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力灌顶看似美好,但其中要经历的痛苦,常人又怎能理解?
这就好像明明已经吃了十成饱的人,非要他再吃三十个肉包子一样,胀的让人想死,然而这样的痛苦闵恒沙完全承受了下来。
早在当年项央离开南乡时,闵翎等一众人已经决定倾力培养闵恒沙,族中的收藏的武学奠基,练武资源尽数对他开放,然而仍显不足。
所以闵翎带着闵恒沙出南乡,入早年有交情的广元山上的寺庙,求助隐士高人灵空大师,以百草百毒为闵恒沙炼体。
花费百日时间,又名百日筑基,为他练出一身钢筋铁骨,经脉丹田开拓,这机遇堪称万中无一,不比项央吞服脱胎换骨丹逊色,甚至犹有过之。
然而这个过程之痛苦,不亚于把人打进十八层地狱,肉体要经历百日痛苦,酸麻痒痛,还不能用手触碰肌肤,不然身上有伤口,百草来不及中和百毒的毒性,会立刻将他毒毙。
肉体上的折磨,反馈到精神上,那也是无穷无尽的痛苦,那一段时间,闵恒沙数次想要自戕而死,最后闵翎以苍老之身陪在他身边七日七夜不曾休息,给他心灵寄托,为他不断打气,才终于熬了过来。
若没有那一次,闵翎就算寿元不长,也还能多活三两个月,这一次,闵恒沙从内而外的蜕变,肉体上,精神上,真正有了百折难催的锋芒。
闵翎还知道真正的强者绝不是练出来的,而是杀出来的,为此,替闵恒沙奔走,让他加入了某个杀手组织。
为了磨炼自身的战力,闵恒沙手中增添多少冤魂,又经历过多少的生死一线,根本不足为外人道。
这脸上的一道疤,就是一个强大武者留下来的,还有太多太多,闵恒沙都放在心里,一切的一切都在今日迎来了完满的结局。
“啊!”
闵恒沙终于忍不住张口咆哮,一层肉眼可见的波浪瞬间爆发而出,将气息微弱至极的闵霸先与庄巍推后数步,被族人搀扶住。m.χIùmЬ.CǒM
此时两人没了数十年的精纯功力护身,元气大伤,瞬间老了几十岁,仿佛风中残烛,随时咽气。
“项央,我要你的命。”
曾经的闵恒沙对于项央还是很钦佩的,甚至有一种崇拜之感,同样的年纪,他能练成那样的武功,怎么能不让人钦佩?
然而自从知道了家族与项央的约定,承载了闵庄两家一直灌输的意志,闵恒沙变了,项央不再是他认同的高手强者,而是一个他必须要击败的对手,乃至敌人。
他永远也忘不了闵翎临死时的样子,皱纹满面,目中浑浊,连喘气都显得困难,唯一的一句话,依然是那句永远不变的嘱托,“击败项央,收服却邪。”
闵翎自承他和项央有过约定,但他愿意背负失信小人的名声,也不愿意南乡世代相传的神兵被人收服,那是耻辱。
可以说,这个老家伙曾经对于项央的言语,大半都是安抚,他早就知道当时的项央带不走却邪,他要利用项央争取一段时间,就是为了培养闵恒沙。
此时继闵翎,闵霸先和庄巍也先后牺牲了自己,闵恒沙身上背负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家族的寄托,他不能失败,也绝不能让他人取走却邪。
一声暴喝,蕴含着震碎浮云,塌陷流水的绝顶真气,项央微微点头,不错的气势和杀机。
下一刻,闵恒沙凌空跃出,以掌作刀,一刀斩下,二十米的距离,刀气延伸,带着屠戮众生的杀意魔念袭来,强猛的功力在此刻发挥完全,淋漓尽致。
然而面对这气势汹涌,凶恶无比的刀气,项央摇头不语,不闪不避,右手金灿一片,乃是催金手运发到极限。
翩然之间,五指如莲花般绽放,在恢宏斩来的刀气尖端连点五下,随后五指捏住刀形的尖端,狠狠一掰,真气凝成的虚刀竟然好似真实的长刀被掰断一样,轰然散去,空气中噼里啪啦的炸成一团,好像烟花绽放。
这一幕,看在闵恒沙的眼里,更看在奄奄一息的闵霸先与庄巍眼里,两人原本的解脱与喜色悄然无踪,愁眉紧锁,带着不可置信。
闵恒沙此时的功力最起码也是普通后天圆满的两倍,百脉俱通,一刀之下,不提修行的魔刀真意,就是纯以功力碾压,也是纵横无敌的人物。
眼下他以自身刀道修为斩出屠牲刀法,刀气延伸无坚不摧,却被项央一捏而断,这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
“功力浑厚,却杂而不纯,刀气虽然恢宏无比,对于一般武者而言难以匹敌,但在我眼中,破绽太多,功力无法圆融,就算给你千年功力又如何?”
刀气就像是密密麻麻的细点组成的物质,细点圆融,结构框架稳定,自然无往而不利,但细点有缺,有的强,有的弱,框架虚浮,那么击破弱的那些细点,刀气被破也就顺理成章。
打个比方,刀气就像是堆积好的积木,项央抽出几根关键的积木,整体便轰然而倒,这也充分证明了此时项央鬼神不测的武道造诣。
“不可能,我不相信。”
闵恒沙目中杀机几乎凝成实质,双臂摆动,纵跃到项央身前,一挥一甩,好似双刀袭来,既然刀气外放难以对他难以造成伤害,那就近身贴击。
他做过杀手,一身武功精粹,舍弃花里胡哨的杂招,纯以杀人为本,甚至在这段经历的推动下,屠牲刀法也是大有进境,几乎不比闵霸先等人数十年火候差。
从始至终,闵恒沙不是一个天才,而是一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努力型人才。
他曾经与闵枫交击,战而胜之,证明了自己的努力能超越天才,此时,他还要向项央发起冲击,更关键的是此时的他得到两老功力,已经是绝大多数天才难以相比的。
项央眼中终于闪过一丝亮色,几年不见,闵恒沙的确有了极大长进,招法满是踏实沉稳的风格,杀机层层推进,不急不躁,难怪闵家人会将他当做希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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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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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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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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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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