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彼时她还在韩国,接受整容手术,根本脱不开身。
就连陪在她身边的陆念一,也不允许她回国,只是告诉她:筝筝虽然坐牢,但是他们自有安排,不会亏待她。
而且,如果筝筝一直这么单纯不懂事的话,即便出狱,继母也会想出别的招数来对付她!
在监狱里,反而最安全!
叶青桑想起往事,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她唏嘘了下,道:“行啦,我请你吃饭,你晚上要吃什么?吃榕城特色好不好?”
不然到了瑞士,或许就很难吃到了。
唐筝沉默了会儿,忽然道:“要不然,你请我喝酒吧,去酒吧!”
叶青桑一怔,随即应下来:“行,听你的!”
叶青桑带着唐筝去了钟翊盘下来的一家小酒吧,这里的保安和调酒师都认识她,自然会照应着她们,不会被人骚扰。
唐筝喜欢喝鸡尾酒,尤其是好几种水果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有种很莫名的清香。
酒过三巡时,厉御风打了电话过来。
唐筝低头看了眼手机,没有接听,直接挂断了,把手机塞回到包包里。
叶青桑正在剥着开心果,听到声音,便抬头看她一眼,问:“怎么不接?”
“广告电话,不用理会!”
唐筝说着,伸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灌了一大口酒。
明早上就要动身去瑞士了,唐筝心情不好,喝得有点多。
离开榕城的前一晚,唐筝醉得不省人事,是叶青桑将她带回了家,扶到了床上去的。
次日清晨,厉御风很早就开车来了唐家别墅。
唐筝和叶青桑都还没有醒,罗嫂一个人在楼下准备早餐,她告诉厉御风:昨晚上她们都回来得很晚,尤其是唐小姐,醉得不省人事,连口醒酒汤都没有喝。
厉御风听后,笑笑,这些他大概是知道的。
昨晚上,他开车在唐家别墅附近,远远看着她进的门。
本来想进来陪她说说话的,可是想到她即将随着他背井离乡,心情必然不好。
为了防止她的心情更加不好,所以厉御风就没有进来。
他在楼下坐了会儿,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上楼去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门才从里面被推开。
唐筝站在门口,嘴巴里还含着一把牙刷——她正在刷牙。
把门打开,唐筝抹回身子,继续去洗手间里洗漱。
厉御风自顾自的走到她的小沙发上坐下来,等着她收拾完,一起下楼去吃饭。
唐筝没有理会他,仍旧像以往一样洗漱,穿衣。
坐在梳妆台前化妆的时候,厉御风才站起身来:“你的行李呢?我帮你先放到车上去。”
唐筝手中的粉刷略微停顿了下,随即继续之前的动作,说:“我没有行李,懒得收拾!”
见厉御风发愣,她又回手指了指放在沙发上的包包,说:“我要带的都在那里边,你可以检查一下!”
她唯一要带上的,就是自己的全部证件和卡。
如此轻装简行,使她看上去不像是去瑞士和人结婚,反倒像是出去逛街,而且是在家附近,马上就会回来似的。
厉御风默默看了她一会儿,随即笑了笑,说:“也好,到了那边还可以买新的。”
说完,也没有去检查唐筝的证件,等她化完妆,才拉着她一起出门。
衣服和日用品不带,他可以给她买新的。证件没带,也可以补办。
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厉御风不想惹她不开心。
早餐后,叶青桑将他们两个送到门口——
这是唐筝要求的。
她不希望太多的人来送自己,不想折腾叶青桑去机场,更害怕看到故人泪眼婆娑的样子。
离别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人越少越好。
她坐在车子里,看着外面的街景,有些愣神。
厉御风抱过她来,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肩膀上。
他想和她承诺:等到了瑞士,他一定会好好爱她,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可是话到嘴边,又觉得格外虚伪。
她本来只是想去瑞士给他祖父贺寿,然后继续回榕城,经营她的公司,过她潇洒恣意的小日子,是他强迫了她!
一个猎人,将一只雄鹰关进了笼子里,然后告诉它:我会好好对你,让你吃饱穿暖——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讽刺,简直讽刺至极!
他凑过去,轻吻了下她的额发。
她没有动,像是个没有生气的玩偶。
厉御风想让她开心一下,就尽量找让她开心的话题:“你看,唐氏的股票已经开始回暖了……”
一边说,一边拿出平板电脑来,给她看股市的波状图。
她最放不下的,就是她外公留下的公司。
要是知道公司的状况一点点好起来,她心里肯定是高兴的。
唐筝却只是抬头看了眼,便微笑了下,说:“知道了。”
拖住唐氏集团,对于厉御风而言,并不算什么难事。
而且,他颇具商业头脑,人脉又广,可以说是榕城与瑞士两地通吃,自然能力挽狂澜,让公司免于破产清算。
她的视线很快重新转移到了车窗外,忽然鬼使神差的道:“我其实——我其实也挺值钱的,对不对?”
毕竟那份价值上亿的合同,是她出去应酬多少次,都拿不下来的。
只因为她同意和厉御风来瑞士,所以就轻易到手了!
厉御风的心被骤然刺痛,神色也蓦地一变:“胡说什么?”
“你既然觉得是我在胡说,那就不要和我计较了!”
唐筝说完,苦笑了下:“毕竟我现在,就只剩下这张嘴还算自由了。”
厉御风深深吸气,随即抱过她来,下巴轻轻蹭着她的刘海:“筝筝,别怕,一切都会好的……”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现在她远离故土很难过,但是她迟早会习惯在瑞士的生活,习惯了有他陪伴在侧。
当一切都习以为常的时候,也就不觉得痛苦了。
他抱着她,越抱越紧,可是越抱得紧,就越是觉得心里发空,他知道自己其实并不能做到完全拥有她。
她的心还留在榕城,留在某个男人身上。
他能带走的,只有她的躯壳,还有她的不甘心和小刻薄。
人的本质是贪婪,厉御风原本以为能够带走她,自己就会满足。
但是当真带着她离开时,他却又开始奢求她的真心。
明知道不会有,却仍旧会痴心妄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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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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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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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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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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