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明明是相差无几的两个人:出生于大富之家,从小接受最优质的教育,见过世面,拥有着超出一般人的优渥生活:
他喜欢名表,喜欢游艇,爱好滑雪和骑马,她喜欢珠宝,喜欢包包,爱好旅游和海边冲浪——
可是第一次见面时,他还是那个高高在上,高贵优雅,王子一般的男人,而她却成了一个女囚,卑微又丑陋。
厉御风看向她的眼神很温和,并没有嫌弃。
他朝着会客区的沙发比了比手,说:“坐吧。”
看着她坐下,他才走到她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来,翻动着手里的书,思忖着道:“该说的,你师父都已经和你说过了吧?”
比如说:乖乖学习,不许哭闹,不许瞎打听,不许刨根问底,追究他的身份——
尤其是不允许逃跑,不允许闹自杀,这两点至关重要!
不然的话,会给厉御风带来很大的麻烦。
唐筝轻轻嗯了声,连头也不敢抬,一直垂着眼睑,盯着自己布鞋的鞋尖。
鞋尖上带着一点灰尘,弄脏了会客室的羊绒地毯。她有些局促的缩了缩脚,连呼吸都被压抑得无比轻缓——
她是真的紧张,也是真的羞涩!
羞涩之余,还有遗憾:他没见到她穿着小裙子,踩着高跟鞋的样子。
“你先看看这本书吧!”
厉御风说着,将手中的那本书放到了她身边的茶几上:“这是商学院的教材,你先看着,有不会的地方可以问我!”
说完,他站起身来,离开了会客室,给她留了一片清静。
唐筝抱着那本书坐在沙发上,根本看不进去。
她好久不上学了,而监狱里又是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她之前的功课也快要荒废了。
心里头乱乱的,看不进书,就转头看着窗外。
他仍旧穿着那身白色的家居服,站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给鸵鸟喂食苹果。鸵鸟在他面前,表现得格外乖巧,时不时的用头往他身上蹭蹭。
唐筝想:那只鸵鸟,应该很幸福!
厉御风在外面转了几圈,时间差不多了,进屋来检测她的功课:“看到哪了?有没有什么不会的?”
唐筝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紧张得有些结巴了:“没……没看多少……”
厉御风:“……”
他看着那本放在茶几上,几乎没怎么被翻动过的书,颇有耐心的劝诫道:“要好好读书!”
一边说着,一边有些恨其不争:真是的,他每次心烦的时候,就喜欢找些书来看。小说也好,工具书也罢,都能很快看进去——
她怎么就不能知耻而后勇呢?
学习的机会来得这么不容易,她竟然还在这儿放羊!
担心她再哭,厉御风也就没有再说她什么,只是道:“过来吃饭吧。”
等吃完了饭,他就该叫人送她回去了。
晚饭是四菜一汤,其中就有一道唐文礼曾经很喜欢吃的油淋小羊排。
口味这东西,似乎也会遗传。而且,羊排有营养,她需要滋补一下。
厉御风夹了一块,放到她的碗中,说:“多吃一点,你师父晚上还给你安排了课程呢!”
她讷讷应了,低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像是一只偷吃东西的小老鼠。
他担心她吃不饱,微微蹙眉,随即微笑了下,索性将那盘羊排分成两份:“每人十五根——你碗里的那根不算,不许浪费……”
其他的菜,也分成了两份,督促她多吃,不许剩下。
她吃饭的速度稍微快了一些,饭后,有专人送她回监狱。
厉御风低头继续吃着自己的东西,偶然抬头,看到十六根羊肋骨,整整齐齐的码放在跟前的骨碟里。另外还有几只基围虾的虾头,一致朝向他这边!
唐筝总觉得:老天爷捉弄起人来,总是不留余地!
就好比她以前曾经觉着遗憾:自己先遇到的是钟翊,而不是厉御风。
可是后来就想明白了:没有钟翊的话,她或许这辈子都不会遇上厉御风!
这是一个死结,无解!
她在厉御风心中,或许从来就没什么好印象:一个灰头土脸的女囚,被调教之后终于可以有尊严的活着,却也不过是个滥情的女子而已。
抛却江驰,爱上他——就是她见异思迁的证据!
其实,并不是那样的!
他见证了她所有的卑微和愚蠢,他让她自惭形秽,他将她衬托得狼狈又丑陋——
不像江驰,所见到的,从来都是她神采飞扬,光鲜亮丽的一面!
这不是厉御风的错,也不是江驰的错——
错在唐筝自己!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也不配跟他站在一起,却仍然会在心底里生出那些不切实际的肖想,甚至还会冲动的跑到S市去见她——
可是着一切美好的幻想,在见到江驰的那一刻,彻底土崩瓦解!
爱情是奢侈品,而自尊,却是唐筝拼命要守护的东西。
唐筝趴在桌子上,眼泪洇湿了衣袖!
苏婉仪的官司尘埃落定后,唐筝也开始准备上诉的事情。
而上诉之前,她去监狱看望一次苏婉仪。
隔着一扇真空玻璃窗,她看到苏婉仪的样子,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狼狈:灰头土脸的样子就不用说了,苏婉仪的脸颊,嘴角,还有额头都带着伤。
伤并不是很重,没有出血,就是一般的青肿——
可见,她在里面的日子并不好过!
五年天唐筝入狱时,她是如何对待唐筝的,那么现在,顾平川就是如何对待她的,甚至比她做得更加狠绝。
苏婉仪自从认识顾平川以后,就再也没吃过什么苦。琇書網
虽然她和顾绵绵母女不能见光,但是顾平川在金钱上,对她们母女很大方,苏婉仪这么多年,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可是一进了监狱,就不一样了!
繁重的体力劳动,还有狱友的殴打,管教的刁难——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苏婉仪生不如死!
看到唐筝,苏婉仪的嘴角略微抽搐了下,随即拿起电话来,呵呵冷笑了声:“这么快,就来看我热闹了?”
顾平川之前答应她的,会给她请律师,会在看守所和监狱替她打点好,不让她多判,也不让她遭罪!
但是等她人进来之后,完全就被顾平川放弃了——
她了解顾平川,他不至于对她这么绝情的。
肯定是因为唐筝,因为她在外面对顾平川说了什么,或者是做了什么,才让顾平川心思转变!
只可惜,为了绵绵和小卓,苏婉仪不敢多说,甚至连上诉都不敢!
“阿姨,你身体看起来还挺好的”,唐筝微微笑了起来,嘴角洋溢着几分恶毒:“你看,我早就说过,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说完,她继续道:“绵绵现在在国外读书,小卓也在私立学校上学——他们两个还不知道你判刑的事情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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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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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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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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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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