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是神州内一个大型宗门门主的亲传弟子,天资也算不凡,少年时代就下山从军。
多年戎马,北击草原,南征苗蛮,多年来立下大小功勋数不计数,累功迁升大将军衔,加领一等侯,尊荣无比。
南凤兰是南开的唯一女儿,曾经也是极为出众的少女,因为显赫的家世,出众的武功,绝美的相貌,以及宛若天山雪莲一般的气质,被不少纨绔子弟誉为帝都明珠,后来更传播出去,得到普遍认同。
只是后来不知因为何事,南凤兰与南开断绝父女关系,搬出大将军府,入了神捕门,更在作风上一改过去的洁身自好,令无数人扼腕叹息。
“当年的我少不更事,一心向武,对于什么男女情爱,自觉无用,也不以为然,直到我遇见一个男人。”xǐυmь.℃òm
说到这里,南凤兰语气不自禁的波动一番,声音有些颤抖,有些恐惧的看向项央,见到他只是温柔怜惜的看着自己,心中恐惧稍去,暖意升腾,继续道,
“这个男人英俊潇洒,风趣幽默,更有着一身绝强的武功,借着我好武的性子,加以接近。
那时的我天真,对人不设防,更未曾经历情爱。
因为长久以来的相处,以及对方的不凡,很快让我泥足深陷,不可自拔,最后爱上了他。
说来可笑,我本来不懂情爱,但一旦动情,便如火山爆发,山洪倾泄,一发不可收拾,为了爱,完全不管不顾,哪怕堕入魔道也在所不惜。”
“那个男人是魔门的人?”
听到南凤兰说堕入魔道,项央便有了猜测,南凤兰所爱之人应该是魔门的高层,只是不清楚究竟是谁。
南凤兰勉强点点头,转头望向窗外,透过雨后的湿润空气远眺天边,怅然道,
“你果然猜得出,他在魔门的地位极高,乃是当代的人魔宗主,论地位,仅次于魔帝,与天魔地魔并称。”
人魔宗?
项央垂在大腿上的手指勾动,这可真不是一条小鱼,且不论当初如何,现在的人魔宗可是被圣武皇帝亲自册封的高手,论身份地位,绝不在他之下。
“当时的我很傻,很天真,我以为我爱他,他也爱我,最终发现,这不过是精心编织的一个谎言罢了。
在情浓之时,我把自己给了他,愿意为他生儿育女,最后当我真的有了身孕,喜气洋洋的去找他,希望和他成婚时,却发现,他留给我的是一枚丹药。”
“丹药?莫非是打掉你腹中的孩子的?纵然他不爱你,留有后代,应该也是他希望的吧?”
项央不由得猜测,只因从未听闻南风兰有孩子,这会不会就是南开与南凤兰闹开的原因?
作为帝都的贵族之后,大将军之女,未婚先孕,且孩子父亲还是一个见不得光的魔门之人,南开没毙了南凤兰已经是父女情深了。
“是啊,哪怕他不爱我,但我腹中的孩子是他的骨肉,他怎么能忍心让我拿掉孩子?我不懂,所以发了疯的质问他。
最后他告诉我,他这一生,风流无比,女人数都数不清,却从未爱过任何一个人,他只是将她们当做玩物,更不会让这些玩物诞下他的孩子。
他甚至不需要孩子,因为以他的武功,以魔门的谋划,也许能得到长生不死的机会,孩子对他而言,完全是一个累赘。
所以你知道了,我在他的心中,也不过是一个玩物,我的孩子更没有存在的必要。”
说到孩子,南凤兰眸子当中噙满泪水,素白的两手紧紧握着,整个人的情绪陷入巨大的悲伤当中,那段过去对她而言,完全是噩梦。
爱了一个人,却发现爱错了,对方不值得,而自己已经一无所有,这样的人生,对于从未受到过挫折的南凤兰而言,完全是无法承受的。
“后来,我没有拿那颗丹药,我想,或许我恨那个人,但也爱腹中的孩子,我想把他生下来,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
不过我的父亲得知这件事后,勃然大怒,将我狠狠训斥一番,更要打掉我的孩子,甚至在没问过我的意见,给我找了一个亲事。
对方是那年的殿试的探花,我暗中看过对方,很好的一个人,但对我而言,却很陌生。
当时的我被爱人抛弃,被父亲责骂,未来要失去孩子,和一个陌生的人生活,我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生,因此十分恐慌,每日惴惴不安,夜晚根本难以入眠。
后来我下定决心,哪怕和父亲断绝关系,也要保住自己的孩子,我想,只要有孩子,就算没了全世界,我也不怕。
可是,可是,他还是不肯放过我,在一天晚上,他找到了我,将我制服,强行和我发生关系,更在之后逼我服下丹药,让我失去了孩子。
从那天起,我就发誓,哪怕付出我的生命,死后堕入无间地狱,受尽无尽痛楚,我也要杀了他。
而你知道,以我的武功,想要杀他,根本不可能,所以我就要利用我的一切优势,包括的身体去提升自己,去实现那个微乎其微的可能。
我的身子已经脏了,就算再多脏上一些,也无所谓。
我甚至在挑选一些可能有实力杀了他的人,尽我的一切去讨好对方,只为了一个可能。”
说到这里,南凤兰骤然停下,转头深深的看着项央,眼泪流下,带着无尽的悔恨和屈辱,
“然后我就遇到了你,我本以为自己绝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人,可是我错了。
我知道你也许看不起我,但那天见到你,看到你的眼神,我就知道自己逃不了了。”
项央深深叹息一声,又是一个为情而伤的女人。
他深深的怜惜对方,甚至也不在乎她的过去,可是,他不可能给对方任何希望,只因为在遇到南凤兰之前,他已经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
“项央,你能帮帮我吗?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只求你帮我一次。”
将自己过去的一切告知对方,没有见到项央的回应,南凤兰心中宛如万千柄尖刀切割,无比的疼痛几乎让她窒息,但她没有放弃。
不,准确的说,她放弃了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转而将目标投到另一个方向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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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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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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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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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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