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厉少的小心肝>第644章 人不找事儿,事儿找人!
  进来的女人是金岑!

  她今天似乎是专程出来逛街的,身上只穿着一套款式简单的牛仔套装,头上也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看上去极其低调。

  若不是走近来打招呼的话,南希觉得自己可能根本认不出来这个人。

  而她身边的那位先生,则穿着一身黑色长款外套,手里拄着一根制作精良的黑色拐杖,上面盘着景色的图案——

  一眼看不出什么材质,但是花样是仿古似的,做工极其精巧。

  男人虽然拄着拐,人却长着一张极其年轻过的面孔,瓷白的皮肤,跟身上的黑外套相得益彰,略显欧化的五官,朝着南希淡淡一笑:“小南,好久不见了!”

  南希的脸瞬间冷下来,起身朝着试衣间走去,轻轻敲了下门:“安安,你好了没有?”

  她一向不怎么圆滑,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根本连一个眼神儿都懒得给,甚至不想跟某人生活在同一片阳光下,同一个空间里!

  陆湛看着女人的侧颜,淡淡笑了下:“你还是和以前一个样子!”

  南希没有理会,金岑反而觉得面上有些挂不住,伸手挽住了陆湛的臂弯,小心翼翼的道:“要不——我们换一家?”

  陆湛没有理会,直接走到南希刚刚坐过的沙发上坐了下来:“那倒没有必要,你不是喜欢这家的衣服么,去随便选选吧。”

  金岑抿了抿唇,朝着衣架那边走去,视线却时不时地瞟向陆湛那边。

  陆湛翘着二郎腿,有些懒散的靠在沙发上,问:“小南,最近还在和唐斯年交往吗?”

  南希冷笑了声:“你这么闲,不妨去做做义工,做做志愿者什么的,不要在这里惹是生非!”

  这个人对于她而言,就像是落在脚背上的癞蛤蟆,倒不会对她造成什么伤害,但是会让她感到恶心,恶心到吐出隔夜饭的那种!

  身后,试衣间的门已经被打开了。

  徐九安捧着衣服站在门口,瞬间感受到这剑拔弩张的氛围,忍不住问了句:“怎么了?”

  “你动作快一些,我到车里去等你!”

  扔下这句话,南希起身朝着门口走去。

  钻进了车子里,南希才狠狠松一口气:真是出门没有看黄历,竟然又遇到了这个流氓!

  她伸手拿起一瓶矿泉水来,用力拧开,猛灌了一口,借此消解心中的闷气。

  随后,徐九安拎着大袋子从店里走出来,开车门上了副驾驶,问:“怎么了?刚刚店里那两个人你认识?”

  南希想了想,然后点头:“嗯!”

  虽然,那是她拼命想从记忆中抹掉的一个人!

  徐九安:“那个拄拐棍儿的男的看起来挺特别的……”

  南希听出苗头来,立即打断了她:“你是不是就想夸他长得好看?”

  说完,见徐九安默许了,她又说:“我警告你:不要被他的色相所迷惑!他就是个流氓,而且还是有前科的那种——你与其去招惹他,还不如多去酒吧找几个推销啤酒的小鲜肉!”

  徐九安的好奇心被勾起来:“这么不堪吗?”

  南希转过头去:“买完了没?买完就送我回家吧,我累了,想回去休息了!”

  她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头,觉得自己今天可能就不应该出来这一趟!

  “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徐九安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笑着问:“要不要我带你去我表哥那里玩玩儿?”

  南希连忙拒绝:“不去,打死也不去!”

  两次醉酒,两次坏事儿——

  这样惨烈的教训犹在眼前,南希这回可不敢胡来了。等徐九安配齐了裙子首饰之后,第一时间坐车回了自己的公寓。

  回家后,给维尼吃了点东西,又去浴室里洗了个澡,吃了个简单的减脂餐。

  之后,南希倒头就睡。

  似乎是白天心情不太好,晚上的睡眠也受到了影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仿佛出现在一个黑漆漆的小巷子里。

  有人骑着电机车飞速从她跟前掠过,吓得她几乎失声惊叫。电机车随即折返,停在了她跟前,车上的人下来,朝着她笑:“你就是海顿中学帝的南希?”

  南希看着那张白白净净的脸,胸腔中顿时又惊又怒,随手抄起一个什么东西,就朝着她的脸上砸了过去:“滚!”

  动作幅度太大,直接将自己也给弄醒了——

  原来是个梦!

  卧室里黑漆漆的,没有半点声响。

  南希伸手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暖橘色的灯光洒满了半张床。

  她伸手向自己的枕头下,摸出手机来。点亮屏幕,此时是凌晨三点多钟,南希的这一觉彻底毁于这个噩梦——

  其实也不算是个噩梦,那场面,那人,都是真真切切发生过的!

  她原本差不多都已经忘了,可是陆湛的突然出现,让她重新想起了那不堪的过往!

  南希深深吸气,伸手将电视给打开了。xiumb.com

  完完整整的一部电影看下来,已经六点了。

  维尼醒了,正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小爪子踩在地板上的声音虽然很轻微,但是南希还是能够听见,她起身给为你准备了早餐,随即换了身衣服,准备带着维尼下楼去转转——

  她有一个毛病,就是越是心事重重的时候,就越会给自己找事情做。平时不经常遛狗的人,在有心事的时候,也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转移注意力。

  相反越是开心,越是没有烦心事儿的时候,才会格外喜欢呆着!

  给维尼拴好了绳子,戴上嘴套和铃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才乘坐电梯下楼。

  早上空气好,清风徐徐,阳光照在皮肤上也没有特别晒的感觉。维尼尤其喜欢喷泉那边,呆着铃铛声一路撒着欢儿跑过去,不断的用嘴套蹭着喷泉旁边的雕像。

  南希蹲下来,摸了摸维尼毛茸茸的小耳朵:“出了一身汗,回头该给你洗个澡……”

  身后一阵脚步声传来:“南希!”

  她回过头去,是正在晨练的唐斯年,这也是他坚持了多年的习惯,风雨无阻!

  不过,在这个时间点儿在楼下遇到南希,可时间稀罕事儿,因为她的作息一向没有规律可言。如果没有工作的话,基本上都会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算来,这是唐斯年第一次在早上,在园区里和南希偶遇!

  “出来遛狗啊”,唐斯年伸手摸了摸维尼,像是聊家常似的问了句:“吃早餐了吗?”

  南希:“……”

  不说则已,反正她也没有吃的习惯。但是被他一说,就莫名觉得肚子有些饿,甚至联想到之前在他那里吃的海鲜汤面,碳水和海鲜,还有鲜美的汤汁——

  唐斯年笑着站起身:“一起吃点吧,昨天回家,刚好和家里的阿姨偷学了小馄饨,做给你吃!”

  南希回过神来,还想矜持一下:“我没有胃口!”

  “先去看看!”

  唐斯年说话时,已经伸手,从她手里抢过了维尼的狗绳:“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吃!”

  扔下这句话,人已经朝着公寓楼里走去。

  南希蹲在原地,半晌才回过神来:“诶,那是我的狗……”

  狗狗是南希的,不过南希觉得维尼马上就要被唐斯年收买,进而反叛自己了!

  唐斯年正大光明的将维尼带回了家,解开狗绳,卸了嘴套,从冰箱里拿了牛奶和熟牛肉,放在一个不锈钢的盆里,喂给维尼。

  南希不肯:“我给它喂过狗粮了!”

  唐斯年不予理会:“狗粮没味道,再说,哪有不喜欢吃肉的狗狗呢?”

  然后,维尼将头埋在盆子里,想一只掉进了米缸的小老鼠,大口大口,吃得格外香甜!

  唐斯年忍不住抬头看了南希一眼:“感觉——这狗跟你一样三餐不济呢?”

  南希白了他一眼,坐在维尼旁边的地垫上,默不作声。

  唐斯年去洗了手,之后从冰箱里拿了一些食材出来,问道:“要不要我教你包馄饨?鲜虾馅儿的,很适合当早餐!”

  海鲜一向是南希的心头好,几乎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鱼虾贝类。

  这是她今天没心情吃,所以懒得弄,就说:“你忙你的吧!”

  “我觉得你闲着也是闲着,所以给你找点事儿干!”

  唐斯年说话间,自己已经系上围裙,开始准备了,又问:“最近有没有什么通告?”

  南希:“没有!”

  没有经纪公司,所以几乎也没有人给她接通告。要等到她之前拍的电影上映之后,才能打开她的知名度,才会有广告商找上门儿来。

  南希站起身来,走到落地窗旁边,俯瞰了一会儿楼下,又在沙发上坐下来。

  跟前的茶几上堆放着基本法文书,还有一些本地的杂志和报纸。南希闲极无聊,随手抓起一份报纸来,左右两面翻看一下。

  凑巧是一份财经报,在一个十分醒目的位置上,刊登着一则信息:【云陆集团新任高管上任,股价上涨!】

  下面,还配着一张照片——

  南希的呼吸微微一滞:果然,果然是陆湛!

  陆湛以前也在榕城读中学,也是一个很不错,花费很高的私立中学,但是不和南希和唐斯年一个学校。

  而南希最初之所以听说他的大名,是因为此人是个混账,校霸!

  陆湛还在读中学时,就经常和校园外的人来往,早恋逃课更是不在话下——

  怎么说呢,人的某些行为,在不同的年龄段,感官也是不同的!

  就好比陆湛这个人,虽然年少时他整天逃课打架泡酒吧,听起来挺不安分的,但是在那时候,在好多中学生眼里,他就是大哥,而且还是很酷的大哥!

  既然做了大哥,那身边的小弟和大嫂肯定不少,所以说在南希的中学时代,陆湛算是个小有名气的风云人物!

  只不过再有名气的风云人物,对于南希而言,也构不成什么吸引力,因为她是有男友的人!

  她一向很专注,既然是唐斯年的女朋友,当然就对他一心一意,懒得搭理周边的男生,更何况是一个仅仅活在传闻里的陆湛!

  可是有的时候,人躲着事儿,但是事儿却不一定会躲着人!

  南希伸手揉了揉额头,这时,厨房里传来了唐斯年的声音:“过来帮我拿个碗!”

  她回过神来,将手中的报纸放回原处,抬步去了厨房,像是有些不满似的:“那个碗也要找我,你是自己没长手吗?”

  “馄饨是我包的,是我煮的,让你拿个碗怎么了?”

  唐斯年站在灶台边,看着她笑,然后伸手朝着靠墙的柜子,伸手一指,说:“就在那里面,拿两个深颜色的大碗!”

  南希抱怨归抱怨,但还是照做了,乖乖拿了两个碗来。

  此时,锅里的馄饨已经煮好了,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南希略微靠近一点,觉着自己的肚子仿佛更饿了:“仿佛——看起来还不错!”

  唐斯年笑笑,盛了两碗,放到了餐桌上。

  两人一人一碗,对坐着各自吃了起来。

  唐斯年倒是可以心无旁骛的吃,南希吃着美味的碳水,心里还稍微有点负罪感:“回去得运动房半小时,最近都胖了!”

  身为女艺人,保持身材可是日常的基本功,一刻也不能松懈的!

  唐斯年不理会她的话,问:“晚上想吃什么?我今天下班早,可以承包你的晚餐——吃海鲜锅吗?”

  南希:“闭嘴!”

  说完,速度极快的吞掉了一个小馄饨,鲜香的味道在口腔中久久不散!

  说来也怪,这个人这么讨厌,手艺却出奇的好!

  唐斯年笑了笑:“哦,你要是不吃的话,那我一个人弄好了。买点虾,再来一条青鱼……”

  南希:“反正我又不馋!”

  “所以我说了,我自己吃!”

  唐斯年吃着美味的馄饨,忽然道:“不过以后,你要是饿了,可以随时来我这里吃饭!如果我有事儿的话,就暂时推到一边,专程回来给你做饭!”

  说完,他看着南希错愕的神色,又说:“毕竟,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她的胃嘛!”

  南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唐斯年,你有点阴险哦!”

  唐斯年一脸无辜:“哦,恭喜你,进一步的了解了我!”

  南希白了他一眼,忽然道:“唐斯年,我其实——最近挺烦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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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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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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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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