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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章刑天的诗集

  “用工具!”

  这句话是云川常说的一句话。

  但凡是能用工具的活计,云川一般不准族人们直接上手。

  虽然这样做在很多时候会让劳动效率变慢,云川却一直坚持这样做,即便是变慢,也一定要使用工具。

  人呢,其实就是在不断摸索,不断使用工具,发明工具,最后才变得更加聪明的。

  现在,云川对族人唯一不满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太笨了。

  好在,他们现在至少知道用筷子,勺子,叉子,竹碗,竹盘吃饭,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云川还给每一个族人配了一把铁质小刀。

  割草的时候就该用镰刀,砍树的时候就该用斧头,挖地的时候就该用铁锹。

  绝对不该用手把锯齿草,更不应该在急躁之下用牙去咬树……

  即便镰刀没有钢口,斧头也不耐用砍几下就要磨也要比以前好的太多了。

  这是铁的标号达不到,达不到可以淬火的程度造成的,云川希望某一天有一个铁匠忽然脑子开窍了,可以把铁的问题解决掉。

  开始,夸父很不习惯用绳套锁住鳄鱼嘴,还是会下意识的扑下去抱住鳄鱼角力。

  慢慢的,他开始有经验了,绳套可以准确的套在鳄鱼嘴上,当鳄鱼嘴巴被绑起来,夸父们又发现,用不上嘴巴的鳄鱼,实在是不堪一击。

  直到傍晚的时候,夸父就带着五十几条鳄鱼来到了岛上。

  这个壮举立刻就在岛上引起了轰动。

  人人都拿着自己的小刀子赶过来扒鳄鱼皮,云川发现剥下来的鳄鱼皮铺满了广场,这才满意的去睡觉了。

  他不知道的是,剩下的鳄鱼肉阿布只留下来十条,剩下的都让夸父拿去喂养那些饥肠辘辘的夸父们了。琇書網

  这一次,夸父们终于吃到了不带皮的鳄鱼肉,没有了厚皮的鳄鱼肉很香甜,尤其是放在巨大的陶锅里加盐,加野菜煮过之后,夸父们第一次觉得鳄鱼肉竟然如此的好吃。

  而且,今晚有足足四十条鳄鱼肉可以让他们吃,他们可以吃到天亮。

  没错,云川没有可以的限制夸父们的饮食,这些巨人饿得太久了,营养严重不良,即便是营养严重不良的状况下,他们每个人还能长到两米以上,而且身体不见半点畸形,一个个看起来很协调。

  这就让云川非常的惊讶了。

  他很想知道,当这些巨人得到足够多的食物,足够好的生活条件,他们会不会长得更高,长得更加壮实,会不会把个人的武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呢?

  最主要的是云川很想知道,自己的族群中会不会出现一群身高超过三米的真正巨人。

  而且,这些巨人的脑子也会发育的很好,就像夸父这个混蛋一样,虽然没有变成一个威武的军事统领,反而变成了一个小丑一样的人物,但是呢,这依旧表明,他的脑袋是正常的,只是跟着自己学废了而已。

  想要长身体,就要摄入大量的食物,按照能量守恒定律来看,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

  同时,因为巨人们抓了很多的鳄鱼,而泥塘里似乎还有更多的鳄鱼,而巨人们很能抓鳄鱼,足够自己自足的,这让族人们对巨人族吃光他们食物的担心终于消去了。

  不与自己争夺利益的人总是很受欢迎的,古今皆然。

  所以,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巨人们拿着绳套,提着装污血的竹罐子再次向沼泽前进的时候,去竹林里采竹笋,挖竹虫,捉竹鼠的族人们就很自然的跟他们走在了一起。

  他们进入了竹林,各自去寻找相熟的熊猫组队去了竹林深处,而巨人们则再一次来到沼泽边上,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活动。

  战争带给桃花岛的烦恼并不多,几乎在一夜之间就给解决了。

  可是呢,这场战争害了很多人,比如刑天。

  一个在水中根本就沉不下去的人,很容易就被大河送到了河对岸,虽然,这里已经距离桃花岛至少有五十里。

  刑天爬上岸之后,原本臃肿的身体,更加的臃肿了,就在他上岸的地方,横七竖八的趴着七八个夸父的尸体,他们一样被大河送到了这里。

  狼狈的刑天冲着那些愚蠢的夸父们吐了口口水,就踉踉跄跄的向常羊山走去。

  常羊山是一座孤独的高峰,在丘陵地带显得非常高大,此刻,正是常羊山最郁郁葱葱的时候。

  神农氏就居住在这里,刑天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一次神农氏,向这位仁慈的族长倾诉自己的遭遇。

  他不恨云川了。

  因为他发现,云川可能真的不是烧毁了他与烈山部的罪恶元凶,无论如何,烧毁他部落的人应该一定是轩辕。

  也必须是轩辕。

  云川的胆子太小,连野战都不敢,就知道躲在那个岛上用巨大的竹箭御敌。

  像半夜偷偷摸摸的去烧他部落的事情,怎么想都该是轩辕才能做的出来的事情。

  其实,这事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从轩辕躲在暗处拦住他,并且突袭他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轩辕将是他一生的死敌。

  刑天来的时候带着一群最厉害的族人,没想到天亮之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强烈的挫败感让爬上岸的刑天在第一时间就仰天长啸。

  “啊——”

  “啊——”

  “啊——”

  三声咆哮之后,刑天终于觉得舒服些了,摸一摸瘪瘪的肚子,迈开腿向常羊山走去。

  才走了几步,就觉得双腿发软,他停下脚步,随便抓了两把草塞嘴里,嚼几下吞咽下去,继续赶路。

  直到两匹灰色的狼悄无声息的一前一后堵住他的时候,刑天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趁着狼还没有张嘴嚎叫呼唤更多同伴的时候,刑天无力的倒在地上,身体微微蜷缩,将肥硕的屁股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

  果然,这两匹狼见猎物已经受伤了,且倒在了地上,也就放弃了召唤同伴的相法,不约而同的扑向了肥硕的刑天。

  一匹狼的大嘴狠狠地咬在刑天肥硕的屁股上,刑天不等这匹狼开始撕咬,就忍着痛坐了起来,一瞬间,就用屁股重重地压住了这匹狼。

  而他的双手,却已经死死地掐住了另外一匹狼的咽喉。

  此刻,刑天那双漆黑的眼睛里,再没了半分软弱与愤怒,只剩下狂暴与沉静。

  他粗大的手指刺穿了那头狼的咽喉,在掰断狼的嘴巴之后,刑天也不理睬那匹被他坐在屁股下边的狼,而是低声咆哮一声,就咬住了狼的咽喉,撕咬几下之后,就咬断了狼脖子上的血管,滚烫的狼血大股大股的喷进了他的嘴巴,他不怒反喜,已经被寒冷的河水浸泡了半夜的身体,实在是太需要这些热食了。

  随着更多的狼血被他吞进肚子,刚才还在挣扎的狼慢慢的平息了下来。

  满头满脸都被狼血糊满的刑天,慢慢丢下手上的狼,低头看着那个脑袋被他坐在屁股下边,依旧不肯松口的狼。

  此时,他的屁股已经快要不成了,被这匹狼的爪子抓的血淋淋的。

  刑天狞笑着抓住狼的爪子,随意的掰断,直到四只爪子全部呈直角翻折且露出被血染红的骨头。

  刑天这才抬起屁股,冷漠的看着这头嘴里还咬着他一块肉的狼。

  刚才这一番剧烈的挣扎,那块肉终于被狼给咬下来了。

  为了防止狼把他的肉给吞了,刑天抓住了狼嘴,用力把它的嘴巴掰开到最大,最后再一用力,这匹狼的嘴巴就永远的合不上了。

  刑天小心的取出狼嘴里那块核桃大小的肉,往屁股上安了两次,肉块都掉了下来。

  眼见这块肉,将要永远的离开自己的身体,刑天张开嘴巴把肉丢进大嘴里,细细的咀嚼后,吞了下去。

  肉有些少,刑天还是感到饥饿,刚才那顿狼血只能解解他的饥渴。

  嘴巴被掰开,四肢被掰断的狼依旧活着,刑天蹲下来,双手扯着狼肚子上的皮,再发一次力,这匹狼肚子上的皮就被他生生的给扯开了,露出五颜六色的内脏。

  推开狼的肝肺,刑天找到了那颗依旧在剧烈跳动的狼心,单手就连着一根很大的血管给扯出来了。

  他先是吸吮了血管里储存的狼血,然后一口口的把温热的狼心给吃了。

  吃了一颗狼心刑天依旧不满足,依法施为扯开了另一匹狼的肚皮,只是这只狼的心不再跳动了。

  刑天也不顾这么多,就摘下狼心,站起身,一边吃着狼心,一边一瘸一拐的继续向常羊山走去。

  对他来说,杀狼容易,可是,如何才能说服那个固执的老头子才是真正的考验。

  献上礼物?

  部族的人已经不多了,而粮食还奇缺,可惜云川送来的那两个美人了,如果那两个美人没有被轩辕抢走,这时候就该能派上用场。

  直到狼心被吃完了,刑天心中还是没有计较。

  万般无奈之下,刑天觉得只能再为那个老头子做一首歌。

  “上一次做了《扶犁》,老头子那么高兴,这一次是不是应该再做一首《丰收》呢?”

  想到这里,刑天就张开血糊糊的嘴巴,对着常羊山高歌道:“啊——我把大鼓敲得咚咚响,好伟大呵!又钜丽呵!摆起我们的小鼓和大鼓。鼓的声音和美又洪亮——”

  (史书曰:刑天乃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能臣,曾经为神农氏作歌《扶犁》《丰收》,收录于他个人的诗歌集《卜谋》,以歌颂当时人民幸福快乐的生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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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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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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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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