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自问常年锻炼,肌肉十足,但对比这位蚕茧中爆出的猛男,压根不是一个级别的。
他的黑发如瀑,垂散在肩,五官刚毅,如刀削斧劈,坚韧,果敢,威猛,霸道,也许并不是那么英俊,却带有赳赳男儿的昂藏之气。wWW.ΧìǔΜЬ.CǒΜ
粗大的右手上握着一柄造型美观,仿佛艺术品一样的雪亮大刀,和他整个人融为一体,怪诞之间又充满了神圣之感。
当然,最令两父子感到难堪的是此人一出现,就有一股切骨之感在心间萦绕不散,心底沉甸甸的,仿佛有什么恐怖的事情要发生一般。
“爹,这,这,这蚕茧里的似乎是个人,而不是妖怪,你看他手里的刀,肯定是个武功极厉害的高手,我要是能拜他为师,肯定比从刘瘸子那学一些花拳绣腿来的厉害。”
少年看到这猛男一直紧闭着双目,持刀立在原地,咽下口唾沫有些兴奋道。
他的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面前这个人,也许会成为改变他一生命运的贵人,这个机会,他一定要搏一搏。
渔村的贫穷,渔村平淡如水的生活,他实在是受够了,他天生就是不甘于平凡的人,遇到机会,一定要抓住。
人的命运实则就是一个又一个机会的产生,一个又一个选择的作出,然后分叉走向不同的道路。
就像现在,他如果就此离去,可能终此一生也只能在这里老死,可如果留下,上前,也许就会获得不一样的结果。
眼见自家儿子就要冲上前,老头一把拉住少年,恶狠狠的威胁道,
“你疯了?他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你都不知道就敢往前凑,不怕死在他的刀下?”
对比好似小老虎一般充满拼劲的少年,老头就显得谨慎的多,考虑的也更多。
诚然,他相信自己儿子刚刚所说,这个怪人不是妖怪,而是一个武功肯定难以想象的强者,但那又如何?
他过去不是没有见过那样的武者,无一不是趾高气昂,对于普通人带着一种天然的蔑视感,仿佛大家都是人,却分成了高等人与低等人。
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一番成就,而不是窝在一个小小的渔村,但他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平平安安,无灾无难。
谁知道这个怪人脾气好坏?万一人家一个不高兴,把刀一砍,杀了自己儿子呢?这也不是不可能。
“不,老爹,哪怕死,我也要试一试,把衣服给我。”
少年之前赤裸上半身,从地上捡起自己寒酸的衣服,顶着好似巨涛一般的压力,一步一步艰难上前,走到这手持大刀的猛男身后,小心翼翼的将衣服给他披上。
他知道,自己没钱没势,只能用诚心来打动这样的人,来搏一个看不见的未来。
“呼,小子,你很好,赳然之间有虎气,胆量不错。”
猛男在衣服被披上的刹那,双目睁开,眼中迸射两道神光,一度压下天上的太阳,仿佛两道光炬一般,通天彻地,威势无穷。
他身体一震,将少年略显寒酸的外衣震开,同时从毛孔中射出数也数不清的蚕丝,咻咻之间缠绕,编织,很快做成一件黑色外袍披在身上。
人怎么会从体内射出蚕丝?这样的人可以称之为人吗?
少年与自己的父亲心底升起这么一个疑惑,头一次觉得也许这个猛男真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某个妖怪修炼有成,幻化为人形。
事实上,项央当然是人,那蚕丝,也不过是天蚕九变的法门罢了。
那日面临生死绝境,他破釜沉舟,引动雷泽之内充塞天地之间的雷气入体,结合毕生修为以及神兵却邪,打出一招雷霆万钧,纵然不能击杀雪岭山翁,也定能弄得对方狼狈不堪。
而他本身,则被反震之力推下雷泽,更借助天蚕九变,吐丝结茧,练成天蚕再变,不但所有伤势尽皆复原,而且武功也大有进步。
这中间过了多长时间,他不清楚,因为他的意识陷入一片混沌,不过隐约之间,倒是和手中的却邪灵性互通,仿佛双生兄弟。
在漫长的长眠之中,倒也不觉寂寞,反而参悟出以往所不曾领悟的武学道理。
以他估计,雷泽水下应该有暗流与东海互通,所以他才会顺着暗流飘到这里,更被这对父子发现。
而他在破茧而出的同时,已经醒转,只是在适应体内暴增的力量,这才没有动作。
直到少年冒险为他披衣,方才睁开双眼,开口赞道。
这样的少年世上也许有很多,却因为没有机会,只能埋没在乡间,一辈子碌碌而终。
有些人,天生资质不俗,也肯吃苦努力,但一辈子也就是那样,往往就是欠缺那一次机会
“你,你是人?
高手,求你收我为徒,我陈二蛋今后一定待你如亲生父亲一般孝顺,如有违逆,必不得好死。”
少年听到项央的话,先是一惊,随即听出对方话语中的赞赏,心中的狂喜抑制不住,一个扑腾,溅起泥沙,跪在项央面前,唰唰的就开始磕头。
那股子猛劲,老汉估计这要不是沙子,而是石头,能让臭小子当场磕死在这里。
机会当前,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个人,很显然少年是个习惯主动,愿意去拼的那一类。
老汉的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还待对方如亲生父亲,那把自己放到何处?
当然,他也清楚自家孩子是极孝顺的,只是太渴望一个机会,这才口无遮拦的表忠心。
甚至如果弹年轻时也有这样的机会,只怕会比臭小子还要殷勤。
“起来吧,徒弟我是不会收的。
不过我会留在这里一段时间,期间教你一些功夫,能学多少,就看你自己的领悟了。”
项央摇头笑道,前一句让少年如坠地狱,后一句,则瞬间使他攀上天堂。
收不收徒无所谓,只要能学到武功就是好的。
总比拜了师却什么都学不到的坑货要好太多。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
这话倒不是少年说的,而是惊喜莫名的老汉。
那双眼放光,恨不得把项央当祖宗一样供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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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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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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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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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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