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于榕城的一切都不是很熟,也懒得去融入,除了养鸵鸟,遥控陆念一训练唐筝之外,整日无所事事,闲得长草。
现在还好,唐筝已然出狱,他看着顾家那三口人,像是被养在罐子里的蛐蛐,时不时被扒拉一下,也颇有些趣味。
他微笑着,丝毫不肯理会一旁的顾绵绵,继续道:“这场戏我已经看到一半儿了,不看到结尾的话,我是不可能中场离开的……”
厉御风比较好奇:依着唐筝现在的手段,顾家那几口人,都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行吧”,唐筝说:“那你就在这儿看着……”
厉御风:“好,我先挂了……”说着,将手中的杯子递回到顾绵绵手上:“多谢顾小姐的西瓜汁!”
唐筝:“……”
她原本在窗边站着的,可是逛了半天挺累的,再加上不想和他四目相对讲电话,所以就回到床上坐着来了。
难道,顾绵绵就站在他旁边么?
想到这儿,她连忙站起身来,朝着窗口走去,果然就看到厉御风从喷泉池沿上起身。顾绵绵手里拿着一杯果汁,背对着她,在和厉御风说着什么。
唐筝连忙闪身到窗帘后头,忍不住腹诽:这个厉御风,越来越会玩儿了!
很快,她就听到了汽车引擎的声音。
厉御风挂断电话后,直接离开了唐家。
夜晚,唐筝下楼去给自己倒水喝,就看到顾绵绵坐在楼下的沙发里,双手捧着厉御风喝过的那杯西瓜汁,静静的出神——
一看就是一副少女思春的模样!
顾绵绵的确很喜欢厉御风,从第一次在唐筝的庆功宴上见到他之后,就格外喜欢。
而且,这一点也得到了爸爸妈妈的支持。
在顾平川眼里:厉御风不但是一个在公司应该拉拢的股东,对于顾绵绵而言,更是一个百里挑一的良人。
无论人品样貌,还是身家地位,都不输给钟翊。
而且,最重要的是厉御风来自瑞士,并非榕城土著,对于顾家,还有顾绵绵和苏伟的那点污糟事儿知道得不多——ωωω.χΙυΜЬ.Cǒm
顾平川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才请厉御风来家里吃饭,给他和顾绵绵创造机会。
顾绵绵现在是深陷情网,难以自拔。
唐筝忍不住摇头叹气:这个芳心纵火犯,用孙妈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三个字——造孽呀!
她懒得提醒顾绵绵,转身去厨房倒水喝去了。
又过几天,唐筝的暑假来临,顾绵绵的生日也要到了。
顾平川和苏婉仪打算给她大办一场,而且还要将她的生日party该改成慈善晚宴,给顾家小千金的生日赋予一层不同的意义。
到时候除了各界知名人士之外,据说还要请不少的明星和媒体,宣传顾绵绵慈善大使形象的同时,也为顾氏集团做公关。
所以这几天,顾平川和苏婉仪都忙得很,就连顾绵绵也忙着做spa做头发,让自己的皮肤处于最佳状态,这样才能禁得起媒体镜头的考验。
唐筝拎着包包从楼上下来的时候,顾绵绵正在试穿从意大利空运过来的晚礼服。
原本照着镜子,兴致正浓。
见到唐筝下楼,顾绵绵小脸上的笑容顿时敛去一大半,不得不向她扯了扯嘴角,叫了声:“姐姐……”
唐筝也还之一笑,将她上下打量一番,说:“挺好看的!”
的确是一条很漂亮的白裙子,上面点缀着珍珠和精致的立体花朵,圣洁得像是一件天使的羽衣。
她忽然发现:顾绵绵仿佛很喜欢这种风格的裙子,洁白无瑕的,刚好衬托她的白莲花人品!
苏婉仪也笑着问:“筝筝,要出去啊?”
唐筝嗯了声,说:“晚上不用等我吃饭!”
苏婉仪最爱听这样的话,她巴不得唐筝死在外面!
目送着唐筝出门,顾绵绵才狠狠松一口气似的,忽然又有些担忧似的问道:“妈妈,你说——厉御风会来参加我的生日party吗?”
苏婉仪思忖了会儿,道:“你爸爸已经给他下帖子了,他应该会来的吧?”
看那个年轻人挺聪明的,应该不至于如此不识抬举!
顾绵绵听了,还是有些担忧:“可是我这些天给他打电话,他一直都不肯接听……”
苏婉仪也有些无奈:顾绵绵在某些事情上,真的挺没用的。
无论是之前的钟翊,还是现在的厉御风,她都抓不住——
就没有她苏婉仪当年的风范!
“或许他是工作太忙了吧!”
顾绵绵开始自我开解:“不过等我过生日的时候,他就应该闲下来了!”
美梦不是那么容易醒过来的,春梦亦如是!
顾绵绵很快骗过了自己,重新为了厉御风而开心起来。
唐筝拎着包包出门,直接去了车库。
厉御风送给她的那辆限量版林肯车,她除了回家那天之外,一直没有开过,就停在车库里,让顾平川天天看着,天天堵心。
唐筝开着辆平平无奇的小Polo,去了嘉景园别墅区。
曹总家就住这个小区,但是唐筝来,却是来找师父和叶青桑的。
师父带着叶青桑来榕城了,和曹总租住在同一个别墅区里,为的就是唐筝每次来的时候,可以误导顾平川,让他对唐筝和曹总勾结的事儿坚信不疑。
别墅区门禁森严,唐筝在门卫室,与师父打过视频电话之后,才被放行。
进门的时候,只有叶青桑一个人,穿着白色吊带长裙,在挑空的大客厅里翩翩起舞。
别墅里的窗帘是拉着的,挑空客厅里垂着的一盏枝状水晶吊灯开着,璀璨的光芒洒在她的身上,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浅浅珠光——
如果用珠宝来比喻女人的话,那么唐筝觉得:叶青桑应该是一颗珍珠,光芒莹润,带着从容与优雅。
不夺目不张扬,不遮掩别人的风采,也不会被人掩盖光芒——
遗世而独立!
她没有立即动身去找师父,而是站在旁边,看着她跳。
等她停下来之后,才递了一瓶水给她。
叶青桑伸手接过水来,拧开喝了一口,才道:“动作挺快的,我们才刚刚在这里安顿下来,你就过来了!”
唐筝也笑了:“你也挺勤劳的,刚刚安顿下来,就开始练舞了。”
叶青桑走到沙发旁边歇脚,说:“舞者必须得经常练习,不然的话,身子骨会变硬,舞姿看上去也不那么自然……”
她喜欢跳舞,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了。
而且,她一直都是个很努力的人,从未懈怠。当年在业界,也颇有名气。
如果没有四年前那场灾难的话,她或许可以评为国家级舞者!
唐筝每次想到这个,都会替她感到惋惜。
“你最近怎么样?”
叶青桑又问:“之前你回榕城,你师父一直挺惦记你,担心你家里人会针对你——没受气吧?”
唐筝却笑着摇摇头:“我挺好的。”
现在挺好,以后也会很好,她再也不会让他们欺负自己了。
“对了”,唐筝又问:“你们来榕城,暂时都有什么工作?拍戏还是代言啊?”
叶青桑听了,微微笑了下,说:“代言,不过第一件事,是来参加顾绵绵的生日party!”
顾家小千金的生日party,据说办得格外隆重,圈中的一些明星大腕儿也会过去捧场,谁不想凑凑这个热闹呢?
精明如陆念一,当然早就托关系弄到了请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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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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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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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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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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