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很甘美,唐筝的心情也出奇的好:厉御风如果进入董事会的话,那么对于她而言,无疑是如虎添翼。
“对了”,厉御风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苏伟的事儿,你没有留下什么把柄吧?”
毕竟出狱这么长时间,好些事儿都是她在前头冲锋陷阵,自己来兜底。但是苏伟的事儿,他一直没有插手。顾平川和苏婉仪也不是省油的灯,万一被他们抓住把柄的话,会很麻烦。
唐筝微微一顿,随即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然后摇摇头:“没有!”
说完,她又自信满满的来了一句:“肯定没有!”
厉御风不由微笑:“还挺自信!”
说完,他重新拿起筷子:“吃吧。”
唐筝饱餐一顿,收获颇丰。
饭后,她准备离开嫣园,厉御风却叫住了她:“陪我去买点东西吧”,说完,他又补充了句:“下个月家里的老人做寿,想给他弄点稀奇玩意儿!”
论起消费买礼物这种事儿,应该没人比唐小姐更在行了。
而且,嫣园在远郊,没有出租车,他刚好可以将她送到市区,再由她自己打车回家。
唐筝一口应承下来:“好啊。”
趁着厉御风在里面换衣服,唐筝到院子里去走走。
厉御风的嫣园很宽敞,主楼前就有一大片草坪,鸵鸟可爱正在悠闲的来回踱步,时而将头扎进羽毛里,看上去憨态可掬。
唐筝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养鸵鸟,好奇心起,忍不住朝着鸵鸟走了过去,想伸手摸一下。
小手刚刚伸出去,连根鸟毛都没摸到,原本将头扎在羽毛里的鸵鸟如临大敌一般,伸长了脖子朝着她脸上叼了过来。
鸵鸟幼崽,即便没有唐筝高,却还是让唐筝感受到了威胁。
她未加思索,双手牢牢抓住了鸵鸟的脖子,伸长了胳膊,防止它咬到自己的脸。片刻之后,又意识到这是厉御风的宠物——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
唐筝一边松开了手,一边用双手捂着脸,快步朝着屋子里跑去。xiumb.com
到了台阶那边,一时忘了看路,脚下一滑。身子飞速下坠的时候,她看到了坚硬的大理石台阶。
完了!
这么硬,摔下去非得摔个满脸血!
呜呜呜,出师未捷容先毁!
臆想中的剧痛倒没有来袭,厉御风站在高高的台阶上,一只手堪堪抓住了后领口。佣人则赶紧吹起了哨子,把鸵鸟重新带回到草坪上。
唐筝趔趄了下,站稳了脚跟,狠狠松一口气:虚惊一场!
这张脸是保住了!
厉御风浑身都被包裹在一身纯黑色运动装里,他收回手来:“你好好儿的逗它干什么?”
唐筝窘得满脸通红:“我以为宠物都很温顺的……”
要知道这只鸵鸟这么凶,她肯定绕道走。
搞笑的是厉御风,竟然还给鸵鸟取名叫可爱,哪里可爱了?
应该给它取名叫:可怕!
厉御风很快就她的行为作出了评价:“招猫逗狗——手欠!”
唐筝有些拘谨的搓了搓手,见他已经穿戴整齐,便道:“那,那我们走吧……”
一边说,一边转身准备下台阶,突然有什么东西落到了自己的头上。
她刚刚被一只鸵鸟‘追杀’,惊魂甫定,正敏感的时候,未加思索,迅速伸手去摸,摸到了乱蓬蓬的发丝,以及——一只温热的,骨节分明的人手!
抬起头,看到厉御风正居高临下的望向自己。他刚刚给她戴上那顶五彩斑斓的假头套,正想着帮她整理一下的。
唐筝怔忡了下,有些尴尬的缩回手:“头套……”
厉御风帮她将那顶杀马特头套弄弄整齐,又看了看她的小脸,忽而一笑,说:“像只山魈!”
说完,快步走下台阶,朝着车上走去。
山魈?
这两个字触及到了唐筝的知识盲区,她小步追了上去,问:“山魈是什么?”
“一种猴子”,厉御风颇有耐心的帮她科普:“头上的羽毛也是花花绿绿的,特别鲜艳——它还有个别名,叫鬼狒狒!”
唐筝:“……”
嗯,好奇心害死猫——
这句话从来就不是说说而已!
两人一起坐车出门,唐筝才说道:“如果是想要买古董的话,可以去古玩城。不过要是想买榕城特色工艺品的话,最好还是找几个老匠人手工定制,这样看起来比较有诚意——不过要是后者的话,肯定耗时比较久。”
厉御风低头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说:“都看看吧!”
两人先去了古董城,这里倒是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厉御风也看中了几件不错的,他细细看着手里的一幅字画,小声问她:“这个是真的吗?会不会是赝品?”
万一是赝品,拿去送给祖父当礼物,恐怕就要丢大人了!
唐筝有些诧异:“啊?你不会鉴别古董吗?”
厉御风:“……我以为你会!”
唐筝汗颜:“……”
她外公倒是会这个,偶尔也会传授给她一些知识。可惜,她当时就没有放在心上,之后就全都给忘光了。
两人都没有鉴别古董的技能,所以很快离开了古玩城,转而去了几家手工作坊,给老人家定制了一套文房四宝。因为厉御风说了:做寿的是他祖父,祖父喜欢书法,送一套文具比较适宜。
搞定了礼物的事儿,两人一起从商场出来。
已经七八点钟了,天有些黑了,唐筝自己打车回家。
管家江森也将车子开过来,也准备打道回府。
厉御风靠在后排座位上闭目养神,忽然想起了什么,吩咐江森:“你下去,买一条拴宠物的链子回来……”
唐筝回家时,天已经快黑了。
楼下没人,里里外外都安安静静的。
她上了楼,还没来得及进屋,就听到身后响起了门声。
回过头,就看到顾绵绵红着眼睛,手里拿着一枚小小的信号屏蔽器,气势汹汹的朝着她走过来,语气激动的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唐筝眨了眨眼睛:“什么?”
“爸爸过生日那天,就是你把这个东西偷偷放进了我的房间里。之后,我的手机没有了信号,上不了网。后来表哥闯进来,我连给妈妈打电话都打不出去……”
事后,佣人在给她打扫房间的时候,才在沙发空里找到了这个东西。
顾绵绵就想起当天,唐筝在她的沙发上坐了好久,这东西一定是她给偷偷扔进去的。
她越说越激动,抓着屏蔽器的小手都颤抖了起来:“这就是你的罪证,你还有什么话说?”
唐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放软了语气:“……你不要告诉爸爸好不好?”
她拉着顾绵绵的手:“我求求你了,这件事儿不能让爸爸知道,不然就全完了……”
这话倒是提醒了顾绵绵,她巴不得爸爸立刻打死唐筝。
因此,她一把甩开了唐筝,拿着那枚信号屏蔽器,快步朝着顾平川在三楼的书房跑去。像鬼撵了似的,连门也不敲,就撞开了顾平川的房门:“爸爸你看,这就是唐筝陷害我的证据……”
【作者有话说】
别方
顾绵绵翻不了身,筝筝才是作者亲女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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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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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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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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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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