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他只需要接受父母的安排进入体制内,即便不能鹤立鸡群,但想要混得差也不容易。
沈群儒看人很准,何况自己的亲生儿子。
前世沈元也是如此,坏就坏在不踏实。大学毕业后进入经贸系统,短短几年时间升到正处。沈儒群正盼着他能加把劲再上一步,这小子居然辞职下海。借着在经贸系统的人脉关系,做起了掮客倒卖批条。等国内股市开张后,又去炒股票,结果发了大财。紧接着转战海楠房地产,最后赔个底朝天,欠了一屁股债。
那段时间,是沈元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为了躲债,他东躲XC,刚开始还隔个十天半月给家里来个电话,但到后来,连沈儒群夫妻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好歹他还记得林维桢嘴巴紧,给他来了一个电话,林维桢这才知道,这家伙居然跑去了东南亚打黑工。顺便还跟林维桢借了2000块钱,这些钱差不多是林维桢当时所有的积蓄。
在外面漂泊了将近两年,等风声过去后,沈元才敢回到国内。
沈儒群用自己多年的积蓄,以及很久之前为支持国家建设购买的国库券,为沈元还了部分债务,但这点钱只是杯水车薪。好在沈元在东南亚赚了笔钱,才将将把债还上。
沈元被沈儒群禁足了大半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做,只能看报纸听广播,接送小孩上下学。
以他的性子,如何能忍受得了这种平凡的生活。所以,没过多久,他再次扎进了商场,为此,父子俩差点闹翻脸。
林维桢倒是觉得,沈元和郝万福虽然出身不同,但却是同一类人,耐不住寂寞,敢闯敢拼。
这种人如果能踏实下来,乘着改革开放的大浪潮,必然能闯出一番事业。
“唉”,沈儒群叹了口气,又自嘲地笑了笑,道:“老了,小兔崽子翅膀硬了,管不了喽!”
林维桢陪着干笑两声,道:“趁着年轻多闯闯,不一定是坏事”。
沈儒群嘿嘿直笑,摇头道:“这话要是放到你身上,我信,放到沈元身上,嘿嘿,保不准我得给他擦屁股!”
不愧是沈元的亲爹!
“沈叔,您这么说我可不同意。沈元打小聪明,是院里的孩子王,那时候我还是他的跟屁虫呢。他脑子活泛,什么都敢尝试,这一点我不行,不如他。您说我性格沉稳,说白了就是胆小怕事,宁可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也不愿意当出头鸟。我对自个儿还是有数的,更适合出谋划策,不适合冲锋陷阵”。
这话倒不是林维桢谦虚,而是他的肺腑之言。
前世他在象牙塔里干了一辈子,眼见着别人下海赚大钱,说不心动那是假的,好几次他都写好了辞职报告,可就是捂在手里下不了决心。最搞笑的一次是99年,他拿着辞职信都进了院长办公室,还没等开口,就听院长说自己有希望评副教授,结果自己光顾着高兴了,直到回到办公室,才想起来自己的目的。当然,他最终还是再次把辞职信撕了扔进废纸篓,之后再也没起过辞职的念头。
活了那么大岁数,该明白的都已经明白了,自个儿什么性子,适合干什么,再不明白这些道理,那可就白活一甲子。琇書蛧
所以,林维桢才将自己定位于狗头军师角色,只适合制定战略大方向,偶尔出谋划策。要是让他亲自管理一家公司,呵呵,不出半年,肯定玩完!
“哎呦呦,林维桢,你可终于说了句公道话!”,沈元正站在房间门口,倚着门框轻佻地抖着腿。
林维桢冲他挤挤眼,道:“我说的可都是掏心窝子的话,以后你发达了,记着我今天的好,到时候别忘了拉兄弟一把”。
“这话我爱听”,沈元笑嘻嘻地走过来,拍着林维桢的肩膀道:“放心,苟富贵,勿相忘嘛!”
沈儒群脸一黑,呵斥道:“油嘴滑舌,乱七八糟,这话是你该说的?跟谁学的!”
沈元伸手一指林维桢,赔笑道:“爸,我跟他学的啊,您不能光骂我,更得骂他”。
沈儒群气笑了,“你能有林维桢一半踏实,我这个当爹的就烧高香了!”
沈元就当没听见,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林维桢眼前晃了晃。
原来是个墨镜,俗称蛤蟆镜。
“这倒是个稀罕物,哪儿买的?”
沈元小心翼翼地戴上墨镜,扭头四下瞧瞧,“隔壁院里有个人,手上有不少货,都是从香江走私过来的。我在羊城早就想买一副了,可惜一副要100多块钱,太贵,买不起。”
林维桢见他那副穷嘚瑟劲儿,忍不住笑道:“这东西也就图个新鲜,不值几个钱,20块钱我都嫌贵”。
“你懂什么!”,沈元摘下眼镜递给林维桢,指着标签上面的英文字母道:“看看,这是什么,Rayban,雷朋,美国的大牌子!”
“Ray-Ban?你确定50块钱能买得到这个牌子?”,莫不是买到假货了吧?可看外观应该是真的,但价格也太便宜了吧?
林维桢很想把镜片上的商标揭下来,没办法,有强迫症的人都这样。不过想想还是算了,要是撕下商标,沈元能跟自己拼命,他还指着商标出去装逼呢。
沈元白了林维桢一眼,得意洋洋地道:“换做别人500块钱都不卖,也就我沈元,人家才卖面子。”
沈儒群讥讽道:“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讲面子,面子能当饭吃?整天跟些狐朋狗友称兄道弟,那些人别的不干,专门坑你这样的“兄弟”。现在你意气风发,他们都来巴结你,你等着瞧吧,哪天你落难了,他们不调头踩你一脚就算好的了”。
哎呀,沈叔咋又说大实话呢!林维桢对沈儒群佩服得五体投地,前世沈元做生意赚了大钱,他的那些所谓“兄弟朋友”像苍蝇一样围着他转,等他在海楠栽了跟头,那些“兄弟朋友”差点没要了他的命。
沈元为什么东躲XC,最后跑东南亚去了?还不是为了躲他的那帮“兄弟”!
“爸,看您说的!您年纪大了,不懂我们年轻人的事儿,我们都是打小一块长大的,感情深着呢”,沈元不服气地反驳道。
“懒得管你!”,沈儒群重重地哼了一声,末了又对林维桢道:“以后你离沈元远点,我怕你被他坑了”。
林维桢那个尴尬啊!这可是沈元的亲爹啊!能说出这番话,得对沈元有多失望啊!
林维桢看了沈元一眼,目光中既有同情,又有羡慕,心里暗道,你小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这么一个好爹,居然还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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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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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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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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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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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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