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门此时此刻将所有的关注都投放到项央的身上,再加上宁珂小心谨慎以及证道级别的武功,安全性大有保证,也了却项央心中一个牵挂。
而得知南凤兰大仇得报的消息,再有宁珂安全离开,项央也不再逗留任何城池之内,最终选择在靠近代郡边缘的一座大山深处结庐而居,等待魔门高手来找他。
这座大山地处代郡西南,毗邻相州以及康州,山势连绵起伏,道路多崎岖险峻,也因此,虽草木茂盛,有物种千百栖息其间,物产丰富,却少有人来此讨生活。
项央选择在这里隐居等待,有两个原因。
其一,便是挑中此山灵机旺盛,氤氲分布,对于练武之人,尤其是已经臻至练气巅峰境界的项央来说,在此居住很是舒坦。
嗯,这就和现代京城的雾霾天气对比古代纯天然无污染的空气环境,不考虑其他因素,大部分人还是喜欢清爽宜人的空气环境,有益身心。
而原因之二,就是项央心知一场大战即将来临,而依照他的预测,此战恐怕将造成极大的动荡,若是处在城池内外,纵然位于城郊,恐怕误伤也不会小。
比如当初他和魔刀以及小武圣之战,几乎毁了小半个仁怀城,更有不计其数的普通人受到牵连打击,死于非命,让项央很是愧疚。
但在这绵连山间,地及百里,人烟渺渺,便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可以放手施为,无有后顾之忧,这也算是项央上体天心,能够做到的一点善行吧。
而项央在这座无名山上居住的地方,位于大山极深之处的一片长满翠竹的区域。
此片山峰顶端高出平地约七十丈许,山地土壤肥沃湿润,长满郁郁葱葱的翠竹,漫山遍野,远望过去,如同一片碧海,有时山风吹过,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便会形成一道翠竹摇曳,碧波荡漾的盛景,令人叹为观止。
项央对此景观也是大为中意,甚至花费少许力气以这山中翠竹为原材料,在山峰中央搭建了一座简易的竹屋,四面环竹,里面竹床竹凳虽显得简陋,却也别有一番自然风味。
而自从入住这竹屋山间,项央也真正意义上的做到了清苦修行这四个字。
过往的他,经历过厮杀,有过争斗,甚至也曾狼狈逃窜,却未曾亏了这幅身体,吃穿用度,生活起居,未必是最好的,却也一定不是最差的。
现在倒好,一座竹屋以避风雪,一榻竹床以安其身,可是从未有过的情况。
这还不止,项央此时此刻,最基本的吃喝二字,也和以往的挑剔馋嘴大相径庭。
山间有清泉,或者采集晨曦的露珠以作饮用,当中掺杂有微量的灵气,倒也不算难过,甚至有洁净肉身的奇效。
关键是食物,项央此刻真正做到食气二字,采天地灵气以维持生命活动,做到曾经弱小时期望的和光同尘,辟谷不食的修为。
一般的武者可以不眠不食,却并非是常态,而是一种忍耐,唯有项央这样登峰造极的修为,才能做到成为生命本能。
当然,不食不是不能食,若是贪嘴,项央偶尔也会在山间猎杀野味以作烹饪,手法不错,虽无作料入味,却也不差,不过很少如此罢了。
可以说,项央已经完全做好了生死一战的准备,不退避,不退缩,以一种无畏无惧的状态等待,迎接着魔门一众高手的到来。
另一边,地魔君以及心魔两个随同一个一身血红大衣的男子来到项央隐居的这座山外,驻足不前。
“项央这人真在这里?我还是想不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杀了我魔门这么多高手,明明知道我们不会善罢甘休,不去寻帮手也就罢了,自己来这山间结庐而居,在等死吗?”
这血衣人身高八尺,膀大腰圆,雄武过人,不过面庞白净,五官立体,尤其是一双眸子,隐隐泛着猩红血光,摄人心魄,看起来极为不凡。
此人正是地魔君邀请的用来对付项央的帮手之一,魔门三十六脉之一,血魔一脉的至高武道的大成就者,纯以实力而言,与地魔君相仿佛,更在心魔之上。
血魔并非心魔这样不知活了多少年的老家伙,的的确确是近代与地魔君同辈的高手,而且天赋异禀,练成血神经,一身武功强悍不乏阴毒。
在被地魔君邀请之前,正在雍北边界大周与草原诸部落的战场上采集万千血精以作修行炼法之用,因此身上杀意沸腾,稍稍说话,便勾动周边空间气机产生变化,有血云生成,化作朵朵莲花,异象惊人。
所谓的炼法,就是修行某些特殊的血魔绝学,目的倒不是为了增进实力,以他现在的境界,可说已经到了进无可进的程度,练一种绝学和十种绝学,没什么本质区别,
他所求者,不过是破三关,度过三关之劫罢了。
说起来,这血魔比起心魔这老家伙,更显得勇猛精进。
虽然对于传说中的三关之劫无比的畏惧,却也并未绝望,一来有魔帝剑神的例子在前,他自不会认为自己不如别人。Χiυmъ.cοΜ
二来,是他所学的血神经别有奥妙,对于肉身之阐述,剑走偏锋,让他有许多想法有待实施。
因此他非但不怨天尤人,反而孜孜以求,想要透过自身的智慧以及修行,破掉这个劫数,与混吃等死,毫无雄心壮志,只知道玩弄人性的心魔相比,强出不止一筹。
当然,截至目前为止,他还没什么实质性的斩获,只能说小有所得,距离真正破关,却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
对于项央,血魔虽然听过名号,认识倒是不多。
他的性格比心魔还要独,一向游走于十九州的血肉泥潭之地,哪里有争斗,哪里有厮杀,哪里便有他,一心只求破关法,哪有闲心吃瓜八卦?
也因此,血魔很是不理解项央现在的做法,这与自杀何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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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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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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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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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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