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材中等,白色僧袍,背着长匣的光头和尚安安静静的排队等着进城,余光偶尔扫到城墙上的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嘴角抽抽。
距离当日江上与白剑涛相遇已经过了小半个月的时间,他迟迟不曾回神捕门,眼下上头已经将他的通缉令贴了出来。
只是看到这个通缉令他就忍不住想打人,眼似铜铃,鼻如刀劈,脸上那黑色斑点好像是麻子。
他就忍不住吐槽了,我这长相虽然不说英俊非凡,但至少也称得上器宇轩昂,端端正正,怎么到了你这里就成了这副鸟样,画画的这位难不成是用脚作画?
当然,这是玩笑之语,神捕门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唯一的可能就是神捕门也有意为他斡旋,不是真的将他定性为非抓不可的要犯。
想到这里,项央就忍不住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为了改换颜面,他以缩骨易筋之法化作常人身形,又以搬运气血的法门将相貌微调,换做一个普通模样。
这也都不算什么,为了一劳永逸,他还把自己金灿灿的长发剃了个干干净净,怕的就是这头发太拉风,将自己暴露了。
正想着什么,排查的人轮到他,一对比黄纸上的画像,再问了下来历路引之类的,被早有准备的项央轻松应付,就被放进城内。
所以说,一个高手被通缉,有太多手段躲避追捕,靠这些普通的人,实在很难抓捕。
进了城,收拾心情,项央掂了掂背后的木匣,里面装着却邪以及玄冰沉木,他此行是为了了解更多关于他这件案子的消息。
比如是谁报的案,当初他取走却邪,已经离开南乡,按理说就算南乡被灭,也安不到他的头上。
其次,他实在很想知道相关的一些信息,便于找出是哪个龟儿子在陷害他,他的敌人着实不少,不过最有可能的还是魔门。
毕竟当初冰魔一脉的人已经渗透进南乡内部,甚至要不是他,却邪说不定已经落入这一脉人的手上,嫌疑大得很。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他想要知道神捕门现在对他的态度究竟如何,是非抓不可,还是应付了事,又或者他们也相信自己,只是苦于没有证据为自己洗脱嫌疑。
今天看到城墙上贴着他的画像,说实话,项央的心里安定不少,最起码说明神捕门内还是有些人为他周旋的。
眼下以他武功,只要不是遭遇三大红衣名捕,应该不会有人留的下他,所以安全倒也有保证,至于找谁,项央心中也早已经有了数。
不是金章捕头奚贤,也不是和他交情匪浅的徐安柏,而是近来风头仅次于他,蹿升如飞的金章捕快孟飞扬,他们之间可还有一层关系。
傍晚,孟飞扬孤身一人沿着寂静的街道回家,心里琢磨着白天那件案子种种相关的证据。
忽而侧身探手,抓到一枚疾飞而来的石子,微微一捏,石子被捏碎,一侧民居的房顶则闪过白色身影,在黑夜下格外显眼。
没有声张,孟飞扬足尖一点,窜飞七八丈距离沿着前方那人不时留下的身影追去,他很清楚那人是在引他过去,倒要看看对方有什么手段要耍。
这就是所谓的艺高人胆大,换了另一个人,第一反应绝不是追,而是担心有什么针对自己的阴谋,这才是常人的反应。xiumb.com
当初的孟飞扬自问修行拜火教神功,后天少有敌手,但被项央以纯粹武功挫败,自此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随后他从火雾铁令中悟出世代相传的火雾大法,结合无上离火诀,一身修为与日递进,武功暴增,自问再遇项央,绝不会败,重新恢复自信。
两人一跑一追,宛如暗夜幽魂,不过半刻中功夫,已经远离人烟聚集之地,来到城边一处枝繁叶茂的小树林中。
“前方的朋友可以停下了,若是有事找我,大可以现在就开诚布公,再往前,我不保证自己会留手。”
孟飞扬到底不是莽撞无知之人,停在林前,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纵然有埋伏,他也能在第一时间逃离这里,他有这个自信。
“孟飞扬,好久不见了,想不到时移世易,我成了通缉要犯,你这个拜火教的圣子倒是摇身一变,成了神捕门的金章捕快,当真是变幻无常。”
项央回头,散去缩骨功力,身材暴涨数分,魁梧不少,脸上也恢复本来面目,语气平缓,不咸不淡道。
“是你?你来找我是想问南乡的那个案子?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而不是抓你?
若是想用我身份来威胁,那大可不必,奚捕头也好,神捕门更上层也好,都知道我出身拜火教,你威胁不了我的。”
孟飞扬目中精芒一闪,露出一丝惊讶,虽然诧异对方现在的光头和尚打扮,但还是一眼认出对方。
对于项央,他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甚至他有如今一身后天绝顶的神功,也和项央关系不浅。
他不知道项央从何处得到火雾铁令,也不知道他从何得知自己与这火雾铁令的关系,但他偏偏就知道了一切,外加对方一身武功,只有深不可测四字来形容。
原本他还想借着进入神捕门的机会和项央再打上一场,看看如今谁胜谁负,可惜事情变化的太快,一眨眼对方就遭了难,连他也没想到会有这般变故,当然,未来也不是没机会。
看着孟飞扬,项央心里也有些恍如隔世之感,兵变成了贼,贼则成了兵,让他不由得想起了阿甘的那句话。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什么味道。
孟飞扬的武功深浅他已经看不太出了,对方的身上流溢着一股奇异的精神力量,如阳如火,聚散如芒,精神武道显然也有所成。
更令他在意的是对方的话,根底被神捕门所知,还能被提拔成金章捕快,上头的人是在下一盘大棋吗?
还是说拜火教另有动作,使得一切有了转机,毕竟神捕门的态度实在令人费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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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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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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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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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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