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的芭蕉叶子被雨水洗刷得翠绿翠绿,一些不知名的小花也开了。
天气有些凉,唐筝在长裙之外,又格外搭了条浓流苏披肩。她站在阳台上,正侍弄着花草,远远的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朝着这边走来——
是厉南浔,还有朱迪。
唐筝眯了眯眼,随即转身朝着楼下走去。
台阶刚刚下到一半,就听到了厉南浔的声音:“吴嫂,筝筝姐怎么样了?听爷爷说她病了,现在好点没有?”
厉御风将唐筝从那个乌烟瘴气的小酒吧带回来以后,对爷爷和所有家人的说辞,是筝筝初来乍到,在商场里迷路了。
之后有些受惊,所以需要静养一段时间,言外之意,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的意思。
这在厉南浔看来,显然是托词!
那个死女人比狐狸都精,竟然也会迷路甚至是受惊?
厉南浔又不是不了解她的为人,还有厉夫人打她的那两巴掌,她可全都记在唐筝的头上了。
要是不让她还回来,厉南浔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甘心的!
吴嫂正在答复这二位,就听到唐筝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似笑非笑的:“你们两个怎么来了?最近很闲,都没有事情做吗?”
一边说着,一边走下最后一级台阶,笑盈盈看向站在小客厅里的两个女人。
厉南浔的脸颊在被反复冰敷以后,已经消肿了。
她穿着件定制款的长袖小洋裙,手上还捧着一束刚刚采摘来的鲜花。
朱迪跟在她身边,穿着一身浅粉色的运动衫。她没怎么化妆,但是胜在年轻,满脸的胶原蛋白。站在厉南浔身边,虽然是陪衬,但看上去亭亭玉立,楚楚可怜——
竟然可以和厉南浔平分秋色。
“筝筝姐,听大哥说你病了,所以我过来看看”,厉南浔一边说,一边抬了抬手:“你看,我刚刚插好的花,摆在房间里,比较有生气。”
说完,将花束递给了吴嫂。
吴嫂素来瞧不起厉南浔生母的所作所为,对这一南一北两兄妹,更是不放在眼里,言语间也时有轻慢。
只因为她是厉夫人的心腹,所以无论做得有多么出格,也没人敢开了她。
当着唐筝的面,吴嫂倒没有表露什么,而是顺从的接过厉南浔递过来的那束花,转头放到了最角落里的地方。
唐筝笑了笑,对着她们两个道:“我已经好多了,多谢你们两个过来看我”,说完,伸手指了指旁边的沙发,道:“坐吧。”
厉南浔在单人沙发上坐下来,说道:“筝筝姐,上次你在商场里,好好儿的怎么会迷路了呢?估计还是对这边不熟的缘故,有空我们应该多出去走走——对了……”
说到这儿,厉南浔像是想起了什么,拉过朱迪的手来:“对了,我今天才知道,朱迪也是榕城人。算起来,和你还是老乡呢。他乡遇故知,这对你来说,可算得上是一件喜事哦,应该请客的!”
唐筝听了,不动声色的看了眼朱迪:
所以,是因为纪雅希这杆枪不好用了,所以换成了朱迪?
朱迪冲她笑了笑,看上去温柔恬静。
唐筝还之一笑,随即问道:“是吗?朱小姐家也在榕城?住哪里?父母都是做什么的?”
“以前我们家住在松江区,梧桐国际城,父亲是公司高管”,朱迪说着,神色略微黯淡了下,又道:“但是现在,他已经去世了。”
唐筝哦了声,随即笑笑:“那蛮可惜的!”
看得出来,朱经理是个伶俐的人,在职场上也很吃得开。
只可惜,他自己有不良嗜好,又沦为了顾平川的爪牙,最后也难以逃脱炮灰的宿命!
“不好意思啊”,唐筝温声和她道歉:“触动了你的伤心事。”xǐυmь.℃òm
朱迪笑着摇摇头:“没什么的。”
厉南浔说:“你们两个是老乡,往后可以多多来往。筝筝姐,你没事儿就多去我那里坐坐,听听我和朱迪的大提琴,可以给我们两个当裁判啊!”
话里话外,倒是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
唐筝早就知道,厉南浔是个聪明人。
她和哥哥厉北行从小被厉夫人蔑视打压,厉北行变得温和,甚至带着几分怯懦。但是厉南浔不一样,她是个可以在困境中不断挣扎探索的人。
厉南浔又聪明又有野心——
这也是厉夫人一直很忌惮她的原因之一。
唐筝应付了她们一会儿,又打了几个呵欠。
厉南浔很识趣,立即站起身来:“我们先回去了,筝筝姐,你也好好休息一下吧,有空就去我那里玩儿。”
唐筝笑着应声,目送着她们离开。
之后,吴嫂给她准备好蛋黄酥和花果茶,忍不住吐槽道:“这位大小姐跟她妈一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之前因为你走丢的事儿,挨了夫人两个耳光,现在指不定怎么记恨呢!”
说完,委婉劝道:“唐小姐,您和她来往,可得仔细些,被被她给算计了。”
唐筝头次听说厉南浔因为自己挨打,她倒也并不觉得奇怪。
厉夫人对这对私生子女的蔑视,还有在厉家目空一切的态度,唐筝一直都看在眼里。
自己‘意外走丢’这件事儿,对于厉夫人来说,可是个大做文章的好机会,她怎么肯轻易放过?
不过,听了吴嫂的话,她忍不住问道:“你见过厉南浔的生母?”
能给厉御风的父亲生下一双儿女,唐筝也比较好奇这个女人。
吴嫂听了,冷笑了声,说:“我当然认得,她生母,可是给夫人的同学,好朋友,几乎穿一条裤子那种。那个女人家里穷,没什么钱,夫人不嫌弃她,把她当成朋友。哪怕结了婚,也经常请她来家里做客……”
说到此处,吴嫂越发的义愤填膺:“后来,那个女人说想要去美国留学——可是唐小姐你也知道,留学是要花钱的,这学费和生活费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夫人二话不说,立刻拿了五十万给她——结果你猜怎么着,她根本就没有去美国,而是和先生在外头买了房子同居,还悄悄生了俩孩子!”
唐筝听了,略感到窒息:
什么东西?
抢男人都抢到闺蜜头上了?还是肯借给自己五十万的闺蜜?
更何况,抢的还是不是闺蜜的男朋友,而是闺蜜的老公,闺蜜孩子的爸爸!
所以,厉夫人对厉南浔的恨意,也不是空穴来风。
她默默的低头喝着自己的花果茶,忽然抬头问:“厉南浔的生母呢?”
吴嫂听了,一边收拾茶几上的杂志,一边笑着道:“她啊,早死了!在厉南浔五六岁时,出了一场车祸。她人就没了,就连先生,也因而变得残废……”
唐筝略微蹙眉:她知道厉御风的父亲是个残疾人,而且不是先天残疾,但是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是因为与情妇同车而致残!
而这场车祸,大概和厉夫人有脱不开的关系吧?
她那样的人,眼睛里是不揉沙子的。
而且,师父也曾经说过:她最讨厌欺瞒和背叛,恐怕就是被厉御风的父亲,还有这一南一北两个私生子女留下来的阴影。
唐筝抿了抿唇,不知道怎么的,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唐初无疑是个温柔善良,却又无比单纯的女人,以至于她直到死,苏婉仪和顾绵绵,都能够藏得好好的。
但是有时候,她宁愿自己母亲可以像厉夫人一样,有不伤人的修养,也有不被人伤的气场!
只是,一聊到旧事,唐筝就忍不住多问一句:“厉御风和夫人的关系不好——和这个有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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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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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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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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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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