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机是静音的,温度适宜的风,吹得唐筝有些昏昏欲睡。
厉御风一边帮她吹,一边和她聊天:“我们家——虽然看上去有点复杂,但是若你想过自己的小日子,不参与这些的话,也是可以独善其身的。看得出来,我爷爷和母亲都很喜欢你……”
顿了顿,又说:“至于厉南浔和厉北行,他们两个是这个家里的异类。你喜欢的话,就当朋友相处,不喜欢就离远一点。凭你的聪明才智,想要在家里立足,应该并不是难事。”
她的聪慧和手段,厉御风心里有数。
家里的这些人,虽然心并不齐,甚至各怀鬼胎,但也都是一些内宅里的小伎俩。筝筝还是能应付的,最起码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对于她而言,苏黎世不如榕城美,和一大家子人在一起生活,远远比不上和好友一起住一栋大房子,有钱有事业的自在生活。
奈何他的爱,已经成了枷锁,缚住了她,让她无法逃脱。
唐筝趴在沙发扶手上,披散着头发,有些敷衍的哦了声,没有作答。
她有点累,虽然在飞机上除了吃就是睡,但是人在高空,难免会有种种不适。
可是即便落地后,也是背井离乡,家国万里。
唐筝缓缓闭上眼睛,迫使自己什么都不想。
厉御风一点点吹干了她的长发,这才放下吹风机,将她抱到了床上去。
她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骤然被挪动,像是有些不愉快似的,眉头蹙着,抓着被子裹住了自己——
那神态,真像一只矜贵的猫儿。
厉御风想起在榕城时的某个夜里,他偶然睁眼,看到她缩在他的被子里,也像这般憨态可掬。
从那时起,他就想在自己的被子里,养这样一只可爱的猫,一养就是一辈子。
现在,这个愿望,大概实现了吧?ωωω.χΙυΜЬ.Cǒm
厉御风深深吸气,抱着她睡了过去。
隔天,唐筝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床的另一侧是空着的。
她平躺在枕头上,看着天花板上繁复的花纹,竟有种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这里是苏黎世,厉家大宅——
而不是她自己的家!
以后,她要在这里生活很久,甚至是一辈子。
唐筝深深吸气,从床上坐了起来。
床头柜上放着一束玫瑰,是她最喜欢的香槟色。玫瑰之间夹杂着满天星,包扎得漂亮又精致。里面还附带着一张贺卡:【唐小姐,欢迎你来到我的世界!】
落款是厉御风!
他曾经为了她,在榕城住了四年多。
现在,她为了他来到苏黎世,也一点点走进了他的生活里。
唐筝笑了笑,将卡片放回原处。
她很快起床,抱着那束玫瑰出门,想找个花瓶查起来。
年长一些的女佣吴嫂见了,立即领会到她的用意,连忙笑着问:“唐小姐是在找花瓶吗?都在储藏室里,我来给您拿……”
一边说,一边轻车熟路的带着她去了转放杂物的一间屋子。
储藏室在一楼的最北角,里面放着好几排大架子,存放各种杂物。
唐筝随手挑了个花瓶,吴嫂帮她把花瓶洗干净,又滴入几滴营养液,这才抱着花瓶,随着她一起上楼,顺便告诉她:“早饭已经准备好了,厉少此时在三楼书房办公。他交代过:唐小姐若是饿了可以自己先吃,或者等他一会儿也行。”
唐筝嗯了声,道:“我还没洗漱,先等一等吧。”
说完,从她手里接过花瓶,朝着卧室里走去。
随便找地方将花瓶放下,唐筝去浴室里洗漱。
厉御风在榕城的居所虽然雅致,但也有些过于简单了,寒窑瓦舍似的,一点也不像一个年轻人的住宅。
而他在厉家老宅的这栋小楼,却颇有格调,该有的陈设一律都有。房子的整体装修很豪华,个别地方的摆设有些浮夸,可是整体看上去,又格外和谐——
比如说,唐筝就比较喜欢他卧室会客区的小沙发,还有洗手间里的镜子框,雕工精细,图案也漂亮。
她一边刷牙,一边盯着那个木框出神时,镜子里突然多了个身影。
唐筝吓一跳,随即嗔道:“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厉御风勾唇而笑,凑过去搂住她的腰,亲吻了下她的太阳穴:“昨晚上睡得好么?送你的花喜不喜欢?”
唐筝嗯了声,虽然是肯定的答复,但有些心不在焉。
反正很多事情,又不是她不喜欢,就可以远离,弃之不顾的。
见她像是有些不耐烦的样子,厉御风才揉了揉她的头顶,说:“洗漱吧,洗漱完我带你去吃饭。”
说完,才松开了她,离开了洗手间。
他坐在沙发上,一眼就看到了花瓶里的花,是她亲手放上去的。
今天是玫瑰,明天可以送她百合,洋桔梗,山茶花——
他的小楼里多了个女人,就能多出许许多多的温馨,和人间烟火气。
厉御风看着那瓶花,微微的笑了。
餐厅在一楼,厉御风拉着她下楼时,顺便给她介绍了一下这栋楼的结构:哪里是花厅,哪里是休闲室,哪里是室内泳池——
说着,他自己都觉得繁琐,像是在说教。
于是,索性对她道:“反正住久了,你就知道了。这栋小楼里,你那儿都可以去的。”
他的地盘,也是她可以放肆的地方。
早餐很丰盛,有她喜欢吃的白米粥和蟹肉小笼包,甚至还有两枚咸鸭蛋。
厉家虽然盘踞瑞士多年,但无论公司的员工,还是家里的佣人,都首选华人。家里的餐桌上也以中餐为主,偶尔招待重要客人时,才会换上西餐。
尤其唐筝头一次在家里吃早餐,他特意让佣人准备了她常吃的那几样。
吃饭时,厉御风一边聊天,一边告诉她:这栋小楼里虽然设有厨房,但是偶尔他出差不在家,她若不想一个人吃,也可以到厉夫人,或者是祖父那里去吃。
厉家的生活可以称得上自由,唐筝深受厉夫人和厉爷爷看重,日子也可以过得如鱼得水。
两人昨晚才到,因为时间仓促的缘故,没有和厉爷爷多说,所以早餐后,厉御风带着她一起去了堂屋。
厉爷爷早已经不大管公司的事情了,日常生活大概就是养养花,下下棋,修身养性,享受生活。
厉御风带着唐筝一起过来时,他正在和老管家下棋。
见自己最最爱重的长孙过来看望,厉爷爷的心情格外好,连忙让他们两个坐下来,随即看向唐筝,关切的道:“初次来这儿,还习惯吗?要是缺什么少什么,就和御风说,或者和夫人说也行。就当是在自己家,千万别拘束了。”
唐筝微微一笑,说:“都挺好的,谢谢爷爷。”
厉爷爷也点一点头,说:“回头让御风多带着你出去走走,苏黎世很美的,你应该会很喜欢这里。”
厉御风握了握唐筝的小手,说:“爷爷,我想和筝筝结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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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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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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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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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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