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别的,事业、婚姻、家庭,单这三样,就能把人折磨得够呛。
有了上一世的经历,林维桢对此深有体会,于是同情地拍拍谭兴祖的肩膀道:“苦日子还在后头呢,我给你捋一捋,你23了吧,是不是该娶媳妇了?然后生孩子……”。
谭兴祖抬手赶紧打断他道:“得得,别说了,越说我这心里越打怵。听你说话老气横秋的,懂得不少嘛”。
林维桢呵呵笑了笑,没接话。
谭兴祖自顾叹了口气,道:“不过你说的不假,前两天我妈还问我有没有找对象”。
林维桢好奇地问道:“那你到底有没有?”
谭兴祖苦着脸道:“我要是有能这么愁吗?我妈正打算托人给我介绍呢”。
林维桢哈哈笑道:“农场里好像没你看中的姑娘吧,要是真有,这几年你早就凑上去了。不是,你在学校就没找一个?”
谭兴祖烦躁地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喝酒喝酒”,喝得有点急,啤酒洒了不少,他也懒得擦,左右一看,然后压低声音问:“刚才那个郝万福什么来路,感觉挺能混的”。
林维桢瞥了他一眼,问:“怎么,羡慕他?”
谭兴祖嘿嘿笑道:“能不羡慕吗?人家一看就是赚大钱的主儿,瞧瞧他那一身行头,估摸着一两百块钱办不下来”。
林维桢哼了声道:“一两百?五百块钱都打不住,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我帮你算算,不吃不喝干多久才能置办下来”。
“嘶”,谭兴祖倒吸了口冷气,“就那几样东西要500块钱?你逗我吧!”
“都是美国原装货,你说值不值?”
谭兴祖顿时有些丧气,一脸苦涩道:“这两年我好不容易攒了200多块钱,本以为尽够了,唉,算了,不要了,那东西不当吃不当喝,就图个稀罕,没意思”。
林维桢给他满上酒,笑着道:“这么想就对了!说句实在话,我条件比你好得多,你看我讲究这些吗?”
谭兴祖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他娘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已经有我妹子了,还讲究个屁!”
这倒是句大实话,年轻人都爱美,也都喜欢时尚,想当年跟柳月谈恋爱时,他对穿着打扮更在意,总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
正说着,谭沁从厢房里走出来,老远喊道:“我就走了一会儿工夫,你俩咋又吵起来了?”
林维桢和谭兴祖对视一眼,都苦笑着摇摇头。
谭沁一路走一路往房顶上扔东西,林维桢看了一会儿,没看明白,问道:“干嘛呢?”
谭兴祖笑道:“肯定是巧饼,我妈特意做的,非得让我带上”。
“哦,原来是这玩意儿”,林维桢恍然大悟,七夕做巧饼是金城、掖县的传统,女孩子把巧饼扔到屋顶上或者用彩线串起来,寓意为天上的牛郎织女搭桥。
将最后一块巧饼扔到凉亭顶上,谭沁拍拍手走进凉亭,看看林维桢,又看看谭兴祖,道:“你俩多吃菜,别没事就吵架,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孩儿似的”。
两个大老爷们同时一怔,居然被女人给鄙视了,得,还是听她的,喝酒吃菜!
谭沁吃的少,早早地停了筷子,却不时地给谭兴祖夹菜。
谭兴祖一边吃一边道:“你也吃啊,别管我”。
谭沁笑着道:“我饱了,哥,你多吃点。对了,哥,你回家这两天有没有见到薛玉?”
“薛玉……”,谭兴祖的手顿了一下,脸色有些不自然,勉强笑道:“你问她干啥?”
谭沁没发现谭兴祖的异常,道:“我一连给她写了好几封信,她一封也没回,我就纳闷了,她怎么就不理我了呢?”
“你不知道?”,谭兴祖放下筷子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知道什么?”,谭沁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哥,她怎么了?是不是出事了?”
谭兴祖叹了口气,道:“我也是回农场后才听说的,她跟……”,说到这,他看了一眼林维桢,问:“马建认识不?”
马建也是插队知青,虽然两人不在同一个小队,但也打过不少交道。在林维桢的印象里,马建风度翩翩,言辞风趣,很受女孩子的欢迎。xǐυmь.℃òm
“认识啊,怎么了?”,林维桢见谭兴祖的眼神有些诡异,心里咯噔一下,感觉事情不妙。
果然,只听谭兴祖哼了声道:“马建……,那个,唉,马建把薛玉的肚子搞大了!”
谭沁闻言目瞪口呆,喃喃地自言自语道:“怎么会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道:“这么说薛玉要做妈妈了?”
林维桢却知道恐怕没这么简单,不由得叹了口气,问道:“是不是马建回城了,把薛玉给甩了?”
薛玉这个人林维桢也认识,她和谭沁同岁,两人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好的跟亲姐妹似的,也算是他的半个学生。
谭兴祖苦笑道:“可不是么”。
“她怎么就那么傻?孩子可怎么办?”,谭沁红着眼圈道。
谭兴祖目光不善地看着林维桢道:“当爹的都不要了,打掉呗,难道让薛玉一个人养着啊,作孽啊!城里人没个好东西!”
林维桢深感冤枉,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能讪讪地笑笑,道:“你不能一棍子打翻所有人,城里人也有好人嘛,比如你妹夫我”。
谭兴祖翻了翻眼皮,根本不搭理他,转头对谭沁道:“妹啊,一定要擦亮眼睛,可别让城里人欺负了”。
谭沁咬着唇瞄了林维桢一眼,道:“林大哥挺好的”。
一听这话,林维桢欣慰极了,没有白疼她,在这个节骨眼上坚定地站在自己这边,于是得意地冲谭兴祖挑挑眉,笑道:“三舅哥,你妹子在我这里,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疼她都来不及呢,绝对不会让她受委屈!”
当着哥哥的面,他怎么能说如此肉麻的话,羞死人了!谭沁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似嗔似怒地瞪着林维桢,颤着声道:“林大哥!”
说完,身子一扭,侧对着林维桢,不过心里却是甜滋滋的。
她已经不是小女孩儿了,该懂的都懂了,正因如此,她才觉得他的难能可贵。虽然自从夏天以来,他的手脚有点不老实,偶尔有些越界,可只要自己不愿意,他肯定尊重自己的意思。跟薛玉一比,能得到自己喜欢的人的疼爱和尊重,她感觉自己幸福一万倍。
只是一想到薛玉的遭遇,她没由来的一阵心悸,不自主地回身抓住林维桢的胳膊。
林维桢似乎感觉到她的不安,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笑着道:“你还不相信我?当着你哥的面,我就把话说开了,今年春节回家,咱们就订婚,我想你爸妈应该不会嫌弃我吧?”
“行!”,说话的是谭兴祖,三舅哥瞪着眼睛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根本不给林维桢反悔的机会。
谭沁心跳如鹿,抬头甩给林维桢一个白眼,马上又低下头,耳朵根都红透了,声若蚊蝇道:“你瞎说什么呢,我爸妈怎么会嫌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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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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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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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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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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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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