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阴之九家[穿书]>第14章 李道解释路易两家,易嫚
  阴明珠出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给李道打电话。

  缘来馆的电话声响起,看着那个美轮美奂的古董电话,宁自泊虎视眈眈。

  他挣扎了好久,电话声像催命似的响个不停,也充耳不闻。

  李道和重明出门散步了,现在他有两个选择:

  一嘛,出门叫李道回来。这个风险比较大,冒然打断她的原计划,会让她心情不好,心情不好会变得更挑剔,到头来倒霉的还是他。可是不叫她回来,如果是大事……

  好头疼。

  或者,他把电话接起来。

  别看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宁自泊的纠结并非毫无理由。

  李道作为一个十级假洁癖的女神,谁都不知道她洁癖在什么地方。

  她能一件大衣穿一个冬天不嫌脏,可出门回来后,拿酒精给所有带出门的物品消毒个彻底也是她。

  万一柜台上的电话是她的禁忌,一旦动了……

  宁自泊真怕自己耳朵被削掉。

  可是那个电话真的很好看,他想用很久了,一直没敢说。

  在电话的诱.惑与耳朵被削掉的危险之中,宁自泊决定!

  还是选电话。

  “喂?”

  电话那头沉默良久,久到让他头皮一炸,心里直打鼓:不会是诈骗电话吧?

  靠!老子的耳朵居然被个诈骗电话牺牲掉!

  在他后悔不迭之际,电话的另一端终于传来了人声,声音带着点恍惚,“你是……宁自泊?”

  阴明珠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号人。

  缘来馆里的保姆,一个什么用都没有的男人。

  比谢行止还不中用。

  呼。

  宁自泊松了一口气,原来是阴明珠啊。

  这就好办了。

  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自己接一接电话,当个传声筒,还是不错滴。

  宁自泊讨好的问道,“什么事啊?要不要我去叫人?”

  那头的阴明珠“嗯”了一声,“你去把李道叫回来。”

  “好,好,等一会儿哈。”他小心翼翼的把电话听筒仰着摆在柜台上,小跑出门找人。

  宁自泊还注意到,阴明珠用了“叫回来”。

  “回来”,说明李道经常散步,缘来馆的大家都知道。

  不知不觉又知道了李道的一个小习惯,总觉得自己更进一步融入缘来馆了。

  他心情颇好,走出门,正好看见李道婷婷袅袅的从小路回来。

  于是扒拉着门沿喊道,“李道,阴明珠来电话啦!”

  听了也跟没听到似的,还是不疾不徐的摇回来,叫人看的怪着急。

  经过宁自泊的时候,淡淡说了句,“知道了。”

  宁自泊挠挠头,跟着她走了回去。

  阿书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真不愧是我全书大女主,看看这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姿态,闲庭信步,帝王之姿。”

  宁自泊:……

  泰山崩于前?

  您可真是敢闭眼吹。不就是一个电话吗?

  李道接起电话,声音慵懒,“什么事?”

  对面的阴明珠问的直接,“你知道路家的事情吗?”

  “路家?”李道沉吟了半晌。

  宁自泊在一旁竖起耳朵。

  路家?他知道啊!阴之九家,这就是九家之一!

  他陡然生起一抹骄傲。

  这可是他创造出来的家族!

  阿书打击他:你只写了一句话,别骄傲了。

  只听李道反问,“是阴九家的路家?你遇到九家的人了?”

  问的肯定。

  阴明珠道:“路上,碰见谢家人,说路家有人改命。”

  遇见谢家人……李道心中暗自思忖。

  也罢,遇见谁不关她的事。寻鬼人的经历她不关心,关心的只有缘来馆的生意。

  她神色淡了下来,毫无感情的解释道,“要说路家,得连上阴九家的另一家——易家,一起说。这两家掌握冥书,一家一半。易家掌握冥书上卷,记载了人的命数,靠给人算命挣钱,算的极准。路家掌握冥书下卷。”

  她示意宁自泊给她搬把小椅子坐下,宁自泊屁颠屁颠的过去。

  “上卷记算命之法,下卷记改命之法,又叫‘命书’。这两家招惹一家,一般很难避开另一家。他们家长年联姻,里里外外都是亲戚,生不出畸形儿也是运气。”

  看起来心情不错,还能和人八卦一下。

  她回忆道,“想当年初初下凡,这种逆天的事情我还关注过一阵子。”

  听到李道说自己“初初下凡”,阿书没头没脑的给宁自泊解释了句,“这个世界,好像从封神时代拐了个弯,沿着神魔世界一路下来。”

  宁自泊胡乱的应了阿书几句,认真听李道说话。

  毕竟是他写的书,他也想多知道点。

  “缘来馆是算命馆,干的事情和路家、易家差不多。我也是查了之后才知道,原来街头巷尾那些瞎子高人的算命之法改命之法,最早都是从这两家流传出来的。早先这两家可是垄断这条路,后来家族里出了几个叛徒,泄露了秘密。”

  “那些年挺腥风血雨的,家族里出了叛徒,上赶着追杀。偏生凡间的帝王护住了那几人,还给他们开山立派,把他们吃饭的本事传了出去。”

  “后来呢?”宁自泊没忍住,问了句。问完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还拿手捂住了嘴巴。

  李道扫了他一眼,漠然道:“朝代更迭的那么快,九家却永远不会变化。易家和路家栽培了新的帝王,把那个朝廷推翻了。之后那几个真正有本事的叛徒被杀了,他们的嫡传弟子也全杀了。这个本事流传的太广,两家人刚刚制造了天下动荡,不好再造杀孽,剩下的那些半吊子,他们本着积点阴德的心思,没再追杀。”

  “所以现在外头遇到的,基本都是蓝道骗子,会点皮毛就被俸若神仙。”

  阴明珠沉思道,“道门和他们两家有关系吗?”

  说得太多,李道有点不耐烦起来,“没关系,九家和道门从来不沾边。一个走阳间路修仙,一个吃死人饭,互相瞧不上。”

  “……行了,我知道了。”阴明珠挂断了电话。

  宁自泊觉得特别神奇,总共就这么些妖魔鬼怪的事,这个世界里一点点的,把各家拥有的势力范围划分的清楚的不得了。

  **

  天上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木质的阁楼,灰色的瓦片,在朦胧细雨下笼罩着白色的面纱。

  易家的主家建在山谷里,前后左右都被大山包围,只留了一条单车的马路可以通行,剩下的,全是林间小径。

  小径四通八达,往山里的各个角落延伸。

  这一栋建筑占地极广,却并不恢弘,相反,给人一种江南烟雨的温柔气质。

  屋子建的不高,最多两层。从屋子里扩展出十几条走廊,蜿蜒着朝山林走去。房屋被这些走廊连在了一起,成了一座独特的建筑。

  走到每一座屋子里,颇为宽敞。

  屋内的装修风格随主人心意,几乎每一栋都有天井,屏风隔了一厅又一厅,给人以庭院深深的感觉。

  眼前的这栋屋子的二层楼上,站了一位面容俊朗的男子。

  这是易黎。

  每一代的家主都会从小培养自己的人,称他长老、大总管、近臣,都可以。不过现代人,习惯叫秘书。

  易黎是易家下代家主最亲近的人,等到家族权力交接,易黎的地位,将变成“第二”。

  他饶有兴致地想着,自己这般,也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他站在二楼,双手撑着雕花栏杆,眺望远方,等待那个娉娉婷婷走来的姑娘:易家的下一任主人。

  ——易嫚。

  烟粉色的纸伞从一片苍茫的绿色中走来,伞下的姑娘穿了一件淡黄色的旗袍,颜色很浅很浅。旗袍很长,长到能遮住脚踝,开叉很低,膝盖之下。倒大袖,衬托的人很高贵典雅。

  她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簪着一根玛瑙簪子。圆润的耳垂上,挂着淡粉色的珍珠。颈上是一条同色系的珍珠项链,最下坠了个拇指长宽的玉佩。琇書蛧

  食指、中指、无名指都带了戒指,细细的一小圈,嵌了米粒大小的装饰。左手戴着五个细细金圈,手稍稍一动,碰撞的叮当响。右手是粉色的珍珠手链,和耳环是同一套头面。

  如玉的双脚上勾了一条银链子,上头吊着鸽子蛋大小的宝石。高跟鞋细长,把脚踝弯出了完美的幅度。仔细看,鞋子上银光闪闪,用细碎的钻石镶嵌了。

  易嫚不疾不徐的走来,易黎看她的眼神透着一股子宠溺。

  亏得易嫚是个富贵的长相,这样奢华过度的打扮,也只有她撑的起来。

  但凡换做是别人,恨不得把全身家当都穿在身上的模样,定是古怪又可笑。

  易嫚是个讲究人,有独属于她的生活小情.趣。

  她性子安静,长年住在易家主宅不出去,围绕着易家这几座山几亩田打转,绕来绕去,总是看不够,甚是喜欢。

  尤其是下雨天。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站在易家的走廊上,这句诗会不停浮现在你的脑海。

  每逢阴雨天,易嫚就会撑一把伞,把自己打扮得过了头,挂满珠翠去山林间,在雨中漫步。

  她说她要去感受“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自在,体验古人超凡脱俗的那种感觉。易家的气氛,让人压抑、窒息,唯有细雨的沙沙声,能让她内心宁静,再次柔和。

  她像个仙女一样,端正的打着伞,走过山林小路,走过田野河流,走过易家这片极为宽阔的家宅,然后再绕回来,仿佛从天上再次来到人间。

  高跟鞋踩着石板的哒哒声清脆不已,易黎的心,却没来由的紧张了起来。

  想到要和易嫚说的事情,易黎便觉困难。

  他出神之际,易嫚已经收了伞,轻轻的把伞搭在门前,缓缓走向他。

  易黎看着微笑的易嫚,温婉的容颜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她仪态大方,一举一动都精致的一丝不苟,是拿尺子一板一眼横梁、刻画好了的,不出错的大小姐。

  她柔声问道,“出了什么事?”

  易黎背后一紧,怕易嫚失控。

  他把手伸进裤袋里,动作像进行了慢放,心中在挣扎,在犹疑。

  最终,还是交给了易嫚一个U盘。

  “路非言和温妍的生活,你要看的。”他语气平缓,尽量不激起易嫚的情绪。

  易嫚眼皮一掀,“温妍?”

  她找了位置坐下,没听过这个名字,轻抚眉间。

  易黎解释道,“路非言的同学,那个和他谈恋爱的,同学。”

  说话声越来越小。

  他心中大骂路非言没事找事。

  明摆着那女人看上了他的钱,他还上赶着倒贴!

  整个一二愣子,非说别人对他是真爱。

  煞笔!

  大煞笔!

  但凡长了眼睛的人都知道他土富土富的,那女人一看就堕落,就指着搭上他嫁入豪门锦鲤飞升呢!

  简直愚蠢!

  书读多了,脑子都读瓦塔了!

  当初他要去上学,就该绑着他,给他请一家子的私教!给他易家未来家主丈夫的牌面,顺带叫他认清认清现实!

  就没见过谁倒插门这么嚣张!

  比起易黎的愤慨,易嫚冷静多了。

  她没有说话,转动左手的戒指。

  说来可笑,社会发展到如今,人人提倡自由恋爱的时代,易家和路家还在不停的联姻,维持两大家族的血脉。姻亲关系,血缘关系,是把两个家族绑在一起的最好方式。

  路非言和她的婚事,从出生起就定下了。

  她作为易家的家主都接受了,路非言又凭什么拒绝?

  “打开,我看看。”她眼中含有寒芒,神色泠然,像要发火。

  画面打开之后,她心中感叹了句,好俗气的故事。

  面色嘲弄至极。

  男女的爱情套路都差不多,无非是路非言喜欢上了温妍,谈了一场霸总式的校园恋情。

  第一个片段,是路非言开跑车给参加社团活动的温妍送花。满满一卡车的紫玫瑰,像是直接拉了一车子钱。

  小门小户里教出来的娇小姐,撒泼乖张的性格,很讨男孩子喜欢吧。

  易嫚从来不撒娇,她不需要,她习惯碾压别人。

  说不定,是被她碾压得反弹了,这才找个愿意捧着他的女人。

  易嫚嘴角一弯,觉得有趣。

  易黎办事妥帖,录像带被剪辑过了,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截取了片段。

  接下来的好多个场面,都是温妍得意洋洋的在同学面前做作,炫耀路非言对她的好。

  易黎还拍到了女学生背后酸温妍的画面,聚在一起吐槽温妍作。

  估计是特意拍来讨她欢心,易嫚好笑。

  还有路非言毕业的场面,高高把帽子扔到半空,把温妍背在背上一路奔跑。

  ……路非言读研,在做实验,实验室里和温妍打电话,笑的一脸幸福,好声好气的在哄女朋友。

  早先易黎和她说过,温妍的工作是路非言解决的,特意给她开了个公司,还不叫她知道。

  真是温情好霸总。忠心耿耿,只爱一人。

  没意思,易嫚随手摁掉了画面。

  她闭上了眼睛,手指一下一下的,点在桌面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易黎知道,她这是生气了。

  越是规矩的人,背后越是疯狂。

  说的,大抵就是易嫚。

  易家里的传言,是他易黎丧心病狂,像个疯子似的打砸大闹。因着他高高在上的身份,以及纾解压力的方法,让所有人唯恐避之不及,以免惹祸上身。

  大多数时候,易嫚都和他在一起,只他们两个人。

  易嫚把自己的脾气藏的很好,谁都没有发现,只有易黎知道。

  顺便,替她背了锅。

  易家的家主,应该完美无缺,绝不能叫人知道她如此暴戾的性格。

  易嫚沉默良久,久到让人害怕。

  她轻笑一声,带了点精神病人发病前令人害怕的味道,像在感慨“其实,我挺满意路非言的。相处多年,很君子的一个人。路家,把他养成了一个傻白甜。真可惜,他生错了时代,生错了人家。他该去古代当一个顽固的书生,一定千古传颂。只可惜,生在阴九家,生在了这个复杂的世道。这年头,太理想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

  “易黎,你别这样。”

  她眼皮微颤,缓缓交代。

  易嫚起身,走到房间内,手指用力攥住门把手,骨节发白。

  房门被轻悄悄的关上,关上的动作极其温柔。

  就在大门关上的那一瞬,易黎听到屋子里穿来激烈的响动。

  他很熟悉这样的声音。

  先是手机、电脑、电视这些电器被砸烂,里头的零件落在地上的声响。

  接着,是瓷器一个接着一个掉落的“哗啦啦”。

  再然后,木质的家具互相撞击,声音震耳欲聋,听的人心慌。

  他静悄悄的站在了角落里,变成一个影子,连呼吸都放慢。

  ……

  等到房门再次打开,易黎看到她神色恢复如常。

  抬头,眼皮上挑,罕见的锋芒毕露。

  她傲然道,“易黎,我不是小说里拆散男女主的恶毒女配。我易嫚这个人,向来是要做主角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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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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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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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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