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完,目光朝她这边看过来,带着几分自嘲:“我并不怕死,要是你能够给我陪葬的话,那简直再好不过!”
杀一个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她要是真弄死了他,自己也是跑不掉的——
就算是跑掉了,也没什么关系。他变成了鬼,更方便缠着她了。
唐筝看着他一脸无畏的样子,忽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他没有软肋,什么都不怕。而唐筝却还想要自由,还想守护住外公的产业——
想要的太多,负累就越多,她就注定会输给他!
之后,客厅里是死一般的沉寂,甚至连气氛都变得有些诡异起来:受伤的男人,还有身为伤人者的女人,尤其是她的手指上还残留着血迹。
医生暂时还没有到,厉御风有些费力的给自己点了一支烟,咬住狠狠吸了一口,随即握住水果刀的刀柄,硬生生将刀子拔了出来。
血因此又涌出了好多,几乎染透了他白色衬衣的整条衣袖。
厉御风死咬着唇,表情愈加痛苦,他将水果刀扔到脚下,再用脚踢到沙发缝里——
很简单的一系列动作,却让厉御风倍感痛苦,仿佛五脏六腑都被揉碎了似的。
他看到了唐筝手上的血迹,道:“把手洗干净!”
唐筝站起身,头也不回的上楼。
厉夫人打了电话过来,厉御风看了眼,直接挂断了。
没一会儿功夫,手机又一次想起。厉御风连看都懒得看,直接关了机。
唐筝坐在楼上的地毯上,染血的手懒得去洗,就那么脏着。
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她接起来:“喂?”
“喂,筝筝,是伯母!”
厉夫人的声音很快从听筒传来:“最近在忙什么?和御风在一起吗?”
唐筝一脸漠然:“我在忙什么,您不是最清楚么?”
这对母子,合伙将她逼到绝路上,现在倒是在这儿装傻了。
厉夫人深深吸气:“你现在和御风在一起吗?我刚刚打他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听嫣园的人说,他没在家……”
厉御风既然已经准备带着唐筝回瑞士了,那么肯定懒得应酬榕城这边的人。
如果不在家,那大概率就会和唐筝在一起。
唐筝冷笑了声:“你到地狱里去找他吧。”
说完,挂断电话,然后关机。
门外传来引擎声,唐筝走到窗边一看,罗嫂已经从保姆房里出来了,正将一个提着药箱的中年男人带进别墅——
原来,是厉御风的医生来了。
唐筝索性拉上了窗帘,上床去补觉。
厉御风的情况不太好,私人医生给他止血包扎后,建议他去医院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伤到筋骨。这是个大问题,处理不好的话,容易落下病根儿。www.xiumb.com
厉御风此时心情不好,实在懒得动。
可是转而一想:小狐狸天天都想跑,一只手都抱不住。万一这条手臂也费了,那将来更是留不住她。
于是,强撑着站起身来,准备去医院。
到门口时,才回过头嘱咐保姆罗嫂:不要乱说话,好处少不了你的。
在医院里做完检查,重新处理伤口。等回到嫣园时,已经是傍晚了。
院子里停着厉夫人的车,他看一眼,便觉着不耐烦,低头朝着里面走去。
厉夫人已经等他半天了,此时正在客厅里,心神不宁的喝着咖啡。
他和筝筝吵架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厉夫人不关心情侣之间的那些情感纠纷,唯独挂怀的,是筝筝是否会影响到厉御风回瑞士的进度。
厉御风已经离开瑞士太久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等到厉御风进门时,厉夫人先被他肩膀上缠着的纱布吓了一跳,赶紧迎了上去:“御风,你怎么了?这是怎么弄伤的?”
厉御风的脸色很差,心情也不太好:“不小心撞的,没什么大事儿……”
“怎么可能是撞的?到底是什么地方能把肩膀给撞成这样?”
厉夫人显然是不信的,但凡是个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信他的话,“看过医生了吗?医生怎么说?夏天天气热,伤口容易发炎……”
“够了!”
厉御风忽然毫无预兆的大发雷霆:“我的事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需要你来管我!你给我走,马上离开我家!”
他说着,伸手指着门口,胸口因为怒气而一起一伏,咬牙切齿道:“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也不要插手我的任何事!”
厉御风并不是一个喜欢发脾气的人,尤其是对家人。
包括那件令他耿耿于怀的事儿,他也没有指责母亲什么,只是默默的疏远她,然后找机会离开瑞士,来了榕城。
他是想在榕城,和筝筝一起过好这一生的。
甚至,他为此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要不是她自作主张的撞了顾平川,要不是她设计逼得筝筝在榕城待不下去,哪里会给江驰英雄救美的机会?
她只想借着筝筝的事情,来逼他回瑞士去继承家产。
至于他是否快乐,是否愿意,她从来都不介意,她只在乎自己能不能达到目的。
他和筝筝今天的分崩离析,全都是拜她所赐!
“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厉御风冷冷的扔下这句话,头也不回的朝外走去。
厉夫人愣在原地,看着儿子一步步上楼的背影,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像是被人一剑刺穿,血流成河——
她向后踉跄了下,被佣人扶住,才没有跌倒。
厉夫人想:自己可能做错了事情。
但是除了这样做,她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唐筝迷迷糊糊睡了一觉,等醒过来时,已经是傍晚了。
晚霞染红了西方的天空,给她的房间里,也镀上了一层金粉色。
她躺在床上怔忡了会儿,下地去洗手间里洗了把脸,然后下楼去找吃的。
楼下客厅里的沙发罩和地毯全都换掉了,罗嫂将沙发底下的那把染血的水果刀也给掏出来处理干净——
一切的痕迹都被清理干净了,平静得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除了罗嫂看她的眼神,不再那么淡定。
罗嫂做过的人家有不少,也见过各种各样的女人。但是像唐筝这种一言不合就动刀的女人,她属实的头一次见!
更没见过像厉御风这种,自己受了伤,还要千方百计帮行凶者遮掩的。
可见她是真的老了,都理解不了这些小情侣之间的情情爱爱了。
晚饭照旧是四菜一汤,另外给叶青桑准备减脂餐。
叶青桑知道唐筝最近心情不好,所以下班后就没有和钟翊吃饭,准时回家来陪她吃饭,顺便聊聊舞蹈工作室的事儿,转移一下她的注意力。
唐筝埋头,小脸都快要掉进碗里了,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过了会儿,她才说:“我过段时间,可能会离开榕城一段日子。”
叶青桑愣住:“离开榕城?那你去哪儿?”
印象中,唐筝是个挺恋家的人。哪怕是出去旅游,也不会太久。
而且,她喜欢榕城!
“厉御风想带我去瑞士生活”,唐筝说完,又道:“我也挺想去的,毕竟出狱这么长时间,都还没有见过厉家人呢。刚好厉御风祖父的寿辰也快要到了,我想去给他老人家拜寿,顺便在那边玩儿几天……”
至于会玩儿多久,那就看厉御风的意思了。
毕竟瑞士是他的势力范围,如果他愿意,且不怕死的话,禁锢她一辈子,也不是没可能。
叶青桑怔怔看着她,事情来得太过于突然,她花费了好一会儿功夫,才渐渐消化了这件事,然后问:“那唐氏怎么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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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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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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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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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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