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握着青铜剑长久的打量着看似毫无变化的云川。
这个人十年前就是这副模样,现在,还是这副模样,虽然他很刻意的在嘴唇上留下了一点短须,这样可以显得老成一些,在轩辕眼中,云川还是没有多少变化,他看起来似乎更加的精神了。
看过云川满头乌发的样子,轩辕很容易看自己到垂在胸前的斑驳白发,这些白发是看过云川炸山之后就不知不觉的出现的,出现的很迅疾,昨晚还是光可鉴人的黑色,第二天醒来,黑发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且枯燥无光。
看到由钢铁包裹的夸父守在云川身边,轩辕就把目光放在了刑天的身上。
刑天笑眯眯的看着他,他手脚的伤口上有一些蛆虫在爬,不过,他好像不在乎,依旧笑着面对轩辕。
“云川不肯把我的皮制作成鼓,你能帮我这个忙吗?”刑天软软的倒在木头架子上,眼中全是笑意。
“你的皮太小,做不了鼓面。”
刑天挪动一下身体,让轩辕看清楚他身体下垂着的松垮垮的皮肤笑道:“我现在就是没有多少肉,皮还是很多的,完全够制作一面鼓。”
轩辕听了刑天的话,就转过头看着云川道:“为什么你自己不杀刑天?这种事你没有必要叫我来做。”
云川摇摇头道:“我不杀人王!”
“你杀了临魁!”
“没办法,临魁身上带着病,我杀的是病,不是临魁。”
“这么说,你也不会杀我是吗?”轩辕不知为何心中泛起一股苦涩之意,此时此刻,他深恨的刑天就在身边,他却连举起青铜剑的想法都没有。
云川站在常羊山仅存的两棵红枫树下,瞅着轩辕道:“你当年发誓要杀死刑天,要为你的部下力牧,仓颉复仇,你还说要斩下刑天的人头制作成琥珀。
你说过的这些话我至今还记得,既然是人王,那么,说话就要算数,不能出尔反尔。”
“我不想杀刑天,至少,这样的刑天杀起来对我轩辕部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云川瞅着轩辕幽幽的道:“对我有意义。”
“既然对你有意义,那么,你来杀!”
云川摇头道:“你还没有弄明白,你杀刑天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我杀刑天,对我毫无意义可言。”
“为什么?”轩辕捏紧了手中的青铜剑。
“因为,我不杀人王!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云川这个人王,只接受别的人王的朝拜,不杀别的人王。”
轩辕长吸一口气道:“你让我现在活得比死亡还要艰难。”
云川笑道:“为什么呢?你的部族现在平和,族人对你恭敬有加,族中美人成群,族人也渐渐富庶起来了,这样的轩辕部是一个伟大的部族,人人都在赞颂伟大的轩辕王,你被族人举得高高地,走到哪里都能收获赞扬之声。
轩辕,这样的王怎么可能会有痛苦可言呢?”
轩辕俯视着不远处的刑天,淡漠的对云川道:“你就不能让刑天活着吗?”
云川也瞅着正在呵呵傻笑的刑天道:“我也想让他安稳的活下去,可是呢,刑天最后选择了死亡,选择死在你的手上。”
“你准备让刑天如何活着?”
“他的手脚已经被你的猎人武士给砍断了,我想切掉刑天已经没有存在意义的手脚,然后给他的手脚断茬处装上黄金套子,这样他就能勉强站起来,勉强可以行动,只是,吃饭的时候可能有些不方便,所以,刑天拒绝了。”
轩辕悲伤的看着云川道:“你怎么可以把如此恶毒的计划,说的如此悲天悯人的?假如我以后也遇到刑天这样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准备给我安装上一套黄金假肢?”
云川摇摇头道:“不止如此,你的黄金假肢上面需要镶嵌上很多很多的宝石,如此,才配得上你轩辕之名。
另外,让隶首回来吧,他留在外边起不到继承轩辕部遗责的使命,只会在经历了漫长的荒蛮岁月之后,重归于野人。
另外,隶首杀死了虎战士,强行收编了蚩尤部的战士,蚩尤对他非常的不满意,恨不得生吞了隶首的血肉。
所以,你把隶首放逐在野外,让他野蛮生长,这是不对的,也是不安全的,再说了,睚眦的部落也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隶首,不论是睚眦,还是蚩尤,都不是隶首所能抵抗的。
轩辕,让隶首回来吧,不要再给我制造一些意外,我现在最讨厌的就是他妈的意外。”
谷</span>“什么都不做,什么意外都没有,你要让我在平庸,平静,死水一般的时间里腐烂发臭吗?”
“对你这样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一潭死水,但是,对轩辕部,蚩尤部的族人来说,这是最好的时光,最美的时间,也是他们极度渴望的生活。
人的生活本该是这样的,就像刑天吟唱的那首诗歌一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这样的生活难道不该是每一个人都该拥有的生活吗?
轩辕,你应该投入到这种火热的生活中来,为这样的生活添一把火,出一份力。”
“然后被你像狗一样的驱使?”轩辕胸中的怒火如同火山一般爆发开来了。
云川摇摇头,然后恭敬地朝轩辕弯腰施礼道:“如果你喜欢帝这个身份,那么,现在,你就是帝,即便是云川,也将臣服在你的脚下,称呼你一声黄帝。
只要你活着一天,你就是这个世上最伟大的黄帝,你就是黄龙的化身,你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强有力的黄帝,云川甚至愿意俯下身,任你驱驰。”
愤怒的轩辕猛地向前跨出一步怒吼道:“那么,我现在命令你——去死!”
云川摇摇头道:“这是乱命,我自然不能接受,我的部下们不会接受,就连你的族人们也不肯接受。
轩辕,你现在应该高声的对我说,云川,我现在命你,立刻,马上,将轩辕部族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云川部的地步。
如果是这样的命令,我一定会很乐意遵从,并且对你高呼一声——黄帝英明!
如果你现在马上命令我将流浪在外的隶首带回来,让他们辛苦了两年的族人们回家,我也一定会非常乐意遵从您的命令,并且愿意马上执行。
小鹰,轩辕黄帝陛下已经下达了这样的命令,你难道没有听见吗?”
小鹰瞅瞅云川,再看看脸色铁青的轩辕,想了想,朝轩辕弯腰施礼道:“小鹰遵从轩辕陛下之命。”
说完,就匆匆的离去了。
云川就笑着对轩辕道:“你看,我这样的人很好使唤的,以后不要再说让我这种人去死的傻话,我是最尊敬你的人呢。”
轩辕没有理会云川,而是一步步地来到刑天的身边,俯视着虬须满面的刑天道:“我杀你的时候,请你不要用眼睛盯着我。”
刑天笑道:“可以,不过,你一定要剥下我的皮,制作成一面鼓,每当有好的诗歌现世的时候,就让人敲响这面鼓,那是我对歌者最热烈的赞颂之音。”
“你准备把这面鼓放在轩辕部呢,还是常羊山?”轩辕的声音非常的温柔。
刑天艰难的朝轩辕抬抬胳膊道:“我知道你的心这时候一定是温柔的,我也很想帮助你,可是,你还是把我的人皮鼓留在常羊山吧,我觉得你轩辕部从今往后已经出现不了好的歌者了。”琇書蛧
“不,轩辕部不死!”
“轩辕部当然不会死,你还没有看清楚吗,云川要的从来都不是你的轩辕部,他甚至很喜欢你们轩辕部,他要的不过是轩辕部的族人而已,为了这些族人,他刚才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尊称你为轩辕黄帝。
他不在乎谁是大河上游三部落名义上的首领,他只想要那些无名无姓的部族人听他的话,顺便,也让你听他的话。”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轩辕第一次觉得刑天真的很聪明。
刑天转过头看着不远处的云川道:“他觉得只有让所有人听他的h话,这个世界才是正常的。
至于说他有什么一统大河上游三部落的野心,我觉得他没有。
以前的时候,他总是通过诱骗的方式让所有人按照他制定的方式生活,后来就大力提高自己部族的生活水平,从而让所有部族人都羡慕,并且愿意跟着他的方式生活。
现在,他变得强大无匹,就用了目前这种压迫式的方式让所有人必须听他的话,按照他制定的方式生活。
轩辕,他好像真的没有杀你的心思,他甚至连杀死我的心思都没有,要给我安装黄金套子,也不一定就是要羞辱我,只是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选择。
只是,我不愿意,我已经吟诵出来了那首可以永远流传下去的诗歌,该死了,歌者只有死亡,才能让自己的歌声成为一种所有人的遗憾,让所有人通过这首诗歌来记住我。
轩辕,你如果想活着,那就好好地活,忘记黄帝,忘记龙,全心全意的做你最想做而没有来得及做的事情,好好地享受你的生命。
现在,你举起你的青铜剑,我转过头,露出我的脖子,请你多用一些力气,避开大骨头,从骨头缝隙的位置砍,我担心骨头太硬会弄断你的青铜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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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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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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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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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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