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武侠之神级捕快>第一章 项央
  “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礼成,家属答谢。”

  一声浑厚嘹亮的喊声过后,项央哭丧着两行清泪还未干涸的脸庞,冲着一个膀大腰圆,穿着捕快服饰的汉子弯腰行了一礼,口中道,“谢谢王叔。”

  王叔点点头,叹了口气,拍了拍项央的肩膀,“节哀顺变,虽然老项不在了,但生活还要继续,我已经跟县老爷说好了,你先休息几天,等处理好老项的身后事,再来府衙。”ωωω.χΙυΜЬ.Cǒm

  项央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感激之色,还不待再说话,又有一个来拜祭的人需要还礼,只能重复着刚刚的动作表情,向着一个穿着绸缎衣服,看起来很光鲜的人道谢。

  这是一个不大的灵堂,整个房间只有二十多平米,有些地方已经脱漆,露出里面的黄砖,白一片黄一片,看起来很是寒酸简陋。

  正北面靠墙位置,一具灰色棺木正躺在那里,棺材前方是一方香案白烛,摆满贡品,上方横梁上挂着白色布条,整个场面就差一张黑白相片,但可惜,这里是一个类似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还没有那种高大上的东西。

  项央今年十五岁,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丹凤眼英而不媚,一身白色的孝服穿在身上,多了些空灵飘逸的气度,任谁见了,也好称赞一声大好儿郎。

  今天是停灵的第二天,安远县城已经大大小小来了不下五十号人物上香祭拜项大牛,作为一个混了几十年还只是一个月钱三钱的小捕快,简直是不可思议。

  项大牛,祖籍清江府安远县,代代独苗,祖祖辈辈都是面朝土地背朝天的老农民,轮到他这一代,倒是有了些出息,因为给下民间暗查探访的县官大老爷提供了一些有用的情报信息,被收进府衙做了衙役。

  之后干了几年,项大牛由于为人憨厚老实,得到县令喜欢看重,成功转职捕快,并在媒婆三姑的牵线下,娶了本县一个穷苦老秀才的女儿,那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大字不识一个的大老粗,可真是羡煞好一波县城内的人,所谓屌丝逆袭,不过如此。

  不过之后有了项央,一切就变了,先是项央母亲难产而死,接着对项大牛有知遇之恩的县官大老爷高升,新来的县官李大人觉得项大牛不是自己提拔起来的人,忠诚度不够,一直让他担任一个小捕快,一干就是十多年。

  要是这么一直下去,平庸一点也没什么,至少人平安无事,过得安稳。

  谁知前些日子县城外的黑风寨下山劫掠,一直蔫了吧唧的项大牛不知抽了什么风,勇猛无比的砍死两个山贼,自己也被人乱刀砍死,最后得到县令大老爷的嘉奖褒赏,死后升做一个荣誉捕头,项央也破格得以子承父业,从一个小小衙役帮闲升作县衙的捕快。

  可以这么说,这五十多个来拜祭项大牛的人,除了相交十几年的几个老同事,大多是看在县令大老爷的面子上,不然一个小捕快,死了就死了,谁管你。

  至于项央,唯一的亲人老爹一死,那可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生活在世上,再没一个亲人,要不是能到府衙做捕快混口饭吃,只怕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要喝西北风了。

  而灵堂前,为项央帮衬的也多是左邻右舍的邻居,比如开了个包子摊的吴大妈,打铁的李大叔,曾经是项央外公学生的刘先生,大家看着直抹眼泪的项央,也很是不好受,真是苦命的孩子啊。

  灵堂外,天色渐渐变暗,大家眼见也没什么人来拜祭,便收拾收拾走人,临行前,吴大妈递给项央一个小篮子,摸了摸项央的脑袋,心疼道,

  “这是大妈给你做的包子,夜里守灵不能饿着,千万别勉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来我家。”

  这是一个朴实的村妇,感情真挚,让项央很是感动,连连点头,握着篮子的手都有些发白。

  刘先生站在项央的身边,摸了摸颌下黑须,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白纸,也递给项央,

  项央接过来,摊开一看,却见上面写着“尽忠职守”四个字。

  “这其实是你外公临死前写给你父亲的,虽然大牛一个字也不认识,但真正做到了这四个字,保卫百姓,力战贼匪而死,你如今也做了捕快,算是子承父业,千万不要辜负你外公和父亲的期许。”

  这算是一种鼓励,项央郑重的收下这幅字帖,冲着刘先生拜了拜,“先生放心,项央不敢辱没先人名声。”

  至于打铁的李大叔,也没空着手,从屋外回来后将一柄连着刀鞘的雁翎刀放到项央的身前,

  “这是你爹的佩刀,在和黑风寨的山贼交战时,磕出十几个豁口,我已经重新熔炼打造,比府衙下发的要坚固许多,你收下吧,今后当值没一把好刀怎么成?”

  李大叔肌肤黝黑,身材不高,但因为长期打铁,双手粗壮有力,而且他虽然不善言辞,但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打造武器,耗费的精铁对于一个平常只是修补农具的铁匠来说,可不是一个小钱,这个情,项央记下了。

  送走几个热心朴实的长辈,关上红色的大门,用横木挂在大门后,项央方才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虚汗,仰头看了眼已经昏暗的天边,无声的笑了笑。

  走到院子里右方摆放的一个水缸,舀起一瓢咕噜噜的吞下,借助天地黯淡前最后留有的一丝余光,项央透过水光看到一个陌生英俊的脸庞,摸了摸,冰凉中带着细腻,弹一弹,有些痛,真的穿越了。

  地球的项央是个二十几岁的宅男,从小到大就喜欢闷在家里看小说,后来甚至将之作为一种谋生手段,不说挣钱,好歹能维持温饱。

  结果一次回家探亲,项央从老家旧房子里找到一张白如雪花,写不上字的方形纸章,更因为一个不小心纸章划破指尖,流出血液渗入白纸,便灵魂转移,浑浑噩噩间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穿越到一个同样叫做项央的少年身上。

  至于说亏不亏?项央觉得自己这波赚大了,别的不说,至少一具年轻了十岁的身体,等于让他多活了十年,他怎么能不高兴?

  更何况据原主项央的记忆,这里的世界可是有高来高去,飞檐走壁的武者的,这对于地球来客来说是一种多么大的吸引力。

  心神恍惚了好一会儿,看到天地完全阴暗,项央才连忙回到灵堂中,找出一个蒲团,对着香案和后面的棺木跪下,开始守灵。

  他占了人家儿子的身体,自然要尽到儿子的义务,只是还没等跪下多长时间,项央就觉得脑子忽然一沉,一张白如雪花,空无一物的纸张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脑子里,眼被一张悬空的白纸填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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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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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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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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