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之激荡大时代>第114章 观念
  两个女人坐在一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林维桢在一旁一句话也插不上,无聊地直打哈欠。

  沈婧听说谭沁正在跟胡同里的一个老太太学刺绣,也来了兴趣,谭沁巴不得有个伴一起学,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林维桢好笑道:“沈婧,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不会想以刺绣为业吧?”

  沈婧挑挑眉道:“不行吗?”

  林维桢不置可否,笑了笑又问:“以前做过针线活?”

  沈婧尴尬地咳了咳,摇头道:“没,不是,你啥意思?我以前没做过,现在可以学嘛”。

  林维桢扭头对谭沁道:“你师傅是怎么说的来着?三分靠天赋,七分靠努力,想绣得好,没个十年八年的工夫是不可能的”。

  沈婧吃了一惊,问谭沁:“姐,真的假的?林维桢是不是在糊弄我?”

  谭沁点头道:“他可不是胡说,我师傅确实这么说的。你觉得我绣的怎么样?”

  沈婧毫不犹豫道:“好看!”琇書蛧

  谭沁噗嗤一笑,摇头道:“我师傅说,我还没入门呢”。

  “啊?”,沈婧听了这话,眼珠子瞪得老大,拿着谭沁的几幅刺绣反复打量着,半晌才道:“不是吧,我觉得挺好的”。

  林维桢道:“艺术家可不是那么好做的,你得先解决温饱问题,才有精力思考艺术”。

  沈婧顿时撅起嘴,嘀咕道:“你怎么跟我妈一个样,拐弯抹角劝人家找工作,真讨厌”。

  今年的高考,沈婧毫无悬念地落榜了,没有工作,整天在家呆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得滋润无比。

  沈儒群心里虽然着急,嘴上却舍不得责备她。但赵茹可不会惯着她,把她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一天不骂她几句就浑身不舒服,母女俩在家里吵得天翻地覆,连远在羊城的沈元都惊动了。

  前两天沈元发了一封长电报,拜托林维桢找个时间劝劝沈婧。

  他原本不打算管,自己又不是沈婧的亲哥哥,沈婧能听进去还罢,万一不听劝反而怪自己多事,岂不是自讨没趣。

  林维桢见沈婧低着头撅着嘴巴,不由得苦笑起来,于是岔开话题道:“那你想干点什么?学刺绣不算,这个可以当做兴趣爱好”。

  “这个……”,沈婧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个所以然,于是苦着脸道:“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学习成绩稀松平常,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好逸恶劳,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每天好吃好喝的,还能赚大赚”。

  听了这话,林维桢又气又笑,这丫头还真有自知之明,都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

  谭沁噗嗤一笑,觉得沈婧为人直率,倒是惹人喜欢,不上学可惜了,可她小小的年纪不上学又能干什么,真让人发愁。

  沈婧倒觉得无所谓,摆摆手道:“哎呀,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我还不信养活不了自己”。

  林维桢直翻白眼儿,这丫头没心没肺的,大话谁不会说,有本事你从家里搬出来自己过啊。

  郝万福很快回来了,手里拎着个编织袋,沈婧迫不及待的打开袋子,从里面掏出五六条牛仔裤,挨条在身上比划。

  “这几条我都要了”。

  “你能穿得了?”,林维桢一阵无语。

  沈婧笑道:“一天换一条,还不够一个周换的呢,再说了,我有几个姐妹,她们还没呢,我一人匀她们一条。对了,这裤子多少钱一条?”

  郝万福如数家珍道:“进货价8块钱,批发一条30,零售价最42”。

  “啥?一条裤子能赚30多块钱”,沈婧不禁咂舌道,“简直抢钱呐,黑,太黑了!”

  郝万福笑道:“赚不了这么多,中间还得给二道贩子留一部分利润”。

  沈婧白了他一眼,哼道:“反正就是黑,奸商!”

  林维桢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谭沁捂着嘴吃吃的笑起来,眯着眼睛看向林维桢,这才是最大的奸商呢。

  郝万福一连吃了沈婧两次瘪,郁闷得不行,如今除了林维桢和余淑芬,谁见了他不得小心应付着,好久都没吃过这种亏了,要不是看在沈元的面子上,早就呛回去了。

  “哥,姐,没啥事我先走了”,好男不跟女斗,惹不起你还躲不起你?郝万福懒得跟沈婧打招呼,直接走了。

  沈婧瞪着郝万福的背影,气呼呼道:“小屁孩,没礼貌!”

  林维桢笑呵呵道:“万福看着面嫩,实际上比你还大一岁呢,下次见到他态度好点,一个姑娘家的,怎么这么大脾气”。

  “姐,你也不管管他!”,沈婧最看不惯林维桢老气横秋的模样,可又拿他没办法,只好向谭沁求助。

  “我可管不了他”,谭沁忍着笑表示爱莫能助。

  沈婧眨巴眨巴眼,一副可怜模样,“唉,洪tong县里没好人吶,你们俩一公一母合着伙欺负我”。

  谭沁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拉着她的手笑道:“怎么会,咱俩才是一边的,他一个臭男人,谁稀罕跟他一伙的”。

  林维桢对女人间这些没有营养的话兴趣乏乏,撇撇嘴道:“行了,收拾东西出发,别让你爸妈在家等急了”。

  沈婧一拍脑袋,道:“你看我,光生气去了,快走快走,我来的时候我妈已经开始做菜了”。

  林维桢父母都不在,沈儒群是唯一的一个长辈,谭沁第一次上门,颇有种见公婆的感觉,一路上紧张得不行,不时地没话找话,一会儿问自己穿着是不是合适,一会儿又问沈群儒夫妇的喜好。

  沈婧自个儿骑着自行车,和林维桢并肩而行,看到谭沁忐忑的样子,好笑道:“姐,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爸妈好对付。见了我妈,你就夸她年轻漂亮,见了我爸,你就……,我爸好像也没啥好夸的,反正嘴甜点就行”。

  林维桢也道:“沈婧说的对,大大方方的就成,沈叔和赵姨又不是老虎,再说还有我呢”。

  沈婧咯咯笑道:“我说你俩可真够肉麻的,当我不存在啊。对了,你俩啥时候办喜事?”

  “沈婧,瞎说什么!”

  谭沁作势要打她,沈婧一个加速就超过了林维桢,还不忘回头取笑:“哎呦,姐,你这脸皮也忒薄了,这样可不行,像林维桢这样的小白脸,可比沈元受欢迎,你得抓紧了,要是让别的狐狸精抢去,到时候你哭都没地儿哭”。

  这个死丫头没大没小的,求着我的时候叫我哥,用不着的时候一口一个林维桢或者小白脸,最让林维桢无法接受的是,她居然把自己和沈元那个花花公子放到一起比较,太看得起自己了吧,在泡妞儿方面,自己拍马都赶不上沈元。

  “小丫头片子懂什么,我是那种人吗?”,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林维桢气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沈婧嘻嘻一笑,扭头对谭沁道:“姐,要不要我帮你看着他?”

  谭沁红着脸啐了一口道:“有什么好看的,他自己长了腿,爱找谁去找谁去,我才懒得管呢”。

  嘴上这么说,两只小手却用力地掐着林维桢腰上的肉,林维桢疼得直咧嘴。

  沈婧看到这一幕,哈哈大笑道:“姐,你言不由衷”。

  ……

  到了沈家,沈婧提着编织袋迫不及待的回了自己房间,赵茹在她身后喊道:“干哈去,客人来了你不过来陪着?”

  沈婧头也不回道:“哎呀,妈,你真烦人,马上就出来”。

  谭沁正在跟沈儒群说话,这时笑道:“赵姨,没事,刚才和沈婧聊了一路,闲着也是闲着,我帮你做饭呗”。

  “今儿你们是客,只管坐着”,赵茹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谭沁,柳眉、大眼、高鼻梁、小嘴巴,大耳垂,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人,“啧啧,长得可真俊,这身段,比我们学校那些跳舞的都好看!”

  谭沁被赵茹夸得红了脸,偷偷地瞄了林维桢一眼,林维桢和她四目相对,嘿嘿笑着问:“姨,我眼光不错吧?”

  赵茹闻言直乐,轻轻地戳了戳林维桢脑门,笑道:“看你那得瑟劲儿,没脸没皮的”。

  沈群儒对谭沁挺满意的,笑呵呵道道:“都别站着,小谭,坐,别客气,就当自己家”。

  几个人聊了一会儿,沈婧从房间里走出来,嘴里喊着“铛铛铛”……。

  赵茹听到声音扭头一看,差点没被气死,哆嗦着手指着沈婧的裤子,“你你你,咋把牛仔裤剪了这么多窟窿?”

  沈婧翻了个白眼儿道:“妈,你不懂别瞎说,这可不是我剪的,人家故意做成这样子的,现在就流行这样式,怎么样,好看吧?”

  沈儒群看着沈婧露出白花花的大腿,脸顿时沉了下来,斥道:“成何体统!回房间换了!”

  沈婧见老爹都不支持她了,嘀咕了一句“老古董”,然后灰溜溜地回了房间。

  “世风日下啊,你说这是怎么了?才几年功夫什么都变了,小伙子穿着花里胡哨的衬衫,小姑娘穿得衣服越来越少,真是……,成何体统,乱弹琴!”

  听着沈儒群的抱怨,林维桢这个罪魁祸首尴尬极了,不停地点头附和几句,好不容易等到沈儒群说累了,暗自松了口气,过会儿得嘱咐沈婧,千万别说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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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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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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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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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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