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央,你做的很对,虽然我也很想你杀了沈傲替总捕报仇,但此人关系甚大,苍云山庄肯定也有大秘密,将这两者放在我们眼皮底下监视才是最好的选择。”
从私人情感来说,柴峻恨不得项央一把捏死沈傲,但从公事来说,沈傲暂时还不能动,这不是诉诸个人恩怨的时候,必要以大局为重。
“哦?听总捕话中的意思,似乎对于沈傲以及苍云山庄,或者说他们身后的魔门的谋划很是了解?”
项央有些好奇,若是以前,魔门为了点蝇头小利,或者切身利益,搞风搞雨还说的过去。
但现在魔门再不是过去隐藏在江湖阴暗面,人人喊打的贼子了,而是大周圣武皇帝陛下亲自册封的圣教,与佛道平齐,为举国共尊。
名望已经有了,势力依托这个名望以及魔门本身雄厚的底蕴,也不在话下,魔门的那帮人还在求什么?安安静静的,和气一片,不好吗?
“项央你既然已经修成天人,按照神捕门的惯例来说,已经自动晋升紫衣总捕,论品阶,你我相等,所以我也不必瞒你。
半年前,从神州帝都来信,魔门的地魔君在大周龙庭朝会之时,提出打破世界壁垒,举世飞升永恒国度的事情。
当时朝会的一大半朝廷官员,都对魔门地魔君所言笃信不疑,为此圣上召见地魔君入内庭秉烛夜谈,之后我神捕门在各州针对魔门的各种布置都被陛下所否决,这苍云山庄,实则就是魔门的一个布置。”
柴峻一席话,让项央猛地从座位上惊起,脸上满是讶然的表情,这样天方夜谭的事情,大周朝廷也会信?难不成那帮公卿大臣都是猪脑袋不成?
不过不等柴峻解释,项央已经冷静下来,重新坐下,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朝会之时,商议的一般都是国家大事,地魔君当堂提出这等惊世骇俗,甚至常人看来天方夜谈的事情,肯定不是无的放矢,说不定手头握有一定的明证。
如此,让朝廷的大员们完全相信,也不是不可能,不过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柴峻看着项央站起又坐下的动作,双手前摊,摇头苦笑,
“你不敢相信?其实我也不敢相信,因为这听起来实在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不过根据上面的情报,地魔君取出一种天华宝液,自言是魔门初代魔帝从大陆一处绝地的空间裂缝当中接取的长生液,来自永恒国度,能够大幅度延长人的寿命,提高肉身的活性,增强人体的恢复能力,抵抗能力。
空口无凭,满朝公卿自然也不会任由一个江湖人在朝堂之上信口开河。
最后请出五朝元老,高寿一百一十九岁的刘忠国刘老大人,使其亲自服用一滴天华宝液,白发变黑,血气重生,枯木逢春。
事后经过太医院的国手们诊断,刘老大人身体当中,的确有一股奇特,强大的生机在时时刻刻改造他的身体。
其一百一十九岁的高龄,身体素质,活性,与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相差无几,换言之,一滴天华宝液,抵得上一甲子还要多出二十年的寿命。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不相信也不行。”
说到这些,柴峻将信将疑,却又是带着一种莫名的憧憬。
长生液,长生,这是有思想,有生命的物种,从诞生的那一刻,就在灵魂深处镌刻下永不磨灭的终极所求。
当生存艰难时,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要追求的是生存,更好的生存。
当满足了物质所需,人们追求的就是精神食粮,是灵魂深处的满足。
而凌驾于两者之上的,则是对于长生,永生的追求。
武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很少为生活发愁,本身拥有者强大到不可思议,足以翻天覆地的力量,对于长生的追求与执念,更是远远大过普通人,柴峻亦不能免俗。
不过项央倒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天华宝液,使人白发变成乌黑,肉身活性逆反八十年,听起来很是可疑。
可疑的不是刘忠国此人,他的大名真正是举国共知,论起在天下人心中的声望,那是无与伦比的。
十三岁中童子试,同年再中秀才,有神童之称。
十六岁那年,刘忠国在郡试上中举,位列一榜榜首,是解元之才。
还是同年秋,入神州帝京赶考,在殿试当中,以策论“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拔得头筹,被当时的皇帝钦点为大周状元。wWW.ΧìǔΜЬ.CǒΜ
更在之后的骑马游街的盛典当中,做出“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神都花”这等流传千古的绝句,名声压过同年的榜眼,探花不知多少。
而这样意气风发的刘忠国,不过是人生巅峰的一个起点罢了。
在之后的百年岁月当中,历经五朝,起起伏伏,最高做到三公太傅之职,桃李满天下。
这样的人,在大周,乃至此方世界的历史当中,也属于极少数的那类绝世伟才,能够名垂青史,魔门收买他作假,根本不可能。
项央怀疑的是所谓永恒国度透过空间裂缝泄露出来的天华宝液。
这和他当初前往极东之地沧溟大泽夺取的生命之泉好像很是类似。
不过论起效果,生命之泉更多的是针对武者,一般人服用恐怕承载不了庞大的生命精气,很快被这股力量撑爆也说不定。
而对于刘忠国这样血气衰败的老人来说,此泉水更是有害无益。
不过若是加以调和内中的精气,使其由狂暴变得温柔,对于魔门这样的大势力来说,也绝不困难。
“那年夺取生命之泉的人有不少,不过大多遭难,哪怕草原黄金王族的完颜博也死去。
活下来的,有我,鬼手龙婆,还有就是身份背景成谜,来历莫测的容溪了,他是魔门的人?
为何当初黑煞一脉的燕秋与他分属两派,甚至勾心斗角?”
项央看着柴峻一副向往又犹豫的模样,开口将自己的猜想道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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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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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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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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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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