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平川笑容可掬的说:“这是苏伟,是你苏阿姨的侄子。他最近刚好没事儿干,所以爸爸决定,让他当你的司机,以后专门送你上下学。”
唐筝抬头,看了看苏婉仪,又看了看一旁看上去从容平和的苏伟,一脸无辜的问道:“最近没事儿干?不会吧?这么大个人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啊?那平时都靠什么生活啊?”
说完,又看了眼苏婉仪:“你养活他?”
苏伟:“……”
苏婉仪:“……”
唐筝说的半点儿没错,苏家穷,很穷很穷,要不然当初苏婉仪也不会小学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了。m.χIùmЬ.CǒM
苏婉仪一直都很羡慕唐初,出生于富贵人家,被父亲娇宠着,可以有私人飞机和游艇,可以满世界的游玩儿,可以被自己喜欢的男人给宠成一个公主——
但是这些,都是苏婉仪羡慕不来的。
所以,老天有眼,让唐初的女儿进了监狱,而她的女儿,则顺理成章的享受了本应属于唐初女儿的一切。
人的一辈子很漫长,她不觉得自己会输!
只是唐筝的话,还是让苏婉仪有种祖宗十八代都被唐筝羞辱一遍的感觉。之前顾平川交代了,这段时间不能招惹唐筝,不能动她一分一毫,苏婉仪不敢不听话,只能硬着头皮道:“刚刚辞职……”
唐筝哦了声,露出一脸轻蔑的笑容:“所以,今天把你侄子安排在唐家做事儿,明天是不是要把你三姨二大娘全都送到我们唐家来做工啊?合着我们唐家成了收容所了?”
苏婉仪:“……”
她感觉十分头疼:这个姓唐的现在完全不按照套路出牌,上一秒还能和你和和美美的,下一秒就能直接捅刀子,完全不能捉摸。
顾平川也觉得唐筝说得太不像话了,忍不住帮腔:“筝筝啊,话不是这么说的。都是一家人,分得那么清楚干什么?你是唐家大小姐,别做这种小气吧啦的事儿!”
唐筝看了苏伟一眼,苏伟低眉顺眼,仿佛挨骂的不是他一样,脸皮也是厚得没谁了。
她笑了下:“行,一个车夫而已。爸爸既然执意要给,把我就收下了!”
众人笑笑,没有多说什么。
唐筝上学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悬念。
在钟夫人的关照下,她很快办好了全部手续。
她现在读的是插班生,学期为一年。一年后,她跟应届生一起参加考试,及格后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书,含金量跟所有应届生一样。
至于那个苏伟,到底还是被顾平川弄到她身边当司机来了,每天早送晚接。
唐筝就觉得顾平川胆子挺大的,上一个被他派来跟踪她的人,已经被当街撞得脑死亡了,竟然还敢派人来,而且还是苏婉仪的侄子——
不过,这似乎也侧面证明:顾平川其实没拿苏婉仪的娘家人当人,充其量只是工具罢了。
既然是工具……
唐筝握着手里的中性笔,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走神了。
她来学校,可是学知识的,不是来玩儿的。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得拿回家去做。
想到这儿,唐筝赶紧正襟危坐,准备好好儿上自己的课。
第一天的课,唐筝听得有些迷糊,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
毕竟,差不多也是与世隔绝四年的人了,突然接触这些,觉得陌生得很。
好不容易学完,正准备回家给自己找找网课的时候,厉御风的电话打了过来:“下课来我这儿一趟!”
唐筝哦了声,没敢多说:“好的!”
挂断电话,唐筝随后又给苏伟打了个电话:“我出来做头发了,你把车子开到TF美发沙龙门口,在那里等我!”
苏伟诧异:“大小姐,您今天是第一天上课,竟然就旷课出来做头发了吗?”
“让你来就来,费什么话?”
说完,唐筝忍不住嘀咕了句:“一个死车夫,话还这么多!”
之后,不等苏伟开口,直接挂断了电话。
放学后,唐筝抱着书本,到学校门口去打车,去了厉御风所在的嫣园。
江森将她带去了书房,并说:“厉先生还在休息,等下就过来。”
唐筝哦了声:“好的,谢谢江管家!”
在厉御风的地盘上,唐筝是根本豪横不起来的,乖巧得像一只小猫咪。
不过,她倒是头一次单独呆在厉御风的书房,好奇心作祟,难免东瞅瞅西看看。
厉御风的书房也是典型的中式风格,一整面墙都做成了书架,上面放着厉御风的书和收藏的工艺品。书桌也是花梨木雕花的,看起来虽然古朴,但唐筝知道:这种木料很贵,而且多半得从东南亚进口,唐筝的外公以前就很喜欢用。
只不过现在,外公的书房,还有他收藏的花梨木家具,全都便宜了顾平川!
唐筝轻咬着唇,嫩白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椅子扶手上的雕花,她暂时还不知道厉御风的底细呢,他就让她来他的书房……
这么一想着,她就有些不安分了,起身走到厉御风的书桌前。上面放着基本法文书籍,她随手翻开一页……
正准备大展身手的时候,书房的门忽然被推开了。
唐筝:“……”
罪恶的小爪爪已经伸向了厉御风的抽屉,来不及收回来了。
厉御风身上穿着一身家常衣衫,蹙眉朝她走过来。
唐筝倒吸了口凉气,嘴角扯出一个笑容来:“厉先生,您……您醒啦……”
“再不醒,我家估计就要被盗了吧?”
厉御风一边说,一边踱步到她跟前来,吩咐道:“把手伸出来!”
唐筝红着小脸,低头伸出小手去。
她以为,厉御风是要教训她,打她手心儿的。
以前她坐牢的时候,来他这里学习,有的时候反应慢了,他手中的折扇就会啪的一声落到她的手心里,酥酥麻麻的,疼过之后还有点痒。
唐筝对此颇有些怨言:她来上课的次数又不多,每次学的都只是些皮毛,也没有实习机会,有不会的不是很正常?
再说,男人好意思打女人?
厉御风则振振有词:“这是老师在管教自己的学生,严师才能出高徒!”
他总是喜欢自诩老师,这样,管教唐筝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只是这次,唐筝意料之中的啪一声,并没有来临,反而是有个东西,被放到她的掌心里。
她抬头,看到自己的掌心里多了一个长方形的小礼盒。
“今天第一天上学,送你一份小礼物!”
厉御风说完,往自己身后的椅子上坐下来,道:“打开看看!”
听到有礼物收,唐筝脸上的忐忑才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恬柔的笑:“谢谢……”
一边说,一边将礼盒打开了。
里面是一支纯金的钢笔,定制款,笔帽上刻着一个小篆字体:筝!
是她的名字!
没想到,收到的是文具。
唐筝蓦地想起自己小时候,读小学的时候,母亲唐初也带着她去逛文具店,买各种好看的书包和文具给她——
现在,给她送文具的,竟然是这个神秘莫测的男人。
厉御风坐在书桌后,打开折扇,缓缓扇着风,说:“我在笔上设置了一个机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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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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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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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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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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