和英国教官交流了。
孟南贞这边正在和刘宗敏交待,远处一骑不经意地在原地转了三圈,然后去找方一元了。
孟南贞却看在眼里,打马离开军列,跑进旁边的密林中。
在这里,骆养性已经在等着他了。
“公公,恭喜大捷归来,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啊!”
对这个马屁,孟南贞并不放在心上。
“京里情况如何了?”
骆养性赶紧严肃了表情。
“陛下已经不大行了,不能下地,经常咳血。太医说,左右就这几日的辰光。”
孟南贞唏嘘了一声,倒也没有多大的震动。
他本来就和天启不熟,而且熟知历史。有了心理准备,自然不会慌乱。
骆养性看在眼里,却对这位小公公的养气功夫佩服不已。
自从天启病入膏肓之后,整个京师可谓是群魔乱舞,所有人都开始了新的打算。
就连他们这些下面的人,都整日里绷紧了神经,生怕被殃及池鱼。
然而看到孟南贞自信满满的样子,骆养性也不禁镇定了下来。
这一次,不用孟南贞追问,他就主动汇报了新的情况。
“魏忠贤和崔呈秀如今已经闹的不可开交了,两人的矛盾已经拿到了明面上。魏忠贤几次三番向陛下进谗言,想要干掉崔呈秀。可陛下精神恍惚,无法理事,并没有答应。殿下更是打起了太极拳,坐看两人争斗。因为两人的破裂,阉党下面的人都很为难,如今都在选择着阵营。”
孟南贞嘴角一弯,不免高兴了几分。
自己辛苦布置了那么久,如今终于见到了效果。
在天启行将驾崩的关键时刻,阉党的两个头领竟然陷入了内斗。这对于信王稳定继位,将有着莫大的好处。
“你回去之后,盯死了田尔耕和许显纯。这两人是魏忠贤的爪牙和打手,没有了他们,魏忠贤就是没牙的老虎,不足为惧。”
骆养性领命而去,孟南贞依旧率军前行。
三日后,他终于见到了京师的城墙。
在城外安顿了新军,孟南贞只身进城,准备前往回宫复命。
差不多有一年没有回来了,出乎意外的是,京师竟然好似繁华了许多。
行走在街道上,甚至随处可见各种西洋的新奇物事。而百姓们则习以为常,并没有什么喧腾。
看来开海通商的好处,已经渐渐地影响到了这里。
这些都是他一力促成的。
看到这个老大帝国的变幻,孟南贞也是欣慰不已,比任何时候都有一种成就感。
唯独比较纳闷的就是,京师里的人神情都不是很好。行色匆匆,容貌低沉,似乎将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一般。
没等孟南贞去探究呢,皇宫也遥遥在望了。
突然之间,一道悲凉绵长的钟声遥遥传来,席卷了京师的所有街道。
路上的一切喧闹全都停止了下来,所有人都驻足望向钟声响起的地方。
随后,同样的钟声又一次响起。
三次、四次、五次,短短时间内,一共九声钟响清晰可闻。
而钟声传来的方向,赫然是景阳宫!
当九声钟响停止的时候,无数的百姓全都默默地跪下,面朝着皇宫的方向。
孟南贞也是震惊不已,赶紧一抖马缰。
“快,去皇宫!”
成千上万跪拜的百姓当中,他们这一行人格外的醒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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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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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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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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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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