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间,盛煜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快步奔到床边去,看到她眉心微蹙,自己的双手却又不敢贸然去触碰她,只觉得她此时脆弱的像是一块水晶一般,一个不小心就会碎掉似的。
他站在原地看着她,喃喃唤了声:“菲菲……”
人却是不敢动弹——
极度在意,便会束手束脚,生怕自己的某一个动作,会让她感到不舒服。
还是秘书在一旁提醒她:“盛总,快叫医生过来……”
盛煜这才如梦初醒般,伸手按向了床头的电铃。
隔壁的医生和护工纷纷赶来为乔菲做检查,盛煜于是又被挤到了一边。他站在一个不远不近的地方,在医生和护工的缝隙里看着她,心里却越发惶惑不定起来——
之前她一直昏迷着,医生和护工的态度也不甚明朗,但是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乔菲的生命体征始终正常,心电图也算是有规律。
那时候他会忍不住胡思乱想,觉得乔菲或许会变成植物人,那也没有关系。只要还有呼吸,他就能勉强安慰自己,觉得菲菲一直都在,一直陪着他。
可是现在,她突然有了异动,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心里起伏不定的时候,另一边,医生已经摘下了听诊器,道:“目前来看没什么大问题,如果乔小姐能够醒过来的话,就可以做进一步的检查了。”
盛煜缓缓走到她的床边,将她的小手攥在手里,将她鬓边的乱发稍微整理了下,沉默不语。
乔菲是当天夜里醒过来的,彼时,秘书已经下班了,专业的护工去护士站拿一些备品,就只有盛煜一个人在病房里。
他站在病房的落地窗前,静静俯瞰着医院的夜景。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有布帛窸窣的声音。回过头来,看到乔菲一手扶着床边的把手,另只手撑着床头,正在挣扎着起床。
他不由得愣住,随即迅速冲过去,单膝跪倒在床边:“菲菲……”
说话间,手已经伸了出去。半路上却又撤了回来,他看到乔菲的神色有些痛苦,半晌才伸手去按床边的按铃,将医生和护工叫过来。
于是,病房里又是一阵忙乱。
乔菲的神色很痛苦:“头疼——头部像是要裂开一样……”
昏迷了太久,嗓子有些哑,声音也有些低微,听起来令人揪心。医生很快吩咐护工带着人去做各项检查,盛煜随之跟了上去,将她的手攥住:“菲菲,菲菲……”
乔菲平躺在枕头上,只觉得身底下的床在飞速移动,头越发晕乎乎的,脑子里却几乎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只看见一群穿着白大褂的人,行色匆匆的朝着一个方向移动——
还有一个年轻男人,也在自己的头上方,她与他对视,神色里却是一片茫然!
医院里的许多仪器室,外人是不能够进入的。盛煜站在走廊上,焦急的踱步,心却始终安定不下来,也不知道她突然醒过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儿!
做完检查,乔菲只能被送回病房里。至于检查结果,还要过一会儿才能出来,医院的专家组会根据乔菲的具体情况,给出治疗方案。
等待未知结果的时间,总会被拉得格外漫长,就连过程,也极度煎熬。
乔菲从ct室出来的时候,人就已经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医生说她现在甚至虚弱,所以睡着的时间会久一点。
盛煜单膝跪在病床跟前,仍旧舍不得松开乔菲的手。她的手不算太凉,尚有一丝余温——
也正是这一丝丝的余温,在一点点的安慰着盛煜,告诉他菲菲还在,菲菲还没有离开。
死人的手是没有温度的,但是菲菲的手有!
他换了个姿势,一直坐在病床旁边。
到了第二天早上,乔菲又醒了一次。
盛煜一直在看着她,见她睁眼,几乎第一时间凑过去,轻轻唤了一声:“菲菲,你感觉怎么样?”
乔菲怔怔看着他,眼神里一片茫然——
她不记得这个男人了!
确切说,她的脑海里,除了头痛和难受之外,并没有别的东西,包括自己的身份。
盛煜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菲菲……”
声音里,多了几分失落。
他的女人在受了伤之后,忘掉了他,或许还忘掉了很多东西。
记忆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可是,她貌似已经失去了。
医生说乔菲的的颅内仍旧有淤血,只是手术一次,并不能完全清除。而病人现在的身体状况,并不能接受二次手术。
好在眼下看来,是没什么大碍的,所以只能先休养一段时间。
至于记忆,只能暂且随缘!
盛煜在很短时间内,就接受了这一现实。在他眼中,失去记忆,总好过丢掉性命!
只要她活着,就比什么都好。
乔菲在医院观察了两天,就可以转院了。
刚好,盛煜也准备回榕城去,所以他决定将乔菲和南希一起带回榕城。
快过年了,他和南希都需要过一个团圆年。而且,乔菲需要更好的治疗方案,南希也要回榕城去上小学。
他特意租了也加私人飞机,带着家人回榕城。
机场素来是狗仔们长长蹲点的地方,盛煜也遵照医嘱,给乔菲戴了一顶宽边的毛线帽,免得伤口着了风。
除此之外,就没有再遮掩什么。
爱拍就拍吧,爱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反正他们又没有做什么丢人的事情。
他带着乔菲,身后,秘书在照看着南希。
南希对这个女人有些好奇,总觉得她不像是自己的妈妈,因为妈妈最最疼她,不可能连她是谁都不认识。
她心里老是怀疑着,可是爸爸又说得信誓旦旦,导致她也很迷糊。
盛煜搂着乔伊走在前面,片刻之后又回过头看着南希,道:“希希,快一点!”
南希踩着小皮鞋,向前跟了几步,然后扬起脸来看着乔菲:“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乔菲有些茫然的看着她,有些讪讪的摇着头——
对于一个失去任何记忆的人来说,安全感成了一种奢侈品。
她没有记忆,所以根本不知道眼前人是敌是友,只能盲人摸象一般,一步步向前而行。
乔菲本来是不想和盛煜一起回榕城的。
她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是还有常识,自然觉得穿白大褂的白衣天使,比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更加可靠。
可是盛煜不肯,甚至拿了医院的缴费单子来给她看,并指着“与患者关系”那一栏的“配偶”两个字,告诉她:他就是她的老公,她在这里住院的钱,都是他缴纳的,所以她理应跟着他回榕城来。
乔菲虽然不认同盛煜的话,但是她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仿佛如果自己不跟他来融化才能,他就不会再给自己缴费了一样。
一个失去记忆,一无所有的人,自然只能听凭别人的安排。
“那你就从现在开始记住吧”,南希说:“我是你的女儿,我叫南希,上小学了!”
乔菲讪笑了下,轻轻嗯了声。
私人飞机,要比特等商务舱舒服很多,有独立的卫浴和卧室,可以供人修葺。
盛煜安排南希坐在客厅里去看动画片,然后抱着乔菲去卧室,将她放到床上,说:“睡会儿吧,等你醒了,我们就该到家了。”Χiυmъ.cοΜ
乔菲听了,很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人在旅途中,诸事未定,睡着是不可能的,但是闭上眼睛,人便可以堂而皇之的装睡,然后默默地想自己的事情。
乔菲紧闭着眼,脑子却一刻也没有停下来。
然而,她现在最最重要的,就是多休息,不能过度用脑。一旦想得多了,就会头痛不已,眉头也蹙起来。
作为一个和她同床共枕了一段时间的男人,盛煜对她在床上的表情还是很了解的。
此时,他就能觉察到乔菲并没有睡着,而是在胡思乱想。
他勾了勾唇,随即将她的小手抓在手里。
这一举动,使得乔菲立即睁开眼睛,有些戒备的看着他。
盛煜略微加重了语气:“少思考,多睡觉!”
乔菲:“……哦!”
这次,她闭上眼睛,当真不敢胡思乱想了。
一来是担心自己会觉得头痛,二来,是有些害怕了盛煜的火眼金睛。
盛煜给她拉扯了一下被角,随即起身到外面的起居室工作去了。
航班在榕城机场落地后,盛煜等人,直接被司机接回到君山别墅——
这里是当初,两人结婚时的婚房。后来两人决裂,婚房控制许久。盛煜前不久才吩咐人把这里打扫出来,佣人也很快到位。
“这是哪里?”
南希有些好奇的问,随即道:“这不是我们家!”
她以前和乔菲住的别墅不在这里,而她以前被盛煜带走时,则是住在市中心的一处大平层里。因为那里离公司近,很方便。
至于这栋别墅,乔菲还是头一次来。
“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住的婚房!”
盛煜说着,伸手将她抱了起来,一直上了二楼,推开一个房门:“呐,这是你的房间,以后就住在这里!”
那是一个粉色的公主房,里面有堆满了毛绒玩具的城堡,有小型秋千架。床单被套都是粉红色的,天花板上还有帐幔垂下来,是典型的公主风。
其实隔壁还有一间男孩房,基调和底色都是蓝色的,摆放着飞机模型,和汽车形状的小床——
两个儿童房,都是当初乔菲负责设计的。
她平时算是个比较简谱的人,即便嫁给他当上了阔太太,可是也没有什么奢侈的爱好。为数不多的几件奢侈品,都是盛煜送的。
但是设计儿童房的时候,却格外的大手笔,材料和人工,全都选择最好的。
盛煜想,或许是因为她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长大,不但物质条件匮乏,就连精神世界也很空虚,所以很怕自己的孩子也会如此,就先给孩子准备好优渥的生活环境——
那时候的乔菲,或许是真的想跟他好好过一辈子的。
可是,她终究还是绕不开心中的那道坎儿,还是泄露了盛家公司的商业机密,使得两人决裂。
盛煜深深吸气,将这些往事抛到脑后去,将南希放到地上,说:“去吧,喜欢什么就玩儿什么。想要什么别的东西,就去和管家说,她会给你买的。”
回了家,盛煜算是短暂的松一口气。
晚餐很清淡,只有几道家常的炒青菜,另外有一道红烧小牛肉,是唯一的荤菜。
乔菲重伤未愈,有诸多忌口的东西,吃的地方不能够太随意。
好在折腾这么长时间,终于有空好好吃一顿饭了,所以大家吃得也格外的香。
饭后,南希因为住新家的缘故,要到院子里和别墅里到处看看,还要给自己的小伙伴打电话,通知自己搬新家的事情。
盛煜则带着乔菲上楼回了卧室。
卧室里还悬挂着两人以前拍摄的照片,很大幅,有穿着婚纱的,也有穿着礼服的。本就是高颜值的一对璧人,再加上后期修图,显得格外耐看。
她歪着头看照片,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自己当年眼光还挺好!
盛煜这个人,不说别的,最起码脸长得是真耐看。楼下那小娃子,眉宇间也有些像盛煜,长大后估计也是个美人坯子。
“菲菲……”
盛煜端着一杯牛奶从外面进来,一眼便看到她站在墙边,正在对着墙上的一副照片出神,便走过去站在她身后,道:“这是你以前最喜欢的一张照片,特意搞了这么大,挂在这里……”
其实那时候已经不太流行挂巨幅相片了,主流审美是挂一些小一点的装饰画。
但是乔菲喜欢,盛煜也懒得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上跟她计较。他还有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所以家里的事情都归乔菲管,他只管赚钱养家。
当然,两人还有一个矛盾点,就是乔菲想要出去拍戏拍广告,他却不愿意。
一来是娱乐圈的工作很辛苦,连轴转是常有的事情。他有足够的财力让她衣食无忧,甚至过得很奢侈,所以没必要让她吃这个苦头。
二来,也是自己的占有欲作祟,担心娱乐圈这个大染缸,会污染了他的女人!
两人因为这个起了几次争执,她每次都会不高兴,但是又很容易哄,一份礼物,就能让她高兴好久。
乔菲走到床尾凳上坐下来,忽然道:“我以前——和你好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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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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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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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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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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