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这里叫做故宫。
面对着巍峨壮观的建筑群,具备传奇色彩的皇家园林,他一咬牙……花了六十大洋。
不过此时此刻,他站在这里,却看的很清楚。
眼前的紫禁城,和他作为游客时候见过的,明显有些不同。
不但建筑显得更加瑰丽壮观,新颖鲜活,即使是眼前活动着的人,也和寻常的游客不同。
挎刀持剑的护卫,步伐聘婷的宫女,弓腰疾走的太监,都不可能是后世的故宫里出现的形象。
那么也就是说,他这一次,是穿越到了古代的紫禁城。
而看着眼前这些人的服饰,凭借着他不算丰富的历史知识,也能够依稀辨认的出,这里应该是明朝。
谢天谢地,不用脑袋后面拖着一根猪尾巴了。
不过放心之余,他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这一次地府的系统总算是靠谱了一回,果然给他安排了世界上最豪华、最大、最舒适的房子,让他可以安安稳稳的过起锦衣玉食的生活来。
能够出现在皇宫里,他的身份还用怀疑吗?
不是皇帝,就是皇子啊。
可不管是哪一种,都意味着他这一次终于不用受苦了。
而且权倾天下,可以为所欲为,又能有最漂亮、最尊贵的女人在身边。
想一想,美滋滋啊。
看来地府的系统在坑了他几次之后,终于良心发现,让他体验神仙一般的生活了。
“哎呀,这天气真是美得很!”琇書蛧
抬首仰望,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真是一个适合穿越的好日子啊!
那么问题来了,他这次是穿越成了谁呢?
庄璧眉头一皱,准备好好回忆一番。
不过却有人比他更快,率先道破了他的身份。
“小贞子,你杵在这里干什么?”
一个阴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让庄璧不自觉地就瑟缩了一下,心底产生了一丝惶恐。
“啊……”
他连忙转头,就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太监,正用阴晴不定的眼神在看着他。
奇了怪了,这太监看向自己的目光为什么如此桀骜?
据他所知,太监都是奴仆啊,怎么敢对皇帝或者皇子如此不敬?
等等,难道对方是明朝有名的大太监,所以连皇子也不怕?
一瞬间,庄璧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等人的身影,同时在思考,对方会是哪一个。
可他这幅做派,却让那个太监气歪了鼻子。
“小贞子,你是傻了吗?竟然敢不理咱家的问话?”
庄璧回过神来,前后左右上下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发现这周围只有他和那个死太监。
那么也就是说,他问话的人……
其实是他?
真是的,明朝那个皇帝或者皇子叫小贞子的,他怎么不记得?
可没容他嘲笑完呢,脸上的表情瞬间就愕然起来。
因为他忽然想起来,貌似什么“小贞子”“小邓子”“小桌子”之类的,好像都是太监的叫法。而且还是地位低微的小太监,才会被这么叫。
那眼前这个太监这么称呼自己……
庄璧猛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冷汗唰地就下来了。
抱着哪怕万一的侥幸心理,他慢慢地低下头来,眼神终于看到了身上穿着的衣服。
身量不大,个子不高,着一身暗灰色的粗布袍子,脚下一双沾满了泥巴的布鞋。
这就是庄璧对于自己新身份的第一印象,而很显然,穿这么一身衣服的人,地位可想而知。
反正他做过陈玉,对于古代社会的等级和阶层也算是精通了解,知道服饰、颜色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而在皇宫里,相比起眼前这位太监的大红蟒衣,显然两者之间的地位相差的似乎有点大。
不过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庄璧猛然想到了什么,脸色突变。
他也顾不得身前有人,连忙探手摸向胯下。
只是这一摸,他便瞬间面无血色,白眼一翻,直直地向后倒去。
昏厥之前,脑海里唯一的想法就是……
我的鸟呢?
好吧,重新醒来的庄璧,在大红蟒衣的注视下,真是生无可恋。
该死的地府系统,最终还是坑了他。
说好的世界上最大最豪华的房子没错,皇宫确实很大。
说好了身边有世界上最尊贵最漂亮的女人也没错,可太监也是在人家身边啊。
种种条件都好好的,唯独组合到一起,给了他一份莫大的惊喜。
庄璧瘫坐在地上,魂游天外,早已将生死不放在心上了。
作为一个男人,鸟都没了,还能在乎什么啊?
一想到从今以后都不是男人了,他就彻底的绝望了。默默地,眼睛也开始四处搜寻起来,想要找找有没有什么可以结束生命的家伙事。
他想要回到地府去,去和阎罗王、牛头、马面好好唠唠。
他相信,这一次一定可以有很多话要说。
奈何看了一圈,却最终失望不已。
周围一片空旷,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别说什么刀枪剑戟了,地上就连一根树枝都没有。
该死的,谁负责卫生的?
打扫的那么干净干什么?
他在这边怨天尤人,那大红蟒衣却不耐烦了,走上前来当即就踹了他一个跟头。
“混账,你是得了癔症吗?还不快点滚起来,老祖宗还等着呢。”
庄璧摔了一个狗吃屎,闹的灰头土脸,但是也因为这个冲击,导致他百脉畅通,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事。
他没有想错,他现在的身份,确确实实是一个悲催的太监。还是太监里面最低等级的杂役,刚刚入宫没有多久的那种。
继承这具身体的记忆得知,此人名叫孟南贞,乃是福建霞浦人。
跟随父亲北上寻亲,不料到了京师,父亲身染重病,一命呜呼。留下孟南贞一个小孩子举目无亲,生死难料。
恰好赶上皇宫里招收太监,为了活下去,这家伙便报名,因此而挨了那么一刀。
只是他挨了一刀没有什么,或许是时空的感应作怪,导致庄璧穿越到了他的身上,也成为了一名不能人道的太监。
本来变成太监就已经很悲哀了,没想到还要被人欺辱。
奈何他如今人生地不熟,孤苦无依,根本不敢反抗。否则的话,下场难料。
即使挨了打,为了不再受苦,他还是赶紧爬起来,不敢发呆了。
“公公息怒,是小的魔障了,不敢劳公公劳心伤体。”
见这个小太监说话得体,那大红蟒袍也不禁一呆,随即怒气也就去了。
“嗯,不错,还有点资质。不愧是老祖宗看上的人,好好做,将来有你的好儿。走吧,不能让老祖宗多等。”
说罢,大红蟒袍转身先行。
孟南贞无法,只好亦步亦趋地跟着。同时脑海里翻江倒海,想要尽可能地多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
奈何这具身体的年龄太小了,今年也只有十六岁,加上贫苦无依,根本没有什么见识。
记忆里除了家乡蔚蓝的大海,就只有一路北上的艰辛。
至于如今是什么年月,皇帝是谁,发生了什么大事,他是一概不知。
搞清楚了这个状况,孟南贞是暗暗叫苦,心情愈发的悲观。
变得不男不女,不能泡妹子不说,竟然身处什么时代都不知道,指不定将来要怎么倒霉呢。
胡思乱想之间,那大红蟒袍带着他一路不停,兜兜转转,竟然走出去了老远。而且越走越是荒凉,周围渐渐人迹罕至。
看到这一幕,孟南贞不禁慢慢紧张起来。
这老瓜皮不会是对自己有什么想法,诓骗自己来到此处然后下手吧。
看着他人高马大的,真要对自己动手,他现在可反抗不了。
他可是听说过一些秘闻,据说有些太监因为去了根,所以性情十分的变态。
该死的,这次麻烦了,怎么一穿越落地,就是最残酷的考验啊。
孟南贞一边胆战心惊,一边眼神慌乱地四处飘动,想要找好逃跑的路线。
一旦这老瓜皮真的要对自己不轨,管他是不是什么贵人呢,先逃为敬。
只可惜,紫禁城实在是太大了,各种建筑也让人眼花缭乱。走在其中,便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太清楚。
终于又穿过了三个堂室,那大红蟒袍带着来到了一处幽秘的小房子前。
“好了,到了,进去吧。”
眼见着前面的小房子仅有一道尺余的小门,孟南贞紧张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这要是真的进去了,自己还能逃过毒手吗?
可此时那大红蟒袍好死不死地,就站在了自己的身后,已经堵住了他能够逃跑的唯一路径。
此时想要反抗,除了被捉住之外,不会有任何的好果子。
孟南贞心思电转,决定还是要智取,不能冲动。于是便按奈下不安,心怀忐忑地推开了门,脚步轻轻地走了进去。
只是一进去,他便愣住了。
房间不大,而且因为没有窗户,显得阴暗无比。
不但如此,这房间里竟然已经有了不少人。
隐晦不明的光线下,依稀可以看到,还有七八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小太监站成一排。
虽然挨着很近,但因为光线的原因,竟然都看不清他们的相貌。
而最惹人注意的,则是这排小太监前面的摆放着一张硕大的香案。
上面供奉着观世音菩萨,香火缭绕,愈发给这个密闭的空间增添了几分神秘。
听到他进来的脚步声,那个正在观世音像前上香的人转过身来,目光如点,扫向了孟南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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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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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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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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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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