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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第 275 章 第十个原配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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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迁负手,一脸严肃:“玉娘,这件事你必须听我的。”

  “抱歉,别的事可以商量,这件事情不行。”秦秋婉比他还要严肃:“身为你的妻子,有必要拦着你做出丢人的事。我把人纳回来,你怎么宠都行,但你想要就这么不明不白跟她来往,我绝不答应。”

  谭迁捏了一下额头:“玉娘,你怎么说不通?”

  秦秋婉侧头,看向因她过来后候在一侧的丫鬟:“丹香,带长安去换衣,以后他是我的车夫,不要让别的事情耽误了他。”

  言下之意,除了驾车之外,长安什么都不用做。

  长安在府中多年,一直呆在马棚,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闻言立刻行礼:“小的一定好好伺候夫人。”

  看着他弯着的腰,秦秋婉心里不是滋味。

  谭迁不满道:“玉娘,我在跟你说话。”

  “话不投机。”秦秋婉不欲多说,抬步往里走:“你觉得我说不通,我还觉得你年纪大了之后不听规劝呢。这门婚事,我是一定要定下的。”

  “不行。”谭迁板起脸,拂袖而去。

  两人又一次不欢而散。

  另一边,成亲之后的谭启郎要去书院,翌日中午,一家人一起用完早膳后,他问身边的胡敏依:“你的东西收拾好了吗?”

  胡敏依颔首:“随时都可以启程。”

  秦秋婉见状,眼神一转,道:“敏依,你刚进门,好些规矩还不懂。不如先留下……”

  “你这是什么话?”谭迁不赞同道:“哪有让人家新婚小夫妻分开的道理?”他看向二人:“你们一起走,能早些启程就别推迟,学业要紧。”

  秦秋婉不搭理她,对着胡敏依笑眯眯道:“敏依,最近我在看帐,我的意思是,你留下来先学上一个月,稍后给一间铺子让你练手……启郎是读书人,这家里的生意可都全指着你。”

  本来一心想着和夫君一起回到书院胡敏依听到这番话后,立刻就改了主意。

  她和兄长出身不高,读书费银,她平时没少听双亲念叨银子不好赚,她自己也因为兄长读书在银钱上受了不少委屈。

  银子这东西,谁有都不如自己有。

  胡敏依改了主意,但又怕自己留下显得势利,迟疑着道:“可是我只识得几个字,根本就没算过账。”

  “不要紧。”秦秋婉一挥手:“你还年轻,学东西很快,最多两个月,我包你能看懂所有账本。”

  胡敏依心下一喜,又看向谭启郎:“那我……夫君,母亲说的话也有道理。要是我学会了看账,以后你也可安心读书。”

  谭启郎一想也对,他是家里的独子,以后这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他自己没空看账本,如果连妻子也不会,难道以后任由管事蒙骗么?

  “那你就留下,我会每旬回来,等你学会了再搬去郊外。。”xǐυmь.℃òm

  如此,皆大欢喜。

  谭迁并没有被儿媳忤逆的恼怒,相反,看到贺玉娘真心实意替小夫妻打算,他心里的憋屈莫名就被抚平了不少。

  一家人在门口送别谭启郎,看着他马车走远,谭迁侧身,再次强调道:“那个荷包我自己去收回,这门婚事绝对不成,你别再费心了。”

  语罢,也上了后面的马车。

  门口只剩下了两人,秦秋婉并不恼,笑着道:“敏依,我先带你去铺子里看一下货物,再告知你进价,如此,你一看账目,就知道是什么东西,算起来事半功倍。再有,你要是碰上喜欢的,可以带一些回来。”

  胡敏依高嫁入谭府,早已听说谭府豪富,在这个府里被人毕恭毕敬地尊称少夫人已经让她很欢喜。现在能去铺子里随便拿东西,只想一想就觉得畅快无比。

  两人坐着马车,去了城内最繁华的街道,值得一提的是,驾马车的人是长安。

  长安已经从头到脚换过,一身青色长衫,再不见洗马时的脏乱。

  马车到了谭府的银楼外时,长安弯腰恭请二人下马车。

  秦秋婉看在眼中,嘱咐道:“以后你不必弯腰,给我站直些。”

  长安讶然。

  秦秋婉半真半假笑道:“对我来说,你和别人是不同的。”

  长安一脸茫然。

  胡敏依已经在门口等着,眼见秦秋婉走得慢慢悠悠,她还反身过来搀扶。

  上辈子在成亲后的第二日,婆媳两人就暗地里互别苗头。至少,是没有如今和睦的。

  这也是心态上的不同,贺玉娘当她是自己儿媳,要求她对自己尊重,也想要她懂规矩免得给儿子丢人,说教居多,慈和的时候少。

  秦秋婉则不同,无所谓她孝不孝顺,反正两人的婆媳缘分浅,何必费那劲?

  “这是银楼,里面有不少首饰,也是我们府中盈利最多的铺子之一。”秦秋婉一边走,一边耐心跟她解释:“这种铺子想要赚银子,一要样式多,就比如花簪,就得做上几十种。二嘛,也是最重要的,要匠人的手艺好。”

  她压低声音:“咱们银楼中的匠人,是传了几辈的老手艺,他们家里都买田置宅,比普通人要好过得多。铺子想要留住人,就得给他们足够的好处。第三,就是要东西成色好,比如银子,咱们用雪花银做,客人买回去之后,偶尔还能卖了应急。如此,哪怕是有些舍不得的客人,也会咬牙买回去,存银的同时还能让自己欢喜,自然愿意掏腰包。”

  胡敏依听得很认真,看着婆婆滔滔不绝,也能感受得到她真的是倾囊相授。

  莫名的,她有些感动。

  进了屋子,秦秋婉让掌柜将一盘盘将银饰端进来,一一为胡敏依说价钱和本钱。

  末了,又给她挑了三套,还给她母亲和嫂嫂也各拿了一套厚重的。

  胡敏依心下喜悦,又觉得不妥,道:“母亲,这不合适吧?”

  “我送的你就拿着。”秦秋婉又从边上挑了一个最厚的银镯:“像你母亲,她们就喜欢厚重的,样式倒是其次。”

  她吩咐管事把几样东西包好,道:“这几样记在账上,如实告诉老爷。”

  从银楼出来,胡敏依瞅着身后两个丫鬟捧着的匣子,忍不住就靠秦秋婉更近了些:“母亲,你饿么?”

  秦秋婉伸手一指斜对面的三层酒楼:“去那里吧,那是咱们自己府上的,就跟在自家吃东西一样。”

  逛了大半天,回程的路上,胡敏依摸着手上的新镯子,真的有了种一步登天的错觉。母亲和嫂嫂担忧的她因为身份低,进门后会被婆婆刁难的事完全没发生。

  秦秋婉将她的愉悦看在眼中,道:“天色不早,晚膳你自己让厨房给你做,我就不陪你了。记得早点睡,明天我教你看帐。”

  胡敏依动作一顿,试探着道:“我听说,成亲后是要伺候婆婆洗漱用膳的,因为前日太累,夜里也没睡好。我昨天就回去补了眠,今日……我该伺候您用晚膳。”

  秦秋婉一挥手:“不用。我身边那么多下人,用不着你。你尽管回去歇着,你真要是来伺候,我还不习惯。”

  两人在门口分别,秦秋婉走了老远,还能察觉到身后复杂的目光。

  从那天起,她当真开始教胡敏依看帐。

  胡敏依一开始害怕自己学不会,小半日之后,能勉强拨弄算珠,没了一开始无头苍蝇一般的茫然,感觉算账也没那么难。

  就是有点费时间。

  两人天天呆在一起,秦秋婉除了每日三顿膳食,时不时还让人从外面买点心和零嘴。

  胡敏依过得舒心,对她越来越恭敬。

  一转眼,过了十日,谭启郎从郊外回来了。

  以前他有时候两三月才回来一次,秦秋婉笑着打趣:“这成了亲的人就是不同,知道回家了。”

  谭启郎还是和往日一样,对母亲很是冷淡,随便点点头,看向胡敏依:“你近来可好?”

  胡敏依满眼俱是笑意:“挺好。”

  谭启郎上下打量她,确定她无恙,这才放了心。

  用过晚膳,小夫妻俩回房的路上,谭启郎再次问道:“母亲可有为难你?”

  胡敏依摇摇头:“没有。”

  谭启郎以为她是报喜不报忧,自顾自继续道:“母亲有些死板,规矩森严,脾气也不太好,要是训斥你,你就忍上一忍,等你学会了看账,我再带你去书院……”说到这里,他想到什么,道:“你准备一下,明日一早,我带你出城。”

  胡敏依靠近了些,压低声音:“去探望你娘吗?”

  谭启郎不依:“那也是你娘。”

  胡敏依娇笑着将头靠在他的胳膊上,撒娇道:“我一时忘了嘛。”

  两人有说有笑,新婚夫妻久别重逢,自是格外温馨。

  *

  这十日里,谭迁早出晚归。

  因为儿子回来,他特意留在了家里,一家人用早膳时,谭启郎只吃了几口就放下碗筷:“爹,娘,你们慢用。”

  胡敏依端着一碗鸡丝面正吃得认真,谭启郎忽然伸手拿过她的碗:“行了,我们走吧!”

  秦秋婉好奇:“你们去哪?”

  不知怎的,胡敏依有些心虚。

  谭启郎倒挺坦然:“娘,我难得有空,想带敏依出去转转。”

  说着,拉着胡敏依出了门。

  谭迁不赞同地看着秦秋婉:“儿子已经娶妻,是大人了,你别什么事都要管,他们自己心里有数。还有,还是让儿媳跟着一起……咱们也能早些抱孙子。”

  如果是贺玉娘,自然想抱孙子,秦秋婉则不同,当即振振有词:“孙子重要,但让她学会看帐也很重要啊!”

  最要紧的是,得让胡敏依留在她身边过一段肆意自在的好日子。

  有对比,才知道好坏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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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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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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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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