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承诺,仿佛这是两个人心照不宣的一件事情,无需多言。
在那种事上章裕年可以说是对林雀百依百顺。
林雀是被章裕年一手教出来的。
章裕年知道他口腔内哪块软肉舔起来会让他舌根发软,知道用怎样的姿势抱着他能将人抱个满怀。
甚至能从他颤抖的频率得知接下来是需要快一点还是慢一点。
只要林雀觉得足够了章裕年就会停下来,无论他自己身上烫成什么样都不会再继续。
林雀知道章裕年大概是想用这种方式做补偿。
章裕年想让他知道这种事不仅能给他带来呕吐和痛苦,亦可以带来沉溺和快乐。
其实他们都清楚,两人之间是横着一根刺的。
只不过它到底是扎在章裕年的心口,还是扎在林雀的心口,谁都没办法说清楚。
但不论怎么说,这都是一段快活又充实的日子,林雀每天晚上睡觉前就知道自己第二天需要干什么。
早上可以跟章裕年在床上腻腻歪歪磨蹭一会儿,反正这人的公司是自己开的;上午要自己训练、做作业;中午章裕年会回来和他一起吃饭,午睡时又可以腻歪一会儿;下午训练、做作业;晚上林雀通常会做作业,但有时两人也会一起出去,他们好像后知后觉地进入一种热恋般的状态,即使在一起压马路也觉得非常有意思。
这天晚饭后,他们照旧在附近的商圈广场散步。
都市里高楼林立、张灯结彩,男男女女手挽手结伴同行,好不热闹。
“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吗,怎么突然这么多人?”
林雀在低头看了看手机日历,恍然道:“哦,是七夕。”
章裕年在一旁没有说话。
林雀将手机揣回兜里,侧头觑他:“你今天——是故意要拉我出来的?”
他拉长声音,眼睛微微弯着,语气中有种“被我抓到了吧”的骄矜感,听起来有点像在撒娇。
章裕年目不斜视,只是伸出一手将他的脑袋掰过去:“看路。”
林雀躲开章裕年的手,从身后绕到人另一边:“你带我出来,就是为了让我看路?”
章裕年依旧不理他。
“章先生、章先生?”林雀背着手在他身后左右晃,又语调天真地叫他,“你再不跟我说话,我就回去了。”
章裕年眼底浮起一丝笑意,猛地伸手揽着林雀腰肢将他拉进怀里,垂首在他嘴唇上啄了一下,舌尖闪电般探入他还来不及闭上的双唇,在他唇缝内侧的软肉上一勾,低声调笑道:“跟你说话你还怎么肯过来?”
林雀没反应过来一般眨了下眼睛,后才脸颊发热地推他胸口。
这么久了,他还是没习惯在大庭广众下跟章裕年搂搂抱抱亲亲我我。
章裕年攥着他的腰不放手:“带你出来,当然是跟别人炫耀一下我的宝贝。”
“那你还不如在大广场上直接把裤子脱了呢。”林雀忍不住呛他,“快松手,别人在看了!”
章裕年听不懂他的俏皮话,便只是答后半句:“别人不看怎么叫炫耀?”
林雀正欲回话,身旁突然响起一道稚气的声音:“叔叔,给漂亮哥哥买朵花吧!”
章裕年松开他,两人一起往旁边看去。
不然怎么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别人看见两个大男人在路边亲亲抱抱,顶多指指点点说几句话。
一个头顶到章裕年腰口,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的小男孩举着一朵玫瑰,大眼睛滴溜溜盯着两人看,那目光倒是很纯真。
见没人理他,小男孩又锲而不舍问了一遍:“叔叔,给漂亮哥哥——”
章裕年冷声打断他:“你叫我什么?”
这人本来长得就凶,细长眼睛一眯起来更是凶光毕露。
小男孩哪见过这种气势,立马吓得打了个嗝儿,小细眉毛一皱,要哭不哭地不敢说话。
林雀赶忙弯腰挡在小男孩身前问道:“多少钱一枝?”
小男孩即使被吓成这样也不忘自己使命,抽噎着答道:“十……十块……”
也不知小男孩是父母派出来体验生活的还是什么,竟然只收现金。
林雀身上只带着两张整钱备用,小男孩找不开,林雀索性从他口袋里抽出十枝赶紧将他打发走了。
一转头,章裕年还在他背后站着,手放在裤子口袋里,绷着张脸看向他。
林雀将玫瑰捧到章裕年胸前,壮起狗胆抬手摸了摸那人脑袋,又笑着说道:“叔叔是叫我,漂亮哥哥要不要我送的花?”
章裕年垂下眼睛看了看面前这十朵已经蔫了吧唧的玫瑰,冷哼一声:“你倒是好心。”
林雀知道章裕年其实一直很在意两人年龄的事情。
对于在所有事情上都游刃有余的章裕年来说,这大概是他永远也无力填上的沟壑,让他感觉很挫败。
林雀能感受到这人在尽力融入他的生活里,去了解年轻人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方式,戒烟戒酒,努力锻炼。
他想身体健康,想跟林雀长命百岁,想将这错过的十二年都补回来。
章裕年无可避免会比他先老去,也许对于年龄差颇大的情侣来说,这是一个长久存在的共性问题。
章裕年没法解决,林雀也没有。
他没法坐时光机把十二年后的自己接过来,只能尽力做些什么,让章裕年开心。
他这一晚上都“哥哥”“哥哥”叫个不停,每叫一声都要偷偷看一看章裕年脸色。
但这人很会端着,喜怒不形于色的时候,就连林雀也看不出他的情绪。
直到两人进了家门,防盗门“砰”地关上,灯还没来得及打开,章裕年便迫不及待将林雀顶在玄关墙壁上,用虎牙磨咬他的耳骨:“你把我叫硬了。”
一片黑暗中,他嗓音低沉,说话间往林雀耳孔里呼潮气:“一会儿也这么叫么?”
林雀红着脸,双手要推不推地抵着章裕年胸口,乖顺答话:“……叫的。”
他顿了顿,小声补上了句:“哥哥。”
章裕年拦腰抱起他向床边走去。
这天他们花费了比平日更长的时间。
在章裕年习惯性想退出来的时候,林雀浑身发抖地抱着他索吻。
“别停。”林雀含混说着,仿佛某种暗示,“以后也都……不用停。”ωωω.χΙυΜЬ.Cǒ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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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快要过透了,钢铁森林里的也只剩早晚日夜交替时分,还残余零星的疲软蝉鸣。
林雀脖子上的刀口只剩下一条很浅的疤,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在某一天林雀例行训练的时候他猛然间反应过来,他的嗓子早已没有任何不适,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声音已经不再变化了。
他此时的声音不能说沙哑难听,但是很显然与以前的嗓音条件差着十万八千里。
而且依旧唱不出高音。
这次林雀并没有像上次那样焦急,只是拿着病历本自己去了医院。
林雀甚至没把这件事告诉章裕年。
不知什么时候两人已经变成双向付出的关系,他知道那人为了自己的嗓子操了多少心,林雀不想看到他失望的样子,那或许比他自己唱不出声来还要让他难受。
今天医院的人有点多,林雀并没有挂到前两次给自己坐诊的专家号,是一个陌生的年轻医生。
医生看了病例,又用喉镜对林雀的声带进行了检查,点头道:“你的声带已经完全好了,只要注意不要再过度劳累就没什么问题。”
“可是我还是没法像以前那样唱歌。”林雀摸着喉咙皱眉。
年轻医生并不了解林雀的情况,随口说道:“嗯?哦,你这声带条件看着确实不是老师就是歌手,旧伤挺多的。手术只能对你这次的创伤进行修复,但这次的创伤将你以前的隐患都激起来了,想要恢复到以前的声带条件是不可能的。”
林雀一呆:“啊?”
“啊什么。”医生说道,“你的手术也是在我们这儿做的,做之前医生没和你说明吗?”
林雀喃喃道:“……没有。”
医生翻着他的病历本嘟囔:“不应该啊……”
林雀坐在板凳上有些茫然。
他突然反应过来,自从自己受伤后,他的一切都由章裕年接手了。
无论是后来的转院、治疗、手术,甚至是术后的恢复课程,都由章裕年给他安排好。
也就是说这人对林雀嗓子的病情情况了解,有可能比他自己还要早,还要透彻。
所以章裕年应该早就知道他的嗓子是治不好了的。
这么想着,一切都合理了起来。
为什么最开始章裕年要白天在他家里看着他,为什么要找夏鸢韵当他的老师学习作曲方面的技能,为什么给他布置令人喘不过来气的恢复训练。
章裕年怕林雀闲下来录歌时发现自己依旧唱不出来。
而夏鸢韵既是他找来的幌子,亦是章裕年为他安排好的退路。
他没法再唱歌了。
他本应该非常愤怒、惧怕且痛苦,就像上次怒火攻心吐出的那口血一样。
但是这件事在他根本没有察觉时早已尘埃落定,战线拉得太长,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这反而让林雀非常平静。
甚至可以说,他非常茫然。
章裕年应该已经知道了林雀去医院这件事情。
因为晚上他由于恍惚没听见敲门声,章裕年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给他发消息。
大概两人都很喜欢林雀给他开门时于玄关的亲吻,章裕年一直没有小公寓的钥匙,每次来都敲门。
而这一次,这扇防盗门终于将他拦在了外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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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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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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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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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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