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我理解不够,见得不多,所知也只是猜测,但势不同,本身练武就带着势,杀人或对敌时,敌我都曾应用,相较而言,离我很近。”
项央所学刀法不多,不过寥寥几种,还要加上林家赔偿给他的丧门刀,不过这些刀法的特质都不同。
如胡家刀,便是堂正之刀,飞沙走石十三式,是快刀,血刀,是诡毒之刀,每种刀法,都有其特点,项央便是萃取其中精华,修炼势之一道。
而他从地牢中所学的目击之法,其实也可以说是势之一道的一部分,使人望之生畏,难以直视,就是势。
项央还想过,普通人有没有势呢?
比如一个不通内功,不懂拳脚招数,只是身强力壮,膀大腰圆的壮汉,一个长得瘦小的人与他相对,自然心中胆怯,不敢与他作对,这也是势。
“势有狭隘,有宏观,和我理解的气相同。
练气,我练得是狭隘的气,直到和光同尘,与天地齐鸣的地步,练势,我要练的就是狭隘的势,增长我的战力。”
就在他练刀思索的当口,从院墙一侧翻身跳下一个人,项央福至心灵,长刀偏转,回身一横削。
这一削,平平淡淡,普普通通,威力上,也不过和他正常动用刀法相当,只是落在来人眼中,却是长刀横空,带着极为庞大的压力碾向自己,让她呼吸急促,经脉中的真气自发运转防范。
然而实际上,项央的刀距离那人还有至少丈远,刀气不能外放,如何能有这般威力?不过是碰巧之间有了些领悟,运用势使得对方心理压力丛生罢了。
“说到底,还是心理上的应用,我自己冥思苦想,其实只是闭门造车。
势,只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对自然界的一棵树,一块石头,势有同无,起作用的还是力与气,切切实实的爆发力。
唯有面对有思想,有意识,有精神的人,势才能发挥作用,所以要想练势,还是要多与人征伐,在战斗中慢慢体会升华,这一点那地牢被囚的老者倒是没说错。”
项央一刀挥出,看到来人的神情目光,再联想到自己先前练刀的平淡无奇,顿时明悟了些道理,心里欢喜不尽。
那翻墙入户的不是别人,正是项央熟识的早点摊的老李的新婚妻子,此时一身朴素衣服是良家打扮,面色倒是清冷许多,看着项央满是警惕与忌惮。
“这小子的武功是越来越诡异了,刚刚那一刀明明离我还远,气劲与力道也是平平无奇,却给我一种难以抵挡的感觉,邪门。”
“李大嫂,溜门撬锁似乎不是你的专长啊,怎么,现在换职业了?”
项央武道小有领悟,心情不错,随手将雁翎刀甩回立在墙角的刀鞘中,自己扯下脖颈上的白巾,擦了擦脸上的细汗,满是笑脸戏言道。
先有金志平的警告与密言,后有自己的警惕之心,再加上在官道雪地被人伏杀,他就猜出自己的行踪早就被人掌握,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面前看似良家的妇人。
而这人的身份,如他所料不错,可能也是刺杀他的七人众之一,只是一直作为探子潜伏在自家周围,为其余人传递情报。
现在现身,要么是图穷匕见,想杀他,要动手了;要么是因为有自知之明,知道杀自己无望,所以替代菜农来向自己索要自己委托任务的后续报酬。
“小项,你是聪明人,我想你知道我的身份,没错,我也是雨师派来刺杀你的杀手,只是现在我已经不想杀你了。
今天来这,只想收回你委托的另一半赏金,还有关于杨开的消息,今后再无瓜葛。”wWW.ΧìǔΜЬ.CǒΜ
这女人面色清冷,声音却暖暖,就和项央过去听到的一模一样,亲近中带着温暖,让人舒服。
“哦,不杀我了?我倒想听一听你的想法,是自知实力不足所以放弃了?”
“说来也是可笑,初来这里,我一心杀你,甚至数次都可以在你的早点里下毒,只是没想到,和你每天那短短的交际,我竟然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这女人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脸上一片晕红,眸子像是生了光一样,水汪汪的,配合上那婀娜的身姿,和一副良家的气质欠干的脸,任何一个男人都难以拒绝。
那些男人脑子是否有病不一定,智商高低且不论,大部分之所以动心,甚至不是相信这女人的鬼话,百分之九十都是下半身在作怪。
一个打扮的良家,长相清纯美丽的女人,还口口声声的说爱自己,屌丝基本上抵抗不了,精(和谐)虫上脑哪管她真的假的,先做了爱做的事再说,至于爱不爱的,管他呢。
这世上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绝不在少数,不过项央却不在此列。
慢慢走到墙角,提起雁翎刀横在肩上,笑着点点头,
“那还真是我的荣幸,不过倒也可惜,我们始终是敌人。”
“为什么?只要你愿意,我可以马上和你远走高飞,再也不问江湖上的事,我会给你生几个可爱的孩子,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这样不好吗?”
女人一脸绝望与不敢置信,似乎项央是个大渣男一样,心眼但凡不好使,估计都得被她忽悠到,演技的确很可观,表情动作,乃至眼泪都很到位。
不过项央却是一阵摇头,刀锋一样的眼睛死死盯着面前的女人,冷漠的比这严冬的天气还要寒,
“不管那是不是你想要的,却绝不是我想要的。
好了,那些没营养的废话就别说了,这是剩下一半的赏金,里面还有我记下的杨开的消息,具体在哪里我不清楚,只是可能处在魔门之中。
李大嫂,没什么别的事,我就不送了,另外提醒你一句,如果明早我还见到你在这条街上,不要怪我辣手。”
接过项央丢来的木匣,这女人还处在表演之中,无法自拔,最后凄苦的问了一句,
“难道你以为我是骗你的吗?如果你不信,我可以证明的,我的身子还很干净。”
说话间,这女人下了血本,直接褪下外层衣衫,大冬天的,露出穿着肚兜的半个胸脯和肩膀,玉色肌肤若隐若现,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确给人无限遐想。
不过项央却是哈哈笑了一声,摇摇头,他只知道油爆枇杷更好笑一些。
“滚吧,收起你在我面前的小心思,我已经给足你面子,不要逼我动手。
另外,你的身子不如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不要多,三十年后,美人已老,你的这套就没用了,还是省省吧。”
这女人到现在还是不死心,依然想作怪,项央紧了紧刀,甚至动了杀心。
女人心里一寒,看着对方漠然的眼睛,恨恨的看了眼项央,迅速穿好衣服,转身离去,只是羞恼之意却是怎么也消磨不了。
一个女人,这番作态,基本等同于勾引,结果被人不留情面的拒绝,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主要是心理上的挫败,这让她难以忍受。
“项央,这番羞辱,我早晚会还给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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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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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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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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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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