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洛王是不可能以自己的名义召见孟秋的,所以最后是洛王妃给妙手阁设计师下的请帖,名义上说是邀请过来量身定制一套头面。
李夫人倒是和洛王妃常常打交道,所以还告知了孟秋许多洛王妃的禁忌,顺带着又安抚了下孟秋,说是洛王夫妇都是心善又大度的人,让她莫要害怕。
对于这话,孟秋也就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只是听听罢了。
从皇宫那种大染缸里走出来的人,怎么会是善类?不过李夫人到底是好意,孟秋也就装作信了。
说实在话,洛王妃亦是不知道自家王爷,为何要这般费心思的见李家夫妇的养女,不过她倒是的确也好奇妙手阁的设计,究竟是出自什么样的人之手,便也就顺势而为了。
见着孟秋的第一眼,洛王妃心里便松了口气,起先她还以为是什么国色天香的美人,如今看来不过是一个半大的丫头罢了。
只是,洛王妃也不知怎么的,就觉得这个丫头有些过分的眼熟。
不过想着李家这养女听说只是从边陲小城出来的,洛王妃就摇了摇头,将心里的念头驱散开来。
或许是感觉孟秋身上没有威胁力,又或许是看在李家夫妇的面子上,洛王妃对孟秋倒是十分好说话,全程温柔体贴,没让孟秋感觉半点不适。
等洛王来了后,洛王妃还顺势起身说自己有事要忙,将空间留给了洛王和孟秋。
而洛王见着孟秋也是一愣,虽然早就听李修竹说过养女只有十三岁,可到底是闻名不如见面,若不是亲眼所见的话,是谁都不敢相信如今淮京最引人热议的妙手阁和成衣铺,均是出自这位少女之手的杰作。
孟秋倒是也没想到洛王长得这般,额,周正,虽然谈不上俊美,不过看起来倒是挺让人觉得可靠的。
向洛王请了安后,孟秋便一直没再作声。
而洛王则是个健谈的,主动开始说起了笑来:“听修竹说木姑娘是来自于一个边陲小城,倒是没想到木姑娘这般心思巧,托你的福,本王这个月可是赚了不少。”
孟秋自是不会将功劳都揽在自己身上,便摇了摇头道:“哪里哪里,若不是父亲母亲和王爷您的信任,民女也做不了这般,说到底还是您慧眼识珠。”
孟秋这话说的既是夸了洛王又夸了自己,倒是让洛王听得越发的笑意深了。
“好好好,修竹认了个好女儿,本王与修竹名义上虽是主仆,可实际上在本王的心中,他早就是本王可以交命的兄弟。你即是他的女儿,便也算是本王的侄女,本王便也跟着叫你一声小芽吧,”洛王拍手笑着说完后,又问:“小芽,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尽管道来,便当是本王这个做叔叔的给的见面礼。”琇書蛧
孟秋闻言,眸光微微一闪,最后却只是眨了眨眼,略带几分天真的道:“虽然王爷这般说,可民女现在还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那民女可不可以求个恩典,将这提要求的机会留在以后?”
洛王见着她半点不怕自己的模样,脸上的笑意倒是一直没停过,哪怕是听了孟秋这话,也是笑着说了一个好字。
随后二人又谈了些铺子里的事情,孟秋还提出了许多超前的建议来,哪怕是不太懂行商的洛王听了,亦是频频点头,觉得是好主意。
两人聊了不过是一个多时辰,洛王对孟秋整个人都改了观,原本觉得她在他心里的标签,或许就是得力心腹的义女,现在倒是真成了个宝贝摇钱树了。
到底是孤男寡女,不能久待,事情聊完以后洛王也没有多待,很快又将王妃给换了进来。
孟秋既然是打着给王妃定制头面的招牌进来的,自然也不会错过这次机会。
毕竟还有什么人能比天横贵胄的洛王妃,更适合当妙手阁招牌的?
孟秋不仅想着要给洛王妃设计头面,甚至连搭配的衣裳都给想好了。
最开始洛王妃还以为孟秋这个妙手阁设计师只是个名头,是冒名顶替的,毕竟她实在太过于年幼了,怎么看都不像是能画出那么多巧妙设计的人。
所以当孟秋说要当场替她画头面和裙裳,到时好让她看看有什么地方可以修改的时,洛王妃还十分的不以为意,觉得只是走一个过场。
然而等孟秋真画出来让她鉴赏时,洛王妃是真的惊呆了!
洛王妃也不是不知道最近淮京的贵人圈,都流行起了戴妙手阁的首饰,只是她向来对首饰没什么兴趣,所以便觉得那些首饰好看是好看,可也不过如此罢了!
而如今孟秋画的这幅设计,却是让洛王妃都忍不住眼前一亮,克制不住的心动。
只因孟秋向来对关注的人观察入微,乍一见面便发现洛王妃好似十分喜欢牡丹花,不仅衣裳绣着有牡丹花,就连鞋子和身上的玉佩都是有着牡丹花的花样。
所以孟秋画的这一副头面和裙裳的设计图,主要也是围绕着牡丹花来画的。
而且因为孟秋见过的牡丹花类型特别多,画出来的样式更是美不胜收,有含羞待放的发簪,亦是有牡丹花样的发梳,还有蝴蝶闻牡丹的刺绣裙,几乎是每一样都画在了洛王妃的心上。
“民女画好了,王妃看看可还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听到孟秋这话,洛王妃才迟迟地回过了神来。
“不用改了,木姑娘真是一双妙手丹青,本王妃甚是满意。”洛王妃这般说着,心里也算是知道为什么自家王爷那么重视这位姑娘,甚至还要费尽心思亲眼见一面了。
“既是如此,那民女便安排匠人为王妃定制了,”说到这里,孟秋又俏皮一笑道:“届时还请王妃莫要忘了,替妙手阁和锦绣坊扬名才是。”
锦绣坊便是洛王手底下的成衣铺名字了。
即使自家的铺子,那洛王妃自是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事情也算是办完了,这次孟秋还真是将洛王和洛王妃的欢心都讨着了,最后还是洛王妃安排的马车送她回李府的。
而孟秋自己亦是达成所愿,成功的在洛王那处加深了自己的重要性,想来哪怕是将来丞相夫妇向洛王要人,洛王也不会轻易舍弃她了。
总之这一趟,也算是皆大欢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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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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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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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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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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