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忙碌间,又有客人进门,然而还不待小伙计露出格式化的微笑,就被面前出现的巨型猛犬给吓了一跳,我的乖乖,这狗怕不是成精了吧,怎么这么大?
在巨犬身边,还有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白衣胜雪,眉眼如锋,刚毅中透着慵散,最令人诧异的是此人有一头仿佛金辉一样的头发。
“客官您里边请,打尖还是住店啊?”
小伙计很快收敛心内的诧异与恐慌,强压着哆嗦的两腿,冲着项央勉强笑道。
开门是客,如果可能,他还真不想做面前这人的生意,自己奇怪也就罢了,关键是这狗,谁知道会不会突然伤人?
客栈中原本火热的气氛也在项央与小黑进屋后冷了下来,有几个手持刀剑的江湖中人甚至下意识的将武器攥在手里,给自己带来点点安全感。
他们几个虽然不是什么一流高手,但内功有成,灵觉也还算敏锐,清楚的感知到这狗的威胁,当然,更忌惮的是项央,狗已经如此威猛雄壮,凶煞骇人,何况其主人?
“弄点吃的,要你们这的招牌菜,再打两斤上好的烈酒,哦,对了,再给我的狗弄些生肉和清水,放心,它不咬人的。”
此时已经是项央修成天蚕变的半个月后,当时他功力暴增,为了增进自身的精气神三宝,特意自废嫁衣神功,折去自身的六成修为,不过纵然如此,一身修为也是浩浩荡荡如万顷碧波,在后天少有对手。
而因为有金蚕丝雨之妙法,每日吸纳天地灵气增进功力,外有嫁衣神功本身破而后立,修炼速度大增的原因,短短半个月时间,又修回一成功力。
在这个过程中,项央也的确体味到嫁衣神功的玄妙,真气,肉身,精神,都有不同程度的强化,注意,不是增长,而是强化。
可以说,此时只有五成功力的他战力还要超过未曾修成天蚕变时的他良多,练到后期,再次修成后天圆满,只怕真有后天无敌的力量。
“好嘞,小的这就给您准备,还请这边坐。”
听到项央的话,跑堂小厮轻松不少,走到一个空桌边用手上的白巾擦了擦桌面,然后才往后厨走去。
在客栈的在西北角落,还有一个木柜,站着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正舔着手指翻着摊在柜上的账本,另一只手边还有一个算盘,噼里啪啦的拨弄着,应该是这家小客栈的老板。
项央闭目养神,感知到客栈吃饭的人有意无意往他一头金发上瞅,也是颇有些无奈,只能故作不知。
不止是头发,他这一身包括眉毛,腋毛,还有腿毛等等,也都是金色,这是神功有成的表现,总不能染黑吧,再说这年头也没这个技术啊。
随着项央不理不顾,旁人也收回好奇心,开始吃喝攀谈,气氛重新热烈起来。
项央耳力过人,暗暗倾听这帮人谈论之事,大多鸡毛蒜皮,然而也有几件大事。
其一,就是清江府神捕门从大胜县外拉出来一具黑毛僵尸,听说已经被人送往郡里,当时观看的人从街头排到巷尾,人前脚踩后跟,多么轰动也就不必多说了。
为了这个大僵尸,有三位红衣名捕齐聚延熹郡,其中有项央很熟悉的郭泰山,还有两位名声稍逊些的许泾,殷冲容。
其二,和清江府外的白玉寺有关,白玉寺了字辈高僧了凡被人格杀在僧房之中,凶手却是毫无线索,案情匪夷所思。
了凡乃是当今白玉寺方丈的师弟,一院首座,精通白玉寺至高绝技之一大梵明王经,仅次于阿罗汉金身,数十年修为也是无比精纯,在神捕门评定中是真气圆满,外招极限的强者。
如此无声无息的将此等高手格杀在他自己休息的僧房之中,还没有惊动寺内的其他高手,着实引动了不小风波,清江府的金章捕头柳若海亲自出马,到白玉寺查探凶手。
传闻红衣名捕殷冲容也是极为愤怒,亲自动身往白玉寺而来。
三大红衣聚于一郡,居然有人敢顶风作案,还闹得这般大,这是赤裸裸的蔑视,不把这个凶手揪出来,旁人如何看待他们?
听到这里,项央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人胆子也忒大了些,熊心豹子胆都不足以形容,白玉寺内传闻中也是有先天高手坐镇的,以他目下的武功,也不敢如此猖獗。
第二反应就是先天强者动的手,如果不是,那么此人很可能就是了凡的相熟之人,且武功必定不逊色了凡,这才有机会突袭下手。m.xiumb.com
以他巅峰时期的功力武学,杀这个了凡也可以一招而决,但无声无息,甚至丝毫没有惊动高手如云的白玉寺,这就有些难了。
旁人也就罢了,他可以用精神武道干涉对方,做个无声无息,不露行迹的杀手刺客绰绰有余。
但这了凡可是佛门高僧,禅武同修,哪怕不曾主动增进,被动修持这么多年,精神力量也是无比雄浑。
以他精修大藏密传神舍利经书的精神修为也不敢保证一定能胜过对方,人家多出那几十年不是白活的,何况佛门高僧向来年岁越大修为越深。
前两件事情动静闹得都不小,不过和项央没多大关系,黑毛大僵身上种种他已经研究个八九不离十。
至于了凡之死,红衣名捕殷冲容外加金章捕头柳若海亲自出马,那肯定也没他什么事,他也不去操这个闲心。
第三件倒是有些出乎他的预料,延熹郡近来冒出一个年轻高手孟飞扬,一身武功卓绝,彗星般崛起,连挑郡内十二位成名高手,成为近来名声仅次于他的年轻高手。
这也不算什么,真正让项央吃惊的是对方竟然还成了延熹郡的金章捕快,炙手可热,风头正劲。
孟飞扬可是拜火教的圣子,一个被追捕的老鼠,摇身一变成了猫了,还有比这更滑稽的事情吗?
“算了,我时间紧迫,先去黔郡,回来再看看孟飞扬到底耍的什么把戏。”
项央心内琢磨着,客栈大门又被人推开,进来的是大队人,约莫有十几个人,瞬间把客栈的一层大厅挤的满满当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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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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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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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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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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