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时候,云川被一阵极为难听的鸡叫声惊醒。
醒来之后,他就出门来看他刻意放在门外的青石板,果然,青石板上有霜。
去年的时候,桃花岛上可没有出现霜这种东西。
现在,到处都是。
精卫发愁的看着倒在地上抽搐的乌鸦,这家伙看样子已经死掉了。
云川放下青石板就安慰精卫道:“死了就死了,以后再给你抓一只。”
精卫摇头道:“没死,它跟那只大公鸡比打鸣,一口气没上来,昏厥过去了。
你说,它这么蠢,怎么能活的长久呢?”
云川踢了乌鸦一脚,这家伙立刻就翻身站起来,还躲在精卫背后不露头。
“这家伙能活到老死,你就别担心了。”
云川家里不会飞的不仅仅是乌鸦,小狼孵出来的三只天鹅也不会飞,咬起人来倒是很厉害。
至于那些孵化出来的大雁,也就是鸭子,他们倒是会飞,而且全跟着南飞的大雁飞走了,让小狼伤心了很长时间。
天鹅已经长大了,云川一看就知道是丹顶鹤,这东西跟松树很配,都是长寿的象征,养着,也就养着了,无非就是损失一点粮食。
云川骑着野牛漫步在桃花岛的红砂石道路上,后边跟着一匹狼三只丹顶鹤。
野牛跟丹顶鹤因为腿长的缘故,都有些闲庭散步的意思,只有小狼不得不慢跑着才能跟上。
老桃树上的叶子已经落了大半,剩下的也被霜打成了血红色,估计熬不过今晚的寒风了。
大象一家卧在稻草棚子里不出门,三头大象将两头小象包围起来,日子似乎过得非常幸福。
桃花岛的城墙还在继续被加高着,干活的全是流浪野人,此时,因为城墙太高,他们不得不背负着小石头沿着阶梯上城墙,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努力。
大一些的石头,就会被类似桔槔一样的起重杠杆在几个人合力操纵下,把石头送上城墙。
监视这些野人劳作的族人见族长过来了,就笑着道:“族长,他们干活很卖力,尤其是那个叫做齿淖的家伙。”
云川顺着族人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壮汉正在冲着自己憨笑。
“他是怎么个卖力法呢?”
“每天他来的最早,回去的最晚,队里其余的人也学他。”
云川点点头道:“不错,他今天可以吃肉了,不过,那一队的人修建城墙修建的最快呢?也是齿淖他们这一队吗?”
云川族人摇头道:“不是,是俞启那一队。”
“哦?这么说俞启那一队的人来的时候比齿淖他们晚,走的比他们早,但是,修建城墙的进度却比齿淖他们快?”
云川族人张大了嘴巴,楞了片刻道:“是这样的。”
云川笑道:“等今日下工之后,你去告诉阿布,这个俞启可以进城了,以后,就负责安排人修建城墙。”
族人还是不理解,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表示一下工就去找阿布。
现在,谁都知道想要从野人变成族人,需要族长亲自发话,就连阿布,都没有直接把野人变成族人的权力。
云川觉得本族需要招纳的是聪明人,而不是愚笨的人,且不能让愚笨的人去领导聪明人,如果出现了这样的状况,那么,领导者的权威就会被人所鄙视。
走过桃林,就到了桃花岛陶窑的所在地了,这里的烟火终年不息,不论出产多少陶器,最终都会被周边的各个部落给换走,算是云川部不多的商品产出地。
所以,陶窑的规模很大,云川部有一百多人专门以制陶为生,陶窑边上,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陶器,从陶瓮到陶盘,陶碗无所不包。
云川部生产的陶器是最好的陶器,坚硬,光滑,图案还多,不像其余部族生产的陶器那样容易碎裂,图样单一。
加上,云川制定的陶器兑换粮食的比例很公平,所以,周边的部落都喜欢跟云川部交换陶器。
陶窑没有什么好看的,虽然云川部烧窑的时候用上了煤炭,还是没有制造出好看的瓷器,云川自己也不懂,不过,他还是鼓励陶工们勇于探索,不放过任何新的发现。ωωω.χΙυΜЬ.Cǒm
陶窑边上就是铁器作坊,这个作坊不但冶铁,还炼铜,野人在荒野上游荡的时候,会捡到一些近乎纯铜的铜矿,也有一些含铁量很高的铁矿石。
虽然这样的机会实在是不多,在云川部开出高价的情况下,野人们但凡在野外遇到的奇怪石头都会拿来云川部碰碰运气。
冶铁的时候也很奇怪,匠人们有时候能冶炼出很好的铁,有时候炼出来的只是一堆渣滓。
所以,直到现在,云川部冶铁技术还处在老天爷赏饭吃的阶段,自从云川有一次在雷雨天冶铁弄出一柄神兵之后,铁匠作坊的人们也就喜欢把钢铁出炉的时间定在雷雨天,希望也能像族长那样弄出一柄真正的神兵。
天青色等烟雨的典故云川还是知道的,神兵等雷雨天实在是没有什么成功的可能,可是呢,那些工匠非常的固执,他们就喜欢在雷雨天前夕让钢铁出炉,哪怕是云川说这样不对,他们也不听。
云川部砖窑烧出来的青砖,敲击起来金声玉振,这是最好的青砖,除过拿出一少部分用来修建城墙拐角等重要部分,其余的青砖都被云川给储存起来了。
他想要修建一座前所未有的宫殿,这些青砖必不可少。
一个宏伟的建筑,对人的压迫性是非常强大的,修建一座不该是人居住的宫殿,那么,居住在里面的人一定会被野人们神话。
毕竟,现在是一个无物不神话的时代。
等你因为一座宫殿变成了神,那么,就有很多人愿意听你的话,就像一个人一旦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一些不相干的人也会因此而为你感到骄傲一样,是利用共情关系的一种表现。
人是群居动物,又不像蜜蜂,蚂蚁社会一样联系的那么紧密,相对松散一些,所以,该用的凝聚人心的手段还是要用的。
云川不会自缚双手,说实话,他本人也没有特殊强烈的道德危机,此时此刻,连道德两个字都没有被发明出来的时候说道德,那也太不合时宜了。
在经过竹林的时候,云川遇到了睚眦跟赤陵,他们两个正贼兮兮的蹲在一根腐木跟前,不停的用刀子割开腐烂的木头,还不时地发出一阵欢笑。
云川跳下野牛,丢开小狼跟丹顶鹤,就悄悄凑了过去,只见这两个家伙正在抓腐木里面的虫子,这种虫子白白胖胖的足足有一寸多长,指头一般粗细。
每捉到一条,两人都会欢呼,此时,他们的篮子里已经收割了半篮子这样的木虫子。
虫子离开了腐木,因为寒冷的缘故,在篮子里不断地蠕动,白白胖胖的虫子,别说睚眦跟赤陵两个馋,就连云川看了也不断地吞咽口水。
“木虫烤好了给不给族长?”赤陵还是很忠厚的。
“不给,我上次偷他点竹虫吃,他还打我,到时候把精卫姐姐喊来,我们一起吃。”
木虫云川以前吃过很多,只是,这么肥硕的木虫还是第一次见,这东西要是放在炭火上刷油烤的焦黄,撒上盐一口下去,保证是满满一口蛋白质,是一个能安抚灵魂的好东西。
“弄出来,都弄出来,我亲自给你们烤,你们做这东西实在是糟蹋材料。”
云川也掏出匕首上前帮忙。
睚眦的脸立刻就拉下来了,却没有什么办法,只好低着头继续挖虫子。
木头上到处都是孔洞,而且排列的很整齐,一看就该是人为养的虫子。
“我们守了一个月,就想等这东西在冬日之前变成蛾子才挖来吃的。”
睚眦很委屈,族长参与进来了,他们想要大把,大把吃虫子的梦想就要破灭了。
此时的虫子是最鲜美的,再过两天等虫子长出两圈黑色圆环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川一巴掌抽在睚眦的脑袋上,怒道:“我养活了你们两年,吃你几只虫子,你还唧唧歪歪的。”
赤陵道:“你吃东西从来不给我们分,尤其是吃好东西。”
“关我屁事,那是阿布不准你们吃莫说是要维护我族长的威严。你们以后也是要当族长的,到时候就知道我不给你分食物吃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们隔壁的轩辕人家已经给自己改姓氏了,听说正在给自己的部下分一些名号了,而且也开始修建城池,城池就在距离我们只有三天路程的山谷里。
听说啊,一个部族就拥有好大一片土地,可能比我们云川部还要大,你们以后要听话,快点长大,别等到人家的部族把我们全部包围了,你们还傻兮兮的在这里捉虫子烤着吃。”
赤陵抓抓耳朵道:“他敢来,我就敢把他拖水里淹死。”
睚眦冷笑一声道:“陆地上来的归我,我现在丢石头丢的可准了。”
云川笑着在两个半大的少年头上揉两下,心情很好,云川部是一个全新的部族,只要继续发展下去,就算轩辕把全世界的土地都占领了,云川部,还是云川部,不是他所能觊觎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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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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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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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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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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