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万界之反套路主角>第四百零六章 刘秀改名
  李末对于他所处的这个年代有很多地方都不熟悉。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这里是个安定的和平年代,但是从之前在蔡阳县看到的难民身上,李末知道,这里的百姓生活的并不好,在繁华的背后隐藏着深深的隐患。

  李末觉得,如果王莽是一个穿越者的话,受到过现代知识教育的他不应该不知道,在他的治理下已经变得多么的混乱。

  像刘演这样的人已经在暗地里谋划造反了。

  刘莽现在的各种政策让李末觉得他就是一个愤青,整天想着建功立业,完全不顾现在的时代和国家基础适不适合实施他的那些抱负。

  李末在上学的时候,他的历史老师曾经说过,任何脱离社会实际的改革都是不会成功的!

  这几天,李末也仔细想过,王莽实施的很多政策在现代人看来确实是好的,但是却也严重脱离了当前的社会现实。

  这些政策太超前了,超前到根本就不适合存在于这个年代。

  就像王莽废除奴隶制,打压世家大族,平均分配土地这些法令,虽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劳动力,可是却也引发了非常大的问题。

  在古代,天子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世家大族是封建皇朝统治的基础,他们的实力过于强大确实需要打压,但也不是王莽这样野蛮的方式。

  王莽这样强制推行自己的政策,会严重激化他与世家大族的矛盾,最终的结果就会导致社会的动乱,影响皇权的统治。

  而且,王莽在胡乱了推行的法令的同时,还非常作死地对外各种用兵。

  李末知道王莽一定是非常急切地想要建功立业,因为在古代,没有什么比开疆扩土更能表明一个皇帝的功绩了,可是像他这样穷兵黩武,完全不给百姓休养生息的机会,最后的结果也一定会把他自己给玩死!

  “王莽啊王莽,如果你真是穿越过来的话,那你的所做所为都是错的啊!”李末摇了摇头。

  ……

  刘秀去往长安的日子很快就定下来了。刘演并没有能够过来送别他的弟弟妹妹,早在几天以前,刘演就已经离开了蔡阳县去联系他以前的门客,暗中积攒力量。

  所以,李末便只能独自带着刘秀和刘伯姬上路。

  在离开之前,刘良几乎把他家里所有的钱币全都交给了李末,充当他们在长安路上的盘缠和到达长安之后刘秀的学费。

  刘良能够把所有钱财都交由李末保管,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他和刘演一样对李末非常的信任。

  李末并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出于他们的这份信任,李末也一定会把刘秀和刘伯姬给照顾好。

  从蔡阳县到长安,路程不算近,光凭脚力是到不了的,李末原本想花钱雇一辆马车,但是了解之后才发现,马在这个年代非常的稀少,所有的马几乎都被充做军用了,在民间根本没有马的存在。

  民间的代步工具是牛车,李末原本还想找匹马,体会一下策马奔腾的感觉的,但是由于这里没有马的原因,他便只能无奈地雇了一辆牛车。

  李末真的很不想吐槽他雇的这辆牛车,因为实在是太慢了,慢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牛拉着慢吞吞走的速度比他们自己拿脚走快不了多少。

  作为一个体验过现在交通工具速度的人来说,李末真的很不适应这个慢得出奇的牛车。

  可是再怎么不适应,李末也没有办法,这次出来,刘秀他们随身携带了很多的行李,这些行李不是一个人能够背的了的,所以就算李末非常嫌弃他坐的这辆牛车,他也只能乖乖地坐着。

  不过,牛车虽然很慢,但慢也有慢的好处,李末正好可以静下心来欣赏沿途的景色。

  这个年代并没有什么污染,空气清新景色还蛮好的,他就当是出来旅游的了。

  ……

  经过几天的相处,刘秀和刘伯姬两兄妹和李末变得更加的亲密,尤其是在途中,李末毫不费力气地打退好几波拦路的土匪之后,他们对李末的崇拜甚至都超越了他们的亲大哥刘演。

  刘秀和刘伯姬两个人都只是十二三岁的孩子,放在李末那个年代还都是才够得上初中的年纪,在这个年纪,他们很容易就对给予他们安全感的李末产生信任。

  ……

  在去往长安的路上,李末他们总共碰到三个想要暗杀刘秀的杀手,李末怀疑,这些杀手就是王莽派出来的。

  李末怀疑王莽是有理由的,王莽若是一个穿越者,他一定和自己一样,也知道未来中兴汉室推翻他统治的人就是刘秀!

  在明确知道刘秀将来会打败自己的时候,王莽如果不傻的话,一定会想着尽快地把刘秀这个威胁给扼杀在摇篮里。

  “刘秀,我觉得你的这个名字需要改一改了。”

  李末觉得刘秀到了长安之后不适合再继续顶着刘秀的名字,因为那样实在是太危险了,李末虽然能够护得住刘秀的周全,但是他也不能无时无刻地待在刘秀的身边,为了防止刘秀被人给暗杀了,改名字是最简单有效的法子。

  “改名字?李大哥觉得我应该改什么名字好呢?”

  刘秀知道李末改名字是为了自己好,出于对李末无条件的信任,他几乎是想都没像就答应了李末给他改名的提议。

  “你姓刘,嗯……我看你以后就叫刘德华吧。”

  想到刘这个姓,李末第一个反应就是刘德华这个名字,当刘秀询问他意见的时候,李末不假思索地说了出来。

  在说出来刘德华这个名字之后,李末觉得自己有时候还真是有些恶趣味。

  “德华,刘德华,这是个好名字!”

  刘秀恭敬地跪在地上,给李末行了一个礼,在古代,只有父亲和师父这样的长辈能够给一个人赐名。

  李末给了刘秀一个新名字,刘秀在接受之后,他就必须把李末当做自己的长辈看待。

  “谢谢先生赐名。”

  刘秀把自己的额头磕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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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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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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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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