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居然睡着了,不知道有没有浪费药效,该死,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项央颇为苦恼的自语道,不过晃了晃脖子,伸了下懒腰,身边便是一阵轻微的噼里啪啦骨骼颤动之声,让他又有些吃惊,身上的感觉,好奇怪。
过往清晨睡醒,项央都是昏昏沉沉,睡眼惺忪,身上有时候还有不少地方酸痛,但今天早上不同,脑袋清醒,没有丝毫困倦和睡回笼觉的欲望,身体也是轻松自在,每一寸肌肤,每一块肌肉,像是被人从头到脚按摩了一样。
“有效。”项央眼睛一亮,充满喜悦,不过看了看身下的情况,脸色又有些晕红。
虽然房间只有他自己,但还是有些羞耻感爆棚,连忙穿好衣服,拿起炕头放置的雁翎刀,不过雁翎刀一入手,项央就察觉到与往日的不同,似乎重量有些不对啊。琇書蛧
雁翎刀,刀长三尺五,铁精重铸,重约十三斤,加上刀鞘,能有十五斤重,比县城府衙的制式官刀沉了近一倍,但今日项央却觉得此刀分量有些轻了。
“不对,不是刀轻了,而是我的力气增加了,提着十五斤的重物更加轻松写意,所以才有这种错觉,看来铁裆功的修炼效果很显著啊。”
项央左手提刀,右手摸着下巴欣喜想道,修炼铁裆功三大功效,增长气力一项是他最关注的,也是最渴求的一项,因为这直接关系着未来他战斗力的高低和任务完成与否。
为了验证猜想,项央走到小院里,深吸了一口清晨新鲜的空气,将雁翎刀放下,转身从角落拿出两个专门用来打熬气力的石锁。
将石锁提在两侧,双腿叉开,作马步,腰腹挺直,项央开始一上一下的翻举石锁的动作,一下,两下,每做出一次,心里便默数一遍。
过往项央最好状态下,一口气能做个十五次,但今天不同,项央如有神助,短短时间已经做了二十多下,甚至仍有余力继续做下去。
砰砰两声,项央压住喜悦,将石锁扔到一边角落,转身提起雁翎刀拔刀出鞘,演练刀法。
砍刀,比过去更加有力,戳刀,比过去更加迅捷,架刀,比过去更加沉稳,清晨红日还未升起,项央在蒙蒙亮的小院中肆意挥洒长刀,刀中八法一一使出,前后招式套路演练了一遍又一遍,而双臂却稳如泰山,丝毫没有颤抖。
末了,项央收刀回鞘,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猛地握紧自己的右手,仔细端详。
一样白皙,一样嫩滑,拇指末端还有着宛如婴儿的凹陷状肉窝,但力量真的不同了,今日的他,远超过昨日的自己。
最明显的改观就是施展刀法的力道,同样的招式,同样的熟练度,力量大了三分,威力也大了不止三分。
换句话说,如果昨天的项央能杀死两个手持器械,身强力壮的成年人,今天就能轻轻松松的战胜五个同样的大汉,以他现在的实力,在安远县城做个小捕快绰绰有余,甚至干的好了,将来升任捕头都不是不可能。
“而这只是开始,完成无字天书发放的剩下两个任务,既能得到基础吐纳诀,练出内力,还能学会胡家刀法,到时实力更是成倍的提升,继续滚雪球,我会变得越来越强,未来举世无敌,成为神话传奇也不是不可能。”
项央心绪激荡,别的不说,按照现在的进境,给他两个月的时间,身上气力长上个千八百斤,必定能宰杀胡强如屠狗,七十斤的大刀算个卵,到时候哥用李元霸的大锤子拍死你。
不过很快项央就回过味来,如此显著的提升,恰恰说明了原本项央的弱小,而按照铁裆功上所言,初次修炼,增长气力的效果肯定是最好的,继续修炼下去,气力增长会逐渐衰减,最后进无可进。
这就和吃药一样,身体逐渐产生抗性,而铁裆功的修炼也多仰仗药汤元气的滋补,两相对照,铁裆功也仅仅只能作为短期的一个增长实力的手段。
“也算不错了,按照功法所载和我的估计,天赋异禀者修炼铁裆功能增九牛之力,使百斤重的武器如臂指使,放在地球便是十荡十决,千军辟易的猛将,项羽吕布不过如是,而我算不上天赋异禀,但修炼到绝顶,干死胡强应该没多少问题。”
现在项央心心念念的就是斩杀胡强,任务是一方面,为项大牛报仇又是一方面,不过前几天因为实力的关系,一直没敢深想,现在铁裆功如此给力,让项央看到希望,又动了念头。
转身到一旁的水缸边打起一盆清水洗漱,又去茅房大解一番,项央的肚子开始叽里咕噜乱叫,想了下,才发现从昨晚到今早,一共就喝了一碗铁裆功配套药汤,至于熬汤用的那二斤猪肉,精华血气全都融入药中,剩下的废肉已经被项央扔掉,一点没动。
“该祭祭五脏庙了,还有父亲已经下葬,也是时候去县衙报道,领了官服正式上任,同时伺机打探阴谋暗害父亲的黑手。”
项央想了想,回屋脱下身上的孝服,换了一身黑色的布衣穿上,只是在右臂上方系了个白色的布条,以示有孝在身。
刚刚收拾完,就听到大门外砰砰砰的敲门声响起,同时还有一个土生土气,带着公鸭嗓的喊声,“小央哥,快点出来,我把你的官服给你领过来了。”
听到声音,项央心里瞬间闪过一个尖嘴猴腮,双目灵慧的少年身影,这是过去和他同在府衙做衙役帮闲的少年玩伴,傅大春。
傅大春,祖籍清江府秀原县,和安远隔着好几个县城,祖上也是老农民,不过从爷爷辈开始走运,来到安远县城落地生根,开了个小酒馆,赚了些钱。
轮到傅大春的老爹,便花了些钱,塞到府衙里做了个衙役,虽然挣得不多,但好歹是吃皇粮的,地位不一般,更关键的是,一般县城里的地痞流氓都不敢来傅家酒馆捣乱。
而傅大春自从前年满十二岁,就不在学堂念书,反而跟着自家老爹成天在府衙转悠,和大他一岁的项央结识,从此成为玩伴好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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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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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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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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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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