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看了又看,心中将屠灵血手马旦,大劈棺手薛行烈,罗家余孽罗青山几个人的面相暗暗比对,发现并不是这几个人,稍稍心安。m.χIùmЬ.CǒM
项央不知道杜鹃心里所想,要是知道,必然摇头无语,姐姐,你不知道这世上有种道具叫人皮面具吗?还是杜家女子,见识竟然如此浅薄。
当然,虽然项央不知道杜家的敌手有这些人,但并不影响他的基本判断。
这两个人面上无光,肌肉僵硬,脸颊隆起,作为曾经人皮面具的使用者,项央几乎一眼就看出两人的不妥之处,脸上那层皮是假的。
尤其是他们两个是人皮面做工粗糙,和项央曾经使用过得相比,差距极其明显。
其次,是他和杜鹃进门后,这两人若有如无,不时扫过来的余光,还有深藏的杀机,也表现出两人的不友好。
砰的一声,项央猛地起身,一脚将前面的火堆踢向那个口出不逊的汉子,十几根刚刚燃起带着火苗的木柴呼啸一声砸了过去,火焰在猛烈气流的奔涌下越发旺盛。
“好胆。”
那人作为挑衅者,自然早有准备,竖掌一劈,劲力外放,凝聚出无形气刃将木柴纷纷劈成两半,更有气劲抹下,原本旺盛的火焰瞬间被扑灭。
这一手武学不但让吴宗明等人讶然,就是项央也眼前一亮,这手武功非是化刀为掌,而是切切实实的以掌力凝聚成薄若蝉翼的气刃,切金断玉不在话下。
“大劈棺手?你是薛行烈?项央,他们要杀我。”
见到这一手武功,最震惊的其实是杜鹃,原本清脆好听的声音此时颇为彷徨,几乎破音,说的话也是没头没尾。
吴宗明听到薛行烈的名字已经是眉头紧皱,又听到项央二字,下意识间摸向自己身边的长剑,恐有大战将临。
前者薛行烈,乃是在黑道中名头不小的一个强者,为人残忍嗜杀,性好女色,曾在五年前将杜宇的未婚妻奸杀,惊动了当时的延熹郡各大小势力,杜家为此大发雷霆,找了此人足足数年也未找到。
后者项央不如薛行烈名头响,但也是近来风头极盛的强者,而且是神捕门中人,年轻有为。
“哈哈,杜鹃,果然是杜家的女人,眼力不错,有人花了大价钱买你的命,若是你识趣,将大爷伺候好了,也许我能考虑饶你一命。”
项央皱眉,这还真是来杀这个女人的,难不成此女身上的确有和魔门相关的信息或者情报?
“至于你,小子,我知道你叫项央,最近的名头也很响亮,不过年纪太小,纵有手段也不是薛爷我的对手。
刚刚你的动作我可以认为是年轻气盛,现在我数十个数,如果你现在走出这个门,咱们就当没见过,一,二,三……”
这薛行烈看起来极为自负,然而这只是表象,他一贯好用这种方式降低他人的警惕心,而且不待数到十,便会突下杀手,再结合他响亮的名头,一般人不敢和他硬刚,可以说屡试不爽。
然而事情总有例外,此时他面对的是武功高强,性格深沉的项央,等到这薛行烈数到七,项央口中忽而长啸,音波气浪如排山倒海而去,卷动空气,吹飞火焰灰尘。
吴宗明脸色大变,正要为自己的师弟师妹传输真气抵挡音波之功,却发现这人的音波功造诣竟然能区分敌我,绕过他们的区域,简直超乎人的想象。
狮子吼对于内功深厚的薛行烈效果一般,只是微微色变,停滞瞬息,正要嘲笑一番,身前已经扑来一道雄武巍峨的身体。
项央大手竖劈,气血涌动,和刚刚薛行烈的大劈棺手极为相似,只是这一招乃是化刀为掌的一招,看似为掌法,实则为刀法,出自金乌刀法,而且出书快如疾电,薛行烈面对这一招也有些没反应过来。
就在这一掌快要劈到薛行烈面门上时,那一直蹲着,不发一言的汉子终于不再隐藏,身形一闪,侧向扑击项央,一双肉掌泛着猩红的血色。
项央一路走来,也是大战小战不知多少,临阵战斗之天赋纵然不如乔峰,但也能做到在最危险的时机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对面这汉子论内功之雄厚隐隐在他之上,而且武功古怪邪异,不是善类,绝不能托大,以为有天星护身罡气又或者斗转星移,飞絮劲等防御性武学便选择硬抗。
所以项央临机收手,撤掌回身,与那双手血色弥漫的汉子四掌相对,一瞬间,两股强悍的冲击气浪化为波纹状朝着四面八方传播。
人腰部粗细的木柱被这气浪冲过,顿时被打的粉碎,整个庙宇也是摇摇欲坠,惊得吴宗明一众人和杜鹃小黑疯狂外窜。
“屠灵血手马旦,一定是他,想不到他也来了,项央啊项央,你可千万不能输啊,不然我就惨了。”
杜鹃心慌意乱之下,暗暗祈祷,同时也不乏对家族的怨愤,为何要用她为诱饵挑动两伙杜家的敌人生死一战?她难道不是杜家的人?
屠灵血手马旦,这是比薛行烈还要更加凶名昭著的人物,横行霸道,灭门案,奸杀案,抢劫案,绑架案,几乎没有他不做的。
他与杜家的恩怨能追溯到十年往前,抢了杜家的商队,杀了杜家的嫡系子弟,在被杜家下追杀令后,又反灭了杜家在河西府的一系支脉,可谓凶残。
最关键的是这人贼精明,遇到可能有杜家强手坐镇的地方,从来不动手,躲躲藏藏间,足足和杜家僵持了一年的时间,之后杜家放弃对他的追杀,他也没揪着杜家不放,两方迎来和平期。
他的武功就是名号,屠灵血手,一门能吸纳敌人气血壮大自身的邪恶武学,在交战中越战越强,而且可以化气血为内力。
当年杜家的一个打通七正经的高手就是在和此人苦战之下被渐渐拖垮,最后被杀。
而十年过去,此人的武功只怕更是今非昔比,对于项央,杜鹃的信心并不是很足。
有的时候,天才也是需要时间来赶超的,很显然,与马旦相比,项央欠缺的远不止十年的时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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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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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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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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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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