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武侠之神级捕快>第十三章 上山
  出了周家,迎着街道行人羡慕的目光,项央一边牵着黄马慢慢往县城外走,一边和傅大春交代事情,

  “大春,你把我这块腰牌收好,还有我的雁翎刀,都先带回你家,等晚上再到东城门去接我。”

  项央从怀中掏出捕快腰牌,这玩意对将要上山的他来说,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决不能带,甚至手中的雁翎刀都容易暴露他的身份,因此都一并交给傅大春。

  而他现在手上提着的是周富贵家找来的一柄厚背长刀,看起来块头大,但并没有雁翎刀锋锐沉重,对项央来说足够用了。

  “项大哥,你放心,我一定好好保管,你也要小心,不过我不爽的是周富贵出尔反尔,明明说谁救回他女儿,就把女儿嫁给他为妻,还送三个茶庄的。”

  傅大春将腰牌收好,手上提着雁翎刀有些吃力,不过红润的脸色显示心情还不错,毕竟也是半大孩子,好玩,这雁翎刀可是杀人利器,能把玩一下午,能不高兴吗?

  项央却不以为意,“不要纠结这些,况且能不能救回周小姐都是两说,别把事情想的太好。好了,我先走了,你自己小心点,没事不要仗着手里有家伙嘚瑟”。

  说着,项央翻身上马,一拍马臀,向城外赶去,路上行人纷纷避开,留下傅大春一脸羡慕的站在原地,什么时候他也能策马奔腾啊。

  不过项央在上马过后,没有直接出城,而是绕了一圈,来到一处售卖文房四宝的文馆外,瞅着无人,方才下马,抽出周富贵写的书信撕开观看。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项大牛杀了黑风山寨两个山贼,伤了十几个,如果不是由县城庇护,项央毫不怀疑那帮山匪会抓了自己上山血祭。

  现在他冒大风险上山,身份必须保密,如果周富贵存了交好黑风山寨诸匪,把自己出卖给他们,那可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好在项央看过书信,横着看竖着看都没察觉有什么不妥,方才进文馆买了个信封,伪装成未拆解的模样。

  这一番动作亏了周富贵一家不知道,不然肯定惊出一头冷汗,他们还的确存了这个想法,不过项央现在到底是捕快,还有傅大春这个碍事的人知道内情,心内有所顾忌,不然保不准真把项央卖给黑风山寨。

  出了城,项央直往一条崎岖小路前行,马蹄踏地,尘土飞扬,道路两旁的杂草灌木望不到头,看起来很是荒凉,到底是小县城。

  等项央骑马看到远处隐约朦胧的黑山山影时,心下稍微有些颤动,取下黄马一侧挂着的水囊灌了口水,浇灭心里的躁动,双腿用力一夹马腹,直往黑山前进。

  黑山是安远以及附近几个县城最大的山系,绵延数百里,沟壑纵横,峰峦如聚,越往深处,越加危险,里面猛兽成群,甚至每年都有几十个倒霉鬼成了野兽的腹中餐。

  当然,这偌大黑山也不尽是坏处,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如李郭村,就组织了一支狩猎队,沿着一小块山系专门上山打猎过活,一些猛兽卖出去的价钱比一年到头侍奉庄稼多得多。

  而除了这些,黑山最出名的还是黑风山寨这一令官府都头痛不已却无能为力的黑恶势力,安远除了李郭村,就没有不被这群山贼祸害过的村落。

  进了山道,项央找了一处隐蔽的树丛将黄马拴在那里,自己背着包裹,手里拿着厚背刀时时刻刻警惕四周环境情况,严格来说,到了山上,尤其是黑风外山,随时有可能遇到黑风山贼。

  山路崎岖,但项央本身少年精力足,又修炼铁裆功气力耐力大增,也不觉得如何疲劳,很快爬过两个山头,接近黑风山寨。

  不过就在项央靠在一颗大腿粗细的树木边休息时,嗖的一声响让他下意识的翻身一滚,心里也是砰砰狂跳,后背全是冷汗,幸好这帮山贼的箭术不精,再加上他反应灵敏,精神集中,才躲过这一箭。

  长刀蹭的一声出鞘横在胸前,身体处于最强防御状态,项央借助一颗大树隐藏行迹,仔细倾听林中的情况,

  “可是黑风寨的诸位好汉?不要动手,我来山寨有要事求见,还请几位兄弟行个方便,带我去见几个当家的。”

  项央的声音中气十足,传播很远,不多时,有莎莎的树叶摇动声响起,同时有几个沉重的脚步越来越近。

  “想见几个当家的?你是什么人?先出来说话,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听声音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糙汉子,声音粗,带着凶恶,让项央有些犹豫,外面的人有弓箭,他的刀法也就比普通人强,可抵挡不住连发不断的箭矢锋芒。

  “在下杨乡,受安远县城周富贵周老爷所托,前来贵山寨见几位当家的,详细商谈关于赎回周家小姐的事情,还请各位不要动手,我这就出来。”

  项央犹豫没多久就开口道,说着,从大树后走出,右手紧紧握着长刀,如果对面之人要动手,他也不会任人宰割。

  还好,许是项央的说辞起了作用,距离项央十几米距离外走出四个身影并未动手。

  四人穿着粗布麻衣,看来生活很一般,不过个个膀大腰圆,眼神凶狠,手里拿着家伙,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吆喝,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敢孤身来我们山寨,倒是有些胆量,爷们最欣赏你这种人,把刀收回去,不要乱动。”

  为首的山贼拉满弓箭对准项央开口道,看到项央很识时务的收刀,也收回弓箭,点点头,接着冲着身侧的三个山贼使了个眼色,三人了然的四处查探一番,过了好一会儿才赶回来。

  “没别人,就他一个,看样子应该不是官府的人,而且这人岁数也忒小了点。”

  一个看起来有些亲和的山贼对领头的说道,而且看着项央的眼里有一丝贪婪,往日也不是没有来交钱赎人的情况,每次他们都能捞上一笔,过一段快活似神仙的日子。

  而大茶商周富贵的名号他们这些打家劫舍的人可都是久闻大名了,这么一个大豪客,该出多少钱赎回自己的女儿啊。

  项央松了口气,双手抬起,示意自己没有危险,“几位好汉,我身上有周老爷的亲笔书信和印章钱票,绝对没有假,请各位带我上山,和几个当家的详细说说。”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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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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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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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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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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