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盆结冰,敞口水瓮里也有一些冰。
河边的鹅卵石的间隙里能看到一些白色的冰,水塘的边缘也能看到一些薄冰。
然而,大河依旧奔涌不休,寒冷对它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云川把手探进大河,河水寒冷彻骨。
“赤陵,这时候能下水吗?”
云川笑着问大脚丫子的赤陵。
赤陵打了一个冷颤,裹紧身上的裘衣道:“不下水!”
云川问道:“据我所知,你们当初在大泽边上生活的时候,没有储粮的习惯,那个时候,在冬日里你们也不下水吗?”
赤陵翻着眼睛回忆了一阵子道:“以前的时候啊,大泽暖和,居住在大泽边上的鱼人也多,后来呢,越来越冷,好多鱼人就去了更加暖和的地方,我们族里的男人少,不敢迁徙,就留在了大泽边上,直到被轩辕捉走。
我记得有一个冬天,天气可冷了,我不想下水,被我母亲打了一顿,逼着下了水……族长,很奇怪,水里好像比地上还暖和一些。
咱们这里的水跟大泽里的水不一样,要是下去了,会活活冻死的。”
听赤陵这样说,云川心中也算是有了计较,他以前总以为轩辕,蚩尤所说的大泽是传说中的云梦泽,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
云梦泽是以后世的荆州为中心展开的一个巨型湖泊群,就算云川不能准确的判断出自己所在的位置,他也知道,自己距离云梦泽至少有两千里。
两千里?
这样的距离对于野人们来说基本上就是天堑!野兽的迁徙距离也就是这个距离,不可能再远了。
蚩尤,远离大河的距离,绝对不可能超过五百里,甚至不到五百里。
在没有路的年代里,人们的迁徙是一个长时间演化的过程,也就是说,他们一年走一点,无数年来的积累,才能让他们生存地有一个明显的变化。
蚩尤部一走,就杳无音讯,云川很担心他走的太远,以后没法子跟他们进行贸易。
神农氏在阪泉,这个地标就明显的多,就在云川部东边三百里的地方。
这个距离不远也不近,野人们即便是背负重物,也只需要走六天就能抵达,这个距离是一个可以安心做生意的距离。
如果坐着竹筏顺流而下,三天就能抵达。
云川也很思念刑天,也不知道这个独行好汉如今过的怎么样了,他是不是已经找到了伙伴,是不是已经忽悠了很多野人部族帮助他报复轩辕部。
当初,刑天走的时候是黄昏,那时候金星已经在西边闪闪发亮,他说,那颗星星就是他,只要云川能看到那颗星星,就说明他还活着。
话语倒是很浪漫,就是不知道刑天能否分辨清楚一件事——清晨的时候金星在东边叫做启明星,傍晚的时候金星在西边,叫做长庚星。
云川希望刑天此行可以事事顺遂,千万,千万不要因为那颗星星就把方向弄反,变成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干出南辕北辙的部族首领。
尽管他胯下的白牛很神骏,云川给他准备的食物也很多,他身上的武器也非常的厉害,云川还是不认为刑天能干出即便南辕北辙也能抵达目的地的事情。
酢浆草终于被冻僵了,不过呢,它的叶子还是绿色的,这种绿色不会维持太久,等到叶片里的水份消失的差不多的时候,它们也就真正枯萎了。
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说明今年天气变冷的速度很快,往年常绿常新的酢浆草都枯萎了,云川不信轩辕会看不到这个变化。
云川部吃酢浆草是辅食,轩辕部吃酢浆草可是当成主食来吃的。
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
去年总是小雨霏霏的桃花岛,进入冬天之前,就下了一场冻雨,冻雨过后,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落下半点雨水,更不要说云川所期望的暴雪了。
如果真正发生了暴雪事件,对于轩辕部的打击将是无比沉重的。
说起来,这里的野人们居然没有见过下雪,云川问过族群中年纪最老的一个野人,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雪,且对云川描述的下雪后的场景无比的恐惧。
云川总觉得今年冬天一定会有一场大雪,可惜,大雪没有来,大河水却下降到很厉害。
今年秋冬季节,降雨很少,大河上游的补充河流的水流量夜小了很多,再加上冬日里没有融冰补充,大河水面下降了足足一米多。
水面下降了,桃花岛的城墙就显得更加的巍峨高大,四米高的河堤,加上四米高的城墙,此时,站在河滩上仰望城墙,会让人生出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
高山,峡谷,野人们见的多了,这种完全出自人手的关隘,还是给了野人们足够多的威慑力。wWW.ΧìǔΜЬ.CǒΜ
云川让族人最善于攀爬的人试着爬城墙,结果,只要城头上有守卫,他们会死的很惨,且没有还手之力。
云川自己也试验过,他还以为一道加上河堤也就八米高的城墙应该有办法攻破的。
可惜,当他指挥着夸父,以及槐,在面对阿布,绘,睚眦,赤陵他们守卫的城墙,在有梯子这种东西的帮助下,依旧失败的一塌糊涂。
梯子会被城头上的人掀翻,丢石头人家可以躲在城墙后边,而且,人家从城墙上往下丢石头还能丢的更远,更丢更大的石头。
夸父粗壮的身体在巨盾的掩护下依旧败在了滚木礌石之下,更不要说阿布手里还有生石灰没有用上呢。
远距离杀伤有大竹弓,投石机,中程距离有竹弓,竹箭,投枪,近距离有竹枪,木矛,攻城战的时候更有陷阱,竹钉滚木礌石,生石灰这些东西应付。
这毫无疑问是已经把自己武装到了牙齿,再加上有大河天险,就算轩辕族都变成丧尸,也对这座岛毫无办法。
这就是云川坐等轩辕部离开的底气所在。
三年的辛苦终于有了成果,云川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有了一片真正属于他的天地。
没人比云川更加理解,在洪荒世界里有了一座坚固的城池之后,给所有族人带来了何等的安全感。
这样的一座城池,没有野兽能够袭击人类,也没有敌人可以伤害到族人,人,终于可以安居乐业了。
冬天还在继续,天气却没有变得更冷,似乎目前这种冷也就是寒冷的极限了。
大象一家在披上皮毛之后,似乎已经适应了这种寒冷,可以离开谷仓,重新在桃花岛上徜徉。
甚至还有心情去竹林里吃一点新鲜的竹子。
“轩辕还是在修建城池,他们的城池是用石头垒起来的,不过,规模小了很多。
还有,轩辕把部族中的牲畜分了一些给小部落,这些小部落已经离开轩辕部,正在向南走,如同族长预料的那样,轩辕部支撑不住了。”
阿布听了流浪野人的汇报之后,立刻来找云川,希望能把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知他。
云川听了阿布的报告之后却有些愁眉不展。
他当初断定轩辕一定会向南迁徙的基础就在于,他不相信轩辕可以通过纯粹的农业种植养活他庞大的足足有五万人的族群。
经营部落跟经营一个庞大的城镇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自从得到了神农部大量的牲畜之后,轩辕部的生产重心就变成了畜牧业。
众所周知,畜牧需要的土地几乎是农业的二十倍以上,在目前的条件下,可能需要五十倍以上,如此一来,人口必定分散,这种情况下,轩辕想要建城的想法就完全落空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可不是轩辕的做法,从云川认识轩辕的第一天起,这家伙就是一个务实的不能再务实的领导者了。
而,现在,建城的步伐依旧在继续,只是规模缩小了一些。
“或许,轩辕没打算全族离开,只是让放牧的部落离开,他还是要带着会种地的族人留在这里继续种地。”
云川觉得自己可能猜到了轩辕的想法。
轩辕这种人既然已经开到了云川部成功的重粮模式,这对他来说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远比他自己在黑暗中摸索要靠谱得多。
既然可以摸着云川部过河,轩辕一定会这么做的,且一定会坚定不移。
这种人就很讨厌了,你却没有任何办法不让他跟着你学,昔日神农氏开始种植庄稼的时候,尽管他们把种庄稼的事情当成绝对机密来保护,最后,还不是所有人都学会了种地,只是效率不同罢了,神农氏还落得一个教所有人类种田的美名,直到很多很多,很多年后,人们依旧尊敬他。
又过了半个月之后,阿布又告诉云川,轩辕把那座城命名为“嫘”!
听到这个消息,云川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
于是,云川就更加殷切的希望老天爷能给他降下一场暴雪,好把轩辕这个讨厌鬼驱赶的远远地。
人家根本就没打算彻底的离开这片适宜耕种的肥沃土地,他只是留下嫘那个善良的女子带着轩辕部的一些人种桑,种麻,养蚕,织绸,种地。
只要嫘成功了,轩辕肯定就会派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中来。
最终,达到让轩辕族变得跟云川部一样富裕的目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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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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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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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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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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