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袜已经穿好了,她打算问医生拿些中药包,回酒店去敷。
眼下唯一感到有些棘手的,是她来时穿着的这双细高跟的靴子。平时也就算了,这时候如果走路的话,可能会有些困难。
她此时正在搜索周边的鞋店,找一家可以送货上门的,想买一双舒适一点的平底鞋给自己。
可是诊所这边的网络不太顺畅,半天也没查出什么来。
江驰站在门口时,就看到她微垂着头,正在看手机。
他冲她微笑了下,温声开口:“筝筝……”
唐筝抬头,有些愕然,随即回过神来,半开玩笑似的道:“江大明星,好久不见啦。”
她在窗口看到他了,但是不确定他是否是冲着自己而来。
毕竟明星都很喜欢来这种高端私人诊所,医疗条件和隐私都能得到保证。尤其像江驰这种正当红的男明星,多半都会挑在人少的时候来。
她又笑着问:“你怎么来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来看你啊!”
江驰一边说着,一边走到她身边的位置上坐下来,说:“今天不小心撞到你的,是我小侄子,送你来医院的何律师,是我大嫂。至于那位叶医生,是我发小……”
叶九江一直都在S市生活,江驰之前几乎没什么机会介绍他和唐筝认识。
但是,他给叶九江看过唐筝的照片,一直在向他夸耀:这是自己的女神,是世界上最棒最可爱的女孩子。
大约是炫耀的次数多了,叶九江也顺理成章的记住了唐筝的那张脸。
甚至她今天刚刚来的时候,就已经被认出来了。
唐筝看着他的嘴巴一开一合,听着他一字一句的说着,恍惚笑了笑:“这——这有些巧得不像话了!”
仿佛没个几百年的修行,根本不会在这人海茫茫里,又一次与江驰相遇。
江驰笑了笑,随即看向了她的脚,关切的问:“感觉怎么样了?好点没?”
唐筝点了点头,说:“没伤到骨头,休息两天就好了。”
江辞哦了声,随即微笑:“多多惨了,估计滑板要被我嫂子给没收了……”
言语间,颇有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
虽然内心里很疼爱这个失去父亲的侄子,但是江驰在多多面前,并没有长辈的架子,多半时候都像个同龄小伙伴。
他自己仿佛也还是个孩子,跟侄子的相处方式,也总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给侄子拍丑照,掩护侄子偷吃冰激凌,带他玩滑板车——
以至于他大嫂何琳经常笑话他:多多都五岁了,你这个当叔叔的,看上去却像是才满三岁!
何琳至今仍旧带着儿子和公婆小叔一起生活,是因为她父母都在国外,而她本人则更希望儿子接受中式教育。
而且,爷爷奶奶也舍不得这个孙子。
江家的氛围很好,通力集团做大做强,家庭内部也其乐融融,没有那么多的狗血糟心事儿。wWW.ΧìǔΜЬ.CǒΜ
唐筝冲他笑了笑,说:“你侄子看起来挺可爱的。”
“是啊”,江驰附和着,他低头看了眼她脚上穿着的高跟靴子,便站起身,说:“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给你去买双新鞋——你穿多大码?”
唐筝想了想,说:“37码半!”
眼下,她真的很需要一双平底鞋来走路。
不然再扭伤了脚,恐怕就要在酒店里躺好几天了。
事急从权,唐筝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我很快回来!”
江驰说着,拿着车钥匙出门。
他是土生土长的S市人,尤其叶九江这里,是他最常来的地方,知道最近的会员店在哪,也知道那条路不拥堵。
夜色降临,江驰戴上口罩和帽子,进了一家就近的鞋店。
算来,还是头一次给女孩子买鞋,也没什么经验,站在一排排柜台前,有些不知所措。
转悠半天,买了双浅粉色的雪地靴。
听说这种鞋子上脚比较舒服,鞋里也比较柔软,好多女孩冬天都穿这种。
而且,粉颜色好看,上面还带着两个漂亮的绒球呢。
江驰感到很满意,去付了账,很快拎着新鞋回了叶九江的诊所。
“看看”,江驰将一双崭新的鞋子递过去:“喜不喜欢?”
唐筝看到那双鞋,不由怔忡了下——
她想到了厉御风之前给自己挑的那双拖鞋,也是粉色的,也带着漂亮的绒球,还有他给自己挑的口红色号,也是芭比粉……
仿佛粉色是女孩子的专属,是她的专属。
“怎么了?”
江驰略微蹙眉,试探着问:“不喜欢?”
唐筝摇摇头:“挺好的”,她伸手接过那双鞋子来换上。
虽然跟她今天的衣服不怎么搭,但是穿在脚上的确很暖,也很软。踩在地上,也有种很踏实的感觉。
她冲江驰笑了下,说:“谢谢啊——多少钱?我转给你……”
江驰站在边上,看着她穿上自己的鞋,心情也变得明快起来,嘴角忍不住上扬。
可是后一句话,却让她的心瞬间跌落至谷底——
他们之间,竟然也生疏到这种地步了么?
唐筝抬起头看他,他很快别过了视线,说:“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是多多把你给撞伤的……”
说着,他看了看唐筝,道:“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唐筝嗯了声,这次没有再道谢。
扭伤的那只脚仍旧不太敢吃力,正常行走,如果慢一点,倒是无碍。
唐筝走得格外小心翼翼,江驰帮她拎着中药包。想要伸手去扶她一把,或者是干脆将她抱起来,放到自己的车子里——
可也只是想想,并没有付诸行动。
叶九江坐在大厅里刷手机,听到两人出来的声音,抬起头来:“这就走了啊?”
一边说,一边看向了江驰,笑得格外语重心长。
江驰冷哼了声:“你这种地方,最好以后都不要来!”
唐筝忍不住笑笑,说:“叶医生,麻烦你了。”
寒暄两句,才转身离开。
叶九江看着两人的背影,忍不住蹙眉:一手拎着中药,一手拎着空气——
江驰这小子也不行啊。
白浪费了这么一个好机会,连手都没牵上!
叶九江在心里狠狠的鄙视,甚至唾弃他。
晚高峰,车子走走停停。
就算是顶配的牧马人,也陷在车流中,寸步难行。
“S市的路况就是如此”,江驰笑笑,找话题聊天:“堵得不成样子……”
唐筝勾了勾唇角:“你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就是比较忙!”
江驰说完,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又问道:“什么时候来的S市?出差吗?”
唐筝沉默了下,然后点了点头:“嗯。”
她不是一个喜欢撒谎的人,但是很多时候,谎言要比真话,更容易表达。
江驰应声,算算时间,她也的确应该毕业了。
夺回外公的公司,一直都是她的目标——
江驰一直都知道,她是个有远大抱负的女孩子,很优秀也很努力。
车子在酒店门口停下来。
唐筝伸手解下安全带:“谢谢你送我回来,我先走了。”
江驰微笑:“晚安。”
“晚安。”
唐筝关上车门,转身慢腾腾的挪回了酒店。
江驰目送着她的背影,总觉得像是少了点什么。
电光火石间,他想起了后排座位上放着的那些中药包。
江驰忍不住拍了拍脑门,随即拿起那些中药,推门下车,朝着她的背影追了过去。
此时,唐筝已经走到了大厅里,也隐约觉得像是少了点什么。
她回过头,就看到江驰朝着自己追过来:“你的药……”
高端酒店,历来都是狗仔们埋伏的场。
两人一来一回间,早已经落入了镜头里。
次日一清早,当红男星爆出女友的消息,悄悄登上了头版头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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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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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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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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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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