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曦大着胆子提出旅游计划,早已准备好一套完美的说辞说服奶奶,包括迟墨相随的事。
唐老的心腹自然信得过,言老太太非要亲眼见过才肯放心。
今日见到孙女身后站着那个身材挺拔的男人,言老太太不禁多看两眼,总觉有些眼熟,又实在想不起来原委。
她单独跟迟墨谈了几分钟,言曦在门外焦急徘徊,担心得要命。
万一迟墨没通过奶奶的考验,奶奶不让她出门怎么办?只期盼迟墨好好表现,让奶奶信任他真的很强很厉害,能够保护好她的安全。
“咔——”
房门拉开。
言曦满怀欣喜转身,见迟墨冲自己点头,激动得蹦过去。
言老太太还在里头,她的笑声有所收敛。
“奶奶,您同意啦?”她抓着迟墨的胳膊,无意限制住他的行动,小脑袋从迟墨的胳膊跟门框之间挤进去,眼巴巴的望着奶奶等确认。
瞧孙女儿那忐忑模样,言老太太拂开手,“去吧。”
这些年,言曦两位哥哥偶尔也在给她做思想工作,她不肯放手,就希望孙女平平安安留在她身边。
可年轻人,终究向往自由。
言曦带保镖出行的提议她也犹豫过许久,若非迟墨是唐老的心腹,她也万万不敢随意聘请保镖陪孙女出行的。
“唉……”老太太仰躺在摇椅上,沉沉舒了口气。
一心向往广阔天地的言曦像即将飞出笼的小鸟,扑腾着翅膀,奔向卧室的路上笑声连连,掩不住的欣喜。
她不是一个人,没忘记时刻拉着迟墨,心里早就将他当做同伴,兴奋冲淡她的顾虑,竟直接将迟墨拉到了卧室门口。
迟墨抬眸望着那扇门,顿住脚步,“你自己进去吧。”
女孩的卧室止步,是他该懂的分寸。
想法简单的言曦才没他心里那些弯弯绕绕,扭头冲他笑,旋即放开他的衣袖,转身进屋。
那只白净的小手从余光中消失,迟墨垂下视线,不自然的神情在眼底飞逝而过。刚才一路上,言曦都是拽着他衣袖过来的。
没过多久,小姑娘推出一个较大的行李箱,比她去榕城时携带的黄色行李箱扩大一倍,还是最爱的粉色。
看起来像早有预谋。
其实很简单,她把黄色行李箱的随身物品搬进粉色行李箱,随手抓了几件衣服塞进去填充完整,根本不需要精心准备。
至于出行计划,早在回景城的路上她已经构思好,机票也在今天。
“OK啦,我们可以出发了。”向往天空的小鸟有些迫不及待。
迟墨一手拎起她的行李箱,轻轻松松,仿佛手里托着的把手只是一个轻浮的羽毛。
“迟墨,你力气好大呀。”
她刚才掂量行李箱试重,走两步够呛,幸亏有滚轮可以拉着走。
小姑娘由心的夸赞对一个男人来说十分受用,手指微微松开又收紧,男人的脚步显得更加轻盈。
言曦出门远游,除了言家亲人,最担忧的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李嫂。
出发前,李嫂围着她念叨一通,好不容易才消停。本以为魔咒结束,转头却见李嫂开始摧残迟墨的耳朵,那人表情寡淡辨不出心情。
直到旅程真正开始,言曦才晓得,迟墨不仅把李嫂唠叨的话牢牢记在心里,还都一一付出实践。
*
这次出门,言曦直接排除那些繁华大都市,以前跟哥哥他们出去玩,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住星级酒店,去最出名的景区,那种生活她体验过,如今想寻些新鲜的乐子。
前不久在朋友圈刷到某同学的旅游攻略,是一个清幽的古镇,跟她曾经看遍的喧嚣城市完全不同,言曦几乎一眼就被吸引。
飞机落地,再打车去古镇,期间耗费整整三个小时。较长一段路需要步行,行李箱落在地上滚动发出声响,迟墨干脆全程拎在手里。
那是言曦的行李箱,迟墨自己只背着一个黑色包,十分便捷。
来到古镇,言曦仿佛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她抬头仰望着天空,轻轻闭上眼睛,感受着温和的暖阳、拂过脸颊的清风,汲取着大地的气息。
这大概,就是自由。
落脚点是言曦提前在网上预定的民宿,古朴素雅,踏进清幽的小院,道路两旁都被绿植铺满,清新养眼。
两人的房间紧挨着,距离很近。
这家民宿在网上名气不错,偶尔有人路过,进屋都会关门,言曦是第一次住进这样的房间。
迟墨把粉色行李箱放进来,言曦有些迫不及待往外去,“迟墨,你饿了吗?我们出去吃饭吧!”
吃完饭,就继续逛,一定很有趣。
言曦对外面陌生的风景好奇极了,出门前还特意带上单反。
哥哥喜欢研究相机,曾有段时间她跟着学过,倒也不需要多么精炼的技术,了解个大概,她也不爱带笨重的相机跟镜头,平时就用单反。
单反挂在脖子上,小姑娘肩头斜挎着随身的包,见状,迟墨主动替她拿过来。
“迟墨你真好。”原本这些小东西是不好意思麻烦别人的,但迟墨主动帮她分担,她就不会挂得脖子酸,这个人真的是很好呢。
她随心一句夸赞落进耳畔,迟墨喉间微动,洒落在女孩头顶的余光流露出更多情绪。
他依然是沉默的性子。
两个年轻男女,男的身材挺俊,女的娇小可爱,走在一起谁都不会联想到是带着任务的保镖守护小公主,十之八九都把他们当做情侣。
然而两位主角并不知情。
脚步轻快的踩在古镇的石板路上,言曦就像只蹁跹的蝴蝶,看见新奇的景象停一下,遇到有趣的事物都忍不住凑上去。
他们目前所在的地方算是古镇最繁华的中心,已经显现商业化,但言曦对此还是十分感兴趣,穿过大街小巷,一路上走走停停买下不少稀奇玩意儿和零食。
言曦又一次发现带“保镖”出行的妙处,不管她买什么东西,迟墨都会替她拎着,换她一身轻松。
一路这么逛下去,在这春风送暖的季节,言曦也累出一头汗。
她终于停下,找了间装修合眼缘的饮料店坐下,挑选果汁。
可扫码也可现场点单,言曦把桌上的饮料单倒转摆在迟墨面前,像平常跟朋友出去逛街那般相处询问:“你要喝什么呀?”
“……”迟墨盯着那一堆千奇百怪的饮品名字,默默收回视线,“不用。”
这些小女孩热衷的零食奶茶,跟他的生活简直是两个世界。
“你别跟我客气嘛,这家店全国连锁,很好喝的。”虽然在古镇里,却是旅游化的景区,言曦记得这家店名,以前在不同城市喝过两三次印象都不错。
饮料单是一张薄薄的纸,被言曦捻在指间,上下摆动拍打着迟墨的手指,轻飘飘的像羽毛刮过,他猛地抽回手。
“不用。”仍是冰冷的两个字。
“好吧。”言曦不再强求,给自己点了一杯常温奇异果。
言曦是走累了想借此歇脚,饮料到手里就迫不及待撕开吸管插进去,圆杯需要两只手才能环住。
她抱着杯子喝,眼睛也没闲着,机灵的眼睛四处打转,发现留言墙上贴满便签。
有些商家会在店里准备便签和笔,客人如果想要在这里留下痕迹,就把便签贴到纸上,言曦不急着走,“迟墨,你能帮我把那边的便签拿过来吗?”
尽管迟墨名义上是她雇佣的保镖,她却早已经把人当朋友,说话都是询问恳求的语气,不会冷硬下命令。
这点小事,迟墨几乎没有犹豫已经替她办到,不过几秒钟,纸笔都摆在言曦面前。
喝掉小半的杯子被她随手搁在旁边,言曦拿起笔,像小学生写字那样一笔一划规规矩矩留言:言曦到此一游。
俗、普通、毫无新意的一句话,她偏就是想写。
这就是她来过的证明,留下的痕迹。
言曦收起笔,忽然又觉得哪里不对,重新揭开笔盖,手指按着那页粉色便签贴纸继续添加两个字:迟墨。
迟墨的名字被她放在自己前面,因为她的名字后面跟着四个字,想要插入名字只能往前写,这样才能保持美观。
“好啦,你去把它贴起来吧。”她现在坐在这里就懒得起身走动,干脆交给依然精神奕奕的迟墨。
男人自然是不会拒绝,但当他取过便利贴发现上面清晰的黑色字迹时,冷硬的面孔逐渐起了丝丝变化。
开头写着“迟墨、言曦”,因为第一次没留足够空白,添上去时刻意挨近字距,两个名字仿佛在她笔下交缠。
言曦完全不知道某人心里翻涌的复杂想法,她只觉得手里这杯奇异果对胃口,咕噜咕噜喝得干干净净。
“唔,我去上个厕所。”
逛街那阵就没上厕所,这会儿大杯水入肚,言曦憋不住。
幸亏店内有单人卫生间,距离近,迟墨也不必跟上。
勤奋的工作人员及时收走言曦用过的空杯子,迟墨挺直脊背坐在那里,不同寻常的气势吸引不少注意力。
刚进来的三个女孩分别点了奶茶,频频望向迟墨那桌,甚至激动得握着朋友的手,“快看,那个男人好man!”
迟墨是冷峻的长相,他的身材让人看着就很有安全感,如果不暴露戾气,像他这种硬朗的五官在他人看来充满男性魅力。
于是……
有人鼓起勇气去替朋友要微信。
还未开口,仅仅是那一记寒眸扫过去就把人逼退。
都是来旅游的人,抱着尝试的心态,哪怕失败也无所谓,因此女生大着胆子把手机递上前,再次询问:“小哥哥,能加个wx吗?”
“不能。”他拒绝得干脆利索,声音冷冰冰的似能冻住人。
女生失败而归,这一幕却被刚出来的言曦看见。
她举着双手,慢慢回到座位。
见对面的男人神色寡淡,从早到晚也不肯露出笑脸,言曦忽然恶作剧,弹动双手把指间的水洒在他脸上。
忽然被几滴水偷袭的迟墨直盯着他,漆黑的眸子冷静发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即将发怒。
可面对小姑娘幼稚的举动,容颜冷肃的男人没有生出丝毫怒意,反倒取出纸巾给她擦手。
小店卫生间简陋,没有专用的干手器或干手纸,双手沾水也不方便去摸纸巾,言曦只能举着两只湿漉漉的手出来。想逗逗迟墨,谁知这块木头毫无反应。
那几个女生已经打包奶茶直接带走,这时言曦才提起刚才看见的场景,偷偷捂嘴笑,“迟墨,刚才那几个小姐姐是不是在跟你搭讪?”
迟墨睨了她一眼,不回答。
言曦摆出一副看破不说破的专家模样,“我知道,像你这种长得帅的呢,被女孩子要微信很正常的。”
虽然她没谈过恋爱,却因为出众的样貌被不少男生搭讪,同时她也见过自己的男性朋友被女生要联系方式,有接受的,也有拒绝的,但像迟墨这种一幅冷漠严肃模样把人吓退的还真稀奇。
她不明白迟墨为什么从来不笑呢?难道没有一点令他开心的事吗?
“迟墨你不能这样,别人会以为你很凶,就没女孩子喜欢你了。”
“我要她们喜欢做什么。”他的语气很平,甚至不是疑问句。
“不喜欢你,你怎么谈恋爱呢?”
自从见过哥哥嫂嫂的感情,她就好想好想谈恋爱,可怎么都觉得不对劲,学校很多男生向她献殷勤,她却感受不到恋爱中所描述的心动。
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当初脑袋被砸,连带着情商也砸没了?
受到家庭影响,到现在言曦都对那种奇妙的恋爱关系心向往之。
她这么想,却听迟墨毫无波澜的说:“不谈。”
他的语气很决绝,言曦轻眨着眼,不再劝。
今天是来到古镇第一天天,言曦尝到自由的甜头,转到下午才跟迟墨回民宿。
民宿左右两侧都住着客人,因此大家进去都会把自己的房门关上,保护自己的隐私。
言曦这才有心思欣赏房间陈设,甚至拿出手机拍照准备发给奶奶看。
这里跟她以前住过的酒店比起来实在不算宽敞,甚至比她在家卧室小好几倍,风格布置却别具匠心。地板是复古的原木色,阳台摆放着几盆绿色盆栽,还有吊挂悬空的竹编花篮,里面摆着假花做装饰。
她对着屋子拍了几张,见白色窗帘飘逸,她伸手拉开,窗外露出一片竹林。
窗户很大,拉开却不是像城市里车市马龙的街市或灯光繁华的高楼大厦,窗外一片翠绿色竹林,白天看着清净舒适,仿佛有凝神静气之效。
当暮色逐渐下沉,窗外风吹叶响,竹林摇曳的声音陆续飘进言曦的耳朵,她往外瞄了一眼,脑子里不由得回想起电影里看过的恐怖画面。
不知眼花还是什么原因,她仿佛看见有一片白影从前飘过,吓得她浑身发颤。
“迟墨!”
她逃跑似的夺门而出,急躁躁敲响隔壁房间,门从里面被打开,言曦的手指猝不及防抵在男人胸膛。
“好可怕!”来不及分辨尴尬与羞涩,言曦内心已经被恐惧侵占。
见女孩一脸惊恐模样,迟墨眉头紧锁,某些掩藏深处的情绪露出破冰,“出什么事了?”
言曦把自己刚才经历的全部告诉他。
她胆小害怕,男人却眉头舒展。
为了解除她内心的恐惧,迟墨带她重回卧室。
因着忘关窗门的缘故,风一吹,房间里的窗帘轻纱摇摆,恰巧言曦当时处于紧绷状态,自己吓自己。
迟墨得出结论告诉她,“只是心理作用。”
小姑娘鼓起腮帮,眼睛紧紧盯着那处,又伸出两根手指攥住他衣袖,当做依靠。
她这样,饶是再硬的心肠人也不禁柔软几分,眉梢冰雪融化,平素不会哄人的男人别扭的道出一声:“别怕。”
他亲自去关上窗户,再也没有白影飘荡过,言曦忽然仰头看他,心里打着鼓,“还没吃晚饭,我们先去吃饭吧。”
她不想现在一个人待在这里,面对身后一片竹林。
小姑娘心思全部摆在脸上,迟墨也没戳破,带她下楼。很快她便将刚才的恐惧抛之脑后,开始寻找解决晚餐的饭店。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小公主绕街走了十几分钟,最后走进一家面馆,在那里点了一碗豌豆小面……
她不知道对面的迟墨在听到她点餐时,唇角微颤,似乎不明白小公主为什么选到这。
他倒是无所谓,但不能委屈言曦。
“迟墨,你吃过这种面条吗?我朋友安利说这家店好好吃的。”
原来是特意找过来的。
看她手拿筷子跃跃欲试,迟墨没有质疑她的决定,只是在老板询问辣椒程度时,他坚持把言曦的“重辣”改成“中辣”。
这顿辣味面条言曦吃得很爽,还给朋友回应,说她的安利很不错。
吃饱喝足的言曦暂时把对房间的恐怖阴影忘得一干二净,还惦记着回去导图片发朋友圈。琇書網
他们原路返回散步消食,言曦走在路上左顾右盼,夜晚的古镇别有风情,不过她白天太累,没精力再逛一次。
将要达到民宿时,言曦突然被路旁的商店吸引。
准确来说,是被商店橱窗里的冰激凌吸引。
店里的冰激凌不是混在冰箱里那种普普通通的口味,而是临时做成花型的冰激凌杯,言曦舔舔唇,忽然就走不动路。
迟墨发觉她的意图,第一次出声阻止她的行为,“不准买。”
言曦瞪大眼,“为什么?”
迟墨淡定道:“李嫂叮嘱过。”
言曦:“!!!”
李嫂到底跟他说过多少,言曦不得而知,迟墨好像把李嫂的叮嘱奉为圣旨,坚决不让她买。
钱是她自己的呀,可迟墨不允许,包里的钱摸不到,手机也不准她打开。
“我才是老板!”小姑娘气呼呼的摆出金主架势,“你得听我的。”
然而,对方从头到脚将她打量一边,眼里没有半点畏惧,盯着她的眼睛重复:“不、准、吃。”
言曦的心都快被扎死了。
以前跟家人旅游就是这样,现在雇佣的保镖也不听话,好难过呀,早知道就不让迟墨听李嫂唠叨了。
迟墨不让买,言曦不肯走。
在她求而不得的时候,商店冰箱柜旁路过两个小孩,男孩比女孩高出一个脑袋。
小女孩站在冰箱柜前不动,脚下生根似的扎在那里,“哥哥,我想吃冰激凌。”
男孩不答应,小女孩也没气馁,“哥哥,你就给我买一个嘛~”
“哥哥。”童声稚嫩粘腻,小女孩抱着男孩的胳膊撒娇。
然后,言曦亲眼看到男孩从兜里掏出十块零花钱递给老板,妹妹得偿所愿拿到一支冰激凌。
哦!原来这样也可以。
言曦心领神会,活学活用抱住旁边的男人,黏着他胳膊。
迟墨浑身一震。
在他惊诧的眼神中,言曦酝酿起笑,澄澈双眸点亮琉璃珠光,“你就让我买一个嘛,迟墨哥哥~”
小公主撒娇时,娇软的声音会变得更加甜糯粘人,像一朵棉花糖,化在他口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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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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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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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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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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