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厉御风醉得不省人事,甚至连人也认不清,但朱迪不希望,也不敢发生什么。
厉御风并不是一个谁都可以上手的男人,朱迪也不敢太冒失!
朱迪没有说谎,可是特意跑来解释一番,就难免让人怀疑她的用心了。
唐筝微微笑着,小脸上的每一个微表情,都拿捏得恰到好处,静静看着朱迪。
沉如水的目光,让朱迪略微有些紧张起来,小声嗫嚅道:“我们没有……”
“我知道你们没有!”
唐筝微笑着打断她,问道:“还有其他想说的吗?”
朱迪一愕,随即轻轻摇头:“没有了!”
顿了顿,又说:“你肯相信厉少就好。”
唐筝嗯了声,像是想起了什么,又道:“对了,你之前送我的东西很好,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家乡,还有在那里度过的美好时光,非常感谢。”
听到她的谢意,朱迪有些受宠若惊:“你喜欢就好。”
唐筝点头,又说:“去我房间里坐坐吧……”
“不了不了”,朱迪赶紧说:“我还要陪着厉小姐一起去练琴,改天再来陪你吧。”
说着,朝着她挥挥手:“唐小姐再见!”
人也很快消失在唐筝的视线里。
到了厉南浔生日那天,厉家格外热闹。
因为是给小孩子过生日,所以来的宾客也多半都是些亲朋好友家的少男少女。大家年龄相仿,混同一个圈子,玩儿的也格外热闹。
朱迪在厉南浔的安排下,也过来参加party了。
她穿着一条香槟色的吊带裙,胸前还别着一枚崭新的钻石胸针。坐在临时搭建起来的小小舞台上,姿态优雅地拉着一把大提琴,姿态优雅而专注。
今天的乐团里,只有她一个人是年轻女孩子,而她的大提琴也是专业级水准,很快博得了阵阵掌声,也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唐筝来得有些晚,她到时,朱迪已经拉完了琴,正在厉南浔身边站着,跟一群少男少女热聊。
初次参加这种活动的朱迪看上去有些羞涩,但她身上有种温文尔雅的文艺气质,让她在这群白富美当中,也略显出挑。
唐筝拿着礼物盒子,朝着他们走过去,直接将礼盒递到厉南浔跟前来:“送你的礼物,生日快乐!”
厉南浔见了,神色倒谈不上有多好。她接过东西来,皮笑肉不笑地说了声:“谢谢……”
说着,就准备把礼物给放到一旁的台子上。
唐筝笑笑:“不打开看看吗?”
厉南浔的神色一僵,她并不信任唐筝,但是对于唐筝这个人,最起码眼下还没有完全琢磨透,所以不晓得她的路数。
万一她来自己的生日party,不是为了庆祝,而是存心找茬,让自己没脸的话,那也会很麻烦。
她不想当面拆开唐筝的礼物,也是这个意思。
然而,唐筝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厉南浔也就只能硬撑着,解开了礼盒上面的缎带蝴蝶结,将盒子打开,里面的钻石项链展露人前。
项链很漂亮,知名大品牌的限量款。无论是何种场合,送什么人,都很能拿得出手。
厉南浔心下稍安:“挺漂亮的,多谢嫂子了!”
朱迪也抬头看了唐筝一眼,微微一笑,没有多言。
唐筝看向她的时候,目光也顺势落到了她胸前的那枚钻石胸针上——琇書網
在五岁那年,唐筝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件钻石首饰。从小到大,她见过和拥有过的珠宝,数也数不清,这也练就了她的鉴宝本领。
朱迪身上别着的这枚钻石胸针,称得上是价值连城。
甚至她全身的行头加起来,也不如这枚钻石胸针的一个零头。
她是第一次见到这枚胸针,但是在两三天之前,整理房间时,倒是无意间见了这枚胸针的发票。
意识到她在看自己的胸针,朱迪便也低头看了眼,随即有些不自在起来:“唐小姐,您在看什么?”
“胸针很漂亮”,唐筝微微一笑,说:“也很衬托你的气质!”
朱迪听了,小脸上顿时泛起一丝红晕:“谢谢。”
厉南浔听了,趁机将手臂横在了朱迪的肩膀上:“是她男朋友送的呢,当然是好东西——对了,听说大哥从日内瓦回来,也给你带了礼物,到底是什么好东西,能不能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
唐筝笑:“你消息怎么这么灵通?连人家房里的事儿你都知道?”
厉南浔打补丁似的道:“瞎猜的,嫂子别介意!”
唐筝自然不会介意,也没办法介意。
她懒得和这帮小朋友们胡搅蛮缠,礼物送到之后,直接去了爷爷那里。
厉爷爷正在堂屋里坐着,手里正在翻看着什么。等唐筝走近,才看到他手里是一本花名册,里面收录的全都是和厉南浔门当户对,年龄相仿的男孩子——
看架势,颇有几分长公主择驸马的势头。
“爷爷,我刚从生日宴上回来!”
唐筝一边说着,一边在爷爷身边的沙发上坐下来。
她这趟来,算是来交差的。
爷爷说她是未来厉家的女主人,希望她有容人的雅量,不希望她和厉南浔的关系搞得太僵。
她照做了,除了买礼物,还特意去厉南浔的生日宴上走了个过场。觉着自己算是完成任务了,所以到厉爷爷这里来交差。
厉爷爷抬头看她一眼,随即笑道:“party上怎么样?还热闹吗?我怕孩子们拘束,就没有过去。”
“挺热闹的”,唐筝说完,又道:“爷爷,您真想早早将厉南浔给嫁出去?”
厉爷爷低头,一边翻看着手中的花名册,一边温声道:“嫁不嫁得出去不要紧,最主要是给她找点事情做。女孩子家,一谈上恋爱就不一样了!”
唐筝沉默了下,没有答言。
手机里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唐筝拿起来一看,不由微微蹙眉,随即对爷爷说道:“我还有点事儿,就先回去了。”
厉爷爷便点了点头:“去吧。”
唐筝从爷爷的堂屋离开,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
打开电脑,里面果然有一封电子邮件,是她雇佣来的私家侦探发给自己的。
邮件里,是有关于朱迪的一切资料!
资料上显示的东西,和唐筝之前掌握的差不多:她才来瑞士不久,也曾经有过一段无忧无虑的生活。
只是朱经理死后,顾平川给他们的补给一下子断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窘境。
朱太太在华人开的一家小餐馆里打工,朱迪也是一边上学一边读书。而家里真正的无底洞,这是朱迪的弟弟,朱煜的病。
朱煜有很严重的肾病,要经常做透析。
其实这个病最好的治疗方法,是换肾。朱煜年纪小,后期好好保养,有很大几率会康复。
可是合适的肾源本就不容易找,再加上朱家的家境,能够维持现状,抱住朱煜的命,已经实属不易。
至于换肾,对于他们而言,倒像是痴人说梦!
唐筝深深吸气:如果朱迪要真是为了给弟弟筹钱治病,所以才费尽心思想进入这个圈子的话,那倒好办了。
一个人若是心里有了牵挂,也就有了软肋,可以被人拿捏。
反之,就麻烦了!
下午,party散去之后,朱迪在离开厉家之前,被吴嫂叫到了唐筝居住的小楼里。
她跟在吴嫂身后,试探着问:“唐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吴嫂笑笑,说:“等你们见了面,不就知道了么。”
说着,将门打开了。
唐筝穿着一身家常衣服,正在沙发上坐着。她听到门上,人也转过来:“朱小姐,进来坐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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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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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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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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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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