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五百年赢子婴>第9章 率军出征
  王元说道:“大王,臣对所有兵书皆熟读于心,祖父在世时,时常与臣秉烛夜谈,盼着臣和弟弟再为大秦效力。”

  子婴点点头,重新坐下,继续跟兄弟俩交谈,深入了解两人的才能。

  通过了解,王元不仅对兵法熟读于心,还指出该如何活学活用,让子婴大开眼界。

  论到军事能力,他在前世看过许多历史类网文、历史正剧、历史纪录片,再加上原本原本那个子婴的记忆,对于古代军事只是略懂。这次来到王家,子婴从从王元身上懂得了更多古代军事理论知识。

  眼前的王元,在军事理论层面达到了优秀级别,至于实际能力如何,还得要看实践当中的表现。

  至于王威,能力上跟王元有一定的差距。

  臣子愿意讲,君主愿意听,君臣之间深入交流,相谈甚欢。

  正在谈论间,随行内侍走了进来。

  “大王,已到亥时四刻!”

  不知不觉间,已经很晚了。

  子婴站起,正色道:“王元,寡人封你为骠姚校尉,秩俸比二千石,明日随寡人一同赶往武关。”

  兄弟俩站起,王元恭敬作揖道:“谢我王!”

  在秦国,军功和爵位,若是父亲有功名,是可以由长子或指定继承人继承,但必须降低若干级别,其他儿子则要再降低更多级别。

  王离袭封武成侯,拜上将军,让其长子王元一开始便担任中级军官,从规矩上并无不妥。

  子婴再看向王威,说道:“王威,寡人封你为军候,划归你兄长管辖。”

  王威恭敬作揖道:“谢我王!”

  明天早上还得率军出征,子婴不再多做逗留,走出书房要回去了。

  王夫人、王思、王氏兄弟跟随着走到大门,送别秦王。

  秦王走后,王家大门关上,一脸忧色的王夫人,对两个儿子道:“元儿、威儿,你们从军,为母不该阻止你们,不求你们一定能立功,只求平安归来。”

  这一年多来,秦军接连失败,男丁死得实在太多了,她无法完全放心。

  王思道:“母亲,我很看好哥哥和弟弟,他们定能立功又平安归来。”

  九月二十二日,辰时。

  风雪过后的关中,天气放晴,阳光照射着大地,给秦地百姓带来丝丝暖意。

  咸阳城南门,咸阳守军中,一万三千人集合在这,文武官员前来为君主送行。

  秦朝时期,驻扎在咸阳的军队,分别是卫尉军、中尉军、都尉军。

  卫尉军是负责宫廷的近卫精锐,人数一万;

  中尉军负责守卫咸阳城内,兵力两万人;

  都尉军负责咸阳外围地区安全,常备兵力五万至十万。

  在章邯出征时,大部分都尉军、一半中尉军调拨其指挥,导致现在咸阳只有三万兵力,卫尉、中尉、都尉各一万。

  子婴要火速赶往武关,决定只带骑兵,把咸阳的三千骑兵全部召集起来。

  咸阳宫内,子婴换上戎装,出来宫门,程开、周允、王元、王威已在此等候。

  这里有一匹骏马,是秦王的坐骑。

  此马遍体黄毛,长得高大结实,名为黄骠马。

  在这时期,还没有发明马镫,马鞍是用皮革制成,中间有一层填充物的软垫马鞍,周边用很细的皮线缝制好,这种鞍垫不用时可以折叠起来,用时把它展开放在马背的两侧。

  这种马鞍并非后来的高桥马鞍,而是采取“低鞍”式,

  幸好子婴有这个身体原主人的记忆,要不然连骑马都不会。

  子婴站在黄骠马左侧,双手支撑在马背上,用力一跃,右腿一跨,稳稳坐在马背上,右手抓住缰绳,双腿夹紧马身。

  “出发!”

  在卫尉兵士拱卫下,秦王队伍向南门方向前行。

  不多时,子婴来到咸阳南门,将士和官员们已等候多时了。

  子婴看着那万余兵士们,弓弩兵、车兵、步兵、骑兵皆备。

  其中,骑兵士卒头戴圆形小帽,身穿交领右衽,双襟交掩于胸前的上衣,左压右,左侧的襟边垂直于胸的右侧,衣长齐膝,袖长达于手腕,窄袖口,腰束革带,领、襟、袖口都镶着彩色缘边,士兵下穿紧口连裆长裤,足登短靴,总体来说,衣着跟胡服比较接近。

  要说跟胡服区别,胡服没有配甲衣,骑兵们则是甲衣与衣服糅和在一起。

  甲衣保护身体,士兵们肩无披膊装束,手无护甲遮掩,既保留了行动灵活,又具备了安全性能。

  每个骑兵侧边,都还有一匹无人乘坐的战马,马背上驮负着少量的物资用具。

  一名骑兵两匹马,是标准的配置。

  由于这段时代还没有马镫,骑兵必须双腿加紧马身,无法借力,要时刻保持身体平衡,难以再有余力手持冷兵器近距离作战。

  所以,这时候的骑兵,并不像马镫出现后那么强大的战斗力、冲击力,只能作为步兵的辅助,难以对步兵发动冲锋,在没有马镫情况下,要是骑兵手持近战兵器跟步兵作战,并无明显优势。

  最大优势在于机动性,可袭扰敌军,可远距离射箭,可配合步兵协同作战。

  这时期秦国骑兵,是以弓骑兵为主。

  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后,赵军骑射在诸国中最强,秦军在这方面并不逊色多少。

  秦军骑兵们,左边腰间插着铜剑,右边腰上挂着弓,后背挂着箭囊,箭囊里装满了箭支。

  骑兵中为首之人,年约三旬,体型魁梧,双目炯炯有神。

  他策马向前几步,拱手道:“臣骆甲,率骑兵恭候我王!”

  骆甲声音宏亮,神态恭敬。

  子婴在登基即位当天,就专门抽时间,大体上翻阅过秦国主要军官档案,骆甲和李必皆属于骑兵,都是都尉级别。

  在原本历史上,两人在秦亡后归顺刘邦,刘邦组建骑兵时,灌婴为主将,骆甲李必为左右校尉,辅佐灌婴。

  子婴面向士卒和官员们,朗声说道:“大秦危难,然我大秦君臣一心、将士一心,大秦定不会亡。今日,寡人亲率将士们出征,共御外敌。大秦必胜!”

  “大秦必胜!大秦必胜!”

  士兵和大臣们高呼口号,声音响彻千里。

  在几天前,外有作战惨败、内有赵高弄权,秦军军心不稳,士气低迷。

  从前天开始,子婴用雷霆手段铲除赵高,封赏作战立功之士,激励军心、民心,军心迅速凝聚起来。

  目前咸阳的秦军们,斗志昂扬,军心振奋。

  口号呼喊过之后,现场重归寂静。

  子婴下马,走到以尉缭为首的臣子们面前。

  “寡人出征后,有劳诸位爱卿了!”

  子婴说罢,向臣子们作揖。

  众臣们躬身作揖回应。

  随后,子婴重新上马,向骑兵们大声道:“出发!”

  子婴、程开、骆甲、王元、王威,以及三千骑兵们,向西北方向而去。

  尉缭和众官员,目送秦王队伍离开视线范围,才解散回城。m.xiumb.com

  武关位于咸阳东南方向,距离约五百里,骑兵火速出发,估计需两天时间。

  马镫,在骑兵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没有马镫的时代,人坐在马背上,双腿必须夹着马身,没有马镫来借力和稳住身体,影响战斗力发挥。

  在出发后不久,子婴双腿就有疲惫之感,骑马还真是苦差事。他只能坚持着,为了挽救原本失败死亡的命运,就算再苦再累,他都有精神力量支撑着,跟死亡相比,这点累算得了什么。

  他不是没有想过把马镫制造出来,若没有铁马镫,暂时可以用布料来替代,做成布马镫。

  不过,子婴不打算现在就把马镫发明出来。

  对于这方面,他有自身想法,必须在重要的、具有决定性战役中,让骑兵突然间装备布马镫,发挥出比原有骑兵更大的战斗力,出其不意,从而一举打败敌军,获得决定性胜利。

  马镫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在于人的想象力,一旦将马镫发明出来,被敌人得知后,必定会全面装备骑兵。

  这可是子婴的杀手锏之一,只能用一次。

  子婴和骑兵们,以中速前进,根据速度来推断,时速在十五至二十公里之间,每奔跑近一个小时停下,人和马略作歇息,再换乘另外一匹马继续前进。

  按照这样来推算,一天大约能走三百里,两天时间赶到武关问题不大。

  未时时分,太阳高照,队伍约莫走了一百五十里。

  前方,一座宏伟的大营展现在眼前,这是蓝田大营。

  蓝田大营,类似于秦军大本营,是秦国东南方的屏障,是秦军精锐主力驻扎地。

  一年多前,章邯率军兵出函谷关,蓝田大营驻军大部分被抽调,如今只剩下一万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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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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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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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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