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课,她还在课室里做笔记。
学生们都走了,课室里也安静下来,她握着笔,盯着自己的本子,有些走神——
就连某人从外头进来,都没有察觉。
晌午,她微微垂头的侧颜沐浴在秋季特有的灿烂阳光里,像是一幅静态很美的油画。
厉御风绕到她身后的位置坐下来,伸手戳了戳她的后背。
她吓一跳,回过头看到他,有些嗔怪:“你进来干嘛?”
“学校而已,又不是龙潭虎穴,有什么不能进的?”
厉御风说着,略微向前探身,将手肘撑在桌面上,问:“都放学了,你怎么不走?打电话也不接!”
唐筝拿过自己的手机一看,果然有好几个电话,都是厉御风打来的。
上课时,她的手机都是静音的,担心有电话打进来,影响不好——
再说,她本来也不是很想接听厉御风的电话。
厉御风瞄了眼她的手机,又问道:“我妈没有再联系过你吧?”
唐筝回头看着他,有些按捺不住:“就算是联系我,那也是我的事情——厉御风,你这样做,搞得我一点自由都没有了!”琇書網
别说现在他们还没什么名分,就算是结了婚,老夫老妻的,也不能像这样,对别人的生活横加干涉。
她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或许和厉御风相比,她智商蠢一点,体力弱一点,但这都不是厉御风掌控她的理由。
“嗯?生气了?”
厉御风看着她气鼓鼓的样子,不禁勾唇,伸手去捏她的小尖下巴:“可是,我是自由的!”
唐筝一把打开他的手:“你的自由,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的就是你的,我的自由就是你的自由!”
厉御风说到这里,微微地笑了,带着些许的顽劣:“你跟在我身边,就是自由的!”
只要留在他的身边,她可以哭可以笑,可以疯可以闹,哪怕是为非作歹,他也能充当她的保护伞,不让任何人伤到他。
在他的势力范围内,她可以放肆!
他站起身来,双手插兜,说:“走吧,最近学习太辛苦,带你出去逛逛街,放松一下!”
唐筝余怒未消,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道:“我前两天刚在网上买了些东西,此时什么都不缺!”
厉御风笑笑:“我买!”
——又不是只有女孩子,才需要买衣服买鞋子的。
唐筝有些负气地别过脸去:“要去你自己去,我不要去!”
“可是我想和你去呢”,厉御风将手放到她的肩膀上,轻轻捏了下:“你陪我逛逛街,我满意了,自然就让你回家去休息了……”
可是如果她一直任性,让他不满意的话,那就不能怪他——
小鬼难缠了!
对,现在在唐筝心中,他就是那个难缠的小鬼!
出狱前,唐筝以为最难搞的是顾平川,为此她设计了千百种困局给他。
可是出狱后,一步步走到现在,她才发现:厉御风可比顾平川难搞多了!
顾平川再狠毒再无耻,最起码自己足够了解他,也清楚他的死穴和软肋。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更何况,顾平川还有一个智障的老婆和女儿,这都是可以被唐筝利用的。
但是,她不了解厉御风,而厉御风却将她里里外外都研究得极其透彻——
他们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唐筝想到这一点,略有些抓狂!
在厉御风已经明确警告过她的情况下,跟他硬碰硬,实在不是个明智的决定。
她现在是越来越懂事了——
厉御风对这一点很满意,将她带去了商场,饶有兴致地逛起了男装区,让她帮自己挑领带:“……哪个颜色好看些?酒红色还是宝蓝色?”
唐筝心不在焉:“你要是喜欢,就全都买了呗!”
像厉御风这样的有钱人是不应该有选择困难症的,全都买下来就好了。
别说是同时买两条领带,就算是一口气买两架飞机,他也买得起。
“我是在问你喜欢哪一个”,厉御风很耐心地说。
他拿着两条领带,在她面前晃晃,随即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凑过去低声道:“唐小姐,你该不会以为——领带是只有男士才能用吧?”
女士也是可以的,比如说蒙眼睛捉迷藏,或者是玩玩儿捆绑play什么的……
唐筝看着他似笑非笑的眼神,几乎秒懂,随即有些恼羞成怒:“那你就都买下来,到时候拧成一股,给你当上吊绳!”
说完,气得转身离开了专柜!
厉御风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笑,随即刷卡,买下了两条领带。
追出去的时候,就看到唐筝的身影。
她背对着他站着,正在看着商场里的巨幅广告出神。
巨幅广告的男主角,是江驰!
那是一则手表的广告,一个新兴的小品牌,选了江驰做代言人。
江驰本来就是个英俊帅气的人,后来进了娱乐圈,有了专门的造型团队,将他包装得越发精致。
尤其是在这则广告上,江驰一身西装革履,发型也做了打理。他低头看表时,目光深邃而温和——
小鲜肉的鲜,还有成年男性的沉稳睿智,都在那张脸上体现出来。
就连唐筝也觉得:仿佛他离开也没多久,但是人却变了很多。
身后忽然伸过一双手臂,藤蔓似的绕着她细软的腰肢:“再看,我就把他的全部广告都撤了!”
要知道,这家商场还有他的股份呢,而且,也不是什么大品牌的手表,说撤柜也就撤柜了,对厉御风而言,可以说是毫无压力!
唐筝有些恼怒,霍地回头看他:“你敢!”
厉御风嗤笑:“唐小姐,你明明是挺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喜欢在我这儿犯蠢?”
跟他讨论敢与不敢,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事情!
他看着她气鼓鼓的小脸,缓缓笑了笑:“有些人啊,是看一眼,便少一眼,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看不到了——所以,你悠着点儿!”
唐筝怨气满满,试图挣脱开他。
他的双臂像铁箍一样,牢牢锁住了她的腰肢,让她半分也动弹不得:“别闹!”
唐筝气得小脸通红:“分明是你在仗势欺人!”
以前他不让她和江驰在一起,说会被顾平川拿住把柄来牵制她——
可是结果呢?
做出这件事儿的,竟是他厉御风自己——
他简直比顾平川还可恶!
“这就欺负你了?”
厉御风眯了眯眼:“看来,是你好日子过久了,都忘了真正地被欺负是什么滋味了!”
说话间,他已然带着她前进了几步,直接将怀里的小女人放在了广告屏上。
怕撞到她的头,他拿手垫在她的后脑勺上。
她的脸逆着光,看得不太真实起来。
厉御风默默看了她一会儿,随即用力吻了上去。
工作日,商场里的行人并不多。
三三两两的路人,在朝着这边看了一眼之后,也很快别过脸去,连个镜头也懒得给。
唐筝怒极,不断挣扎着。
大庭广众之下,厉御风倒也没有十分过分,很快松开了她。
唐筝脱困,第一时间抬起手来,想要狠狠甩他一记耳光。
男人手疾眼快,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拧到了她的身后,警告道:“不许打我!”
刚刚被这个男人欺负个够,可是自己竟然连扇他一巴掌都做不到——
唐筝一想到这个,顿时气得想哭:太欺负人了!
他看着她红了眼圈,心中蓦地一软,握着她的小手,轻轻亲了亲,哄她说:“回家——或者到车上去,让你连本带利地打好不好?”
他停顿了下,又说:“毕竟,厉先生也是要面子的!”
唐筝咬着唇,像个怨妇!
厉御风笑笑,拉着她朝着外面走去。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唐小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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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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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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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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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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