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朱经理的事情刚刚出了之后,她就偷听过顾平川的电话,并留下了相应证据,早就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勾当。
当初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在手心里留下顾平川的把柄。
万一有天顾平川嫌弃她,想要将她扫地出门的话,她也有了和顾平川谈判的资本。
只是,这个信息竟然到今天才能够用到。
朱经理只是顾平川与唐筝父女相争的炮灰,而他的死,也的确是顾平川让人去做的。
对于朱迪来说,顾平川,还有顾平川的所有家人,都是她的仇人。
和朱迪在一起,肯定是没有好下场的。她能设计顾绵绵第一次,就能设计顾绵绵第二次,而顾绵绵也不想在同一块石头上跌倒两次——
苏婉仪也不允许她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顾平川车祸,至今仍旧瘫在床上,而叶采薇的事情,苏婉仪也加倍还了回去,某种意义上来说,顾绵绵已经不欠唐筝什么了。
只要她不作死,唐筝后来大概率也不会拿她怎么样。
但是,朱迪可就没有这么好心了!
顾绵绵虽然很蠢,却还没有一蠢到底。
至少,苏婉仪的话,她还是肯听的。
“朱迪她是真的恨我们,恨不得将我们一网打尽!”
顾绵绵想到上次的事情,仍旧有一些后怕:上次,朱迪最最盼望的结果,大概就是唐筝被华总羞辱,然后她被唐筝打击报复。
她们两败俱伤,朱迪坐收渔利!
幸好朱迪的计谋没有得逞,不然,她和唐筝,就全都要万劫不复了!
“有些事儿,你心里有个数儿就行了!”
唐筝说完,沉默了会儿,道:“下次朱迪再给你打电话,无论提什么要求,你都要拒绝她,想怎么骂她,就怎么骂她,不必有所顾虑!”
这时候若是顾绵绵再虚与委蛇的话,朱迪肯定会有所怀疑。与其如此,还不如让朱迪断了对顾绵绵的念想。
顾绵绵嗯了声:“我明白的!”
下午,唐筝约了朱迪和她的经纪人和助理。
她暂时并没有谈合同的问题,而是请朱迪一行人参观了一下自己的公司,并美其名曰:更深层次的了解一下唐氏的企业文化,才能更好的代言这个公司。
当然,全程都有媒体记者陪同,拍下了许多照片。唐筝也给她们准备了很丰厚的伴手礼,其中不乏一些大品牌的香水和电子产品。
尤其送给朱迪的,是一枚浅粉色的钻石发夹,是唐筝之前从国外订购的,价值逼近七位数。
“到时候就戴着这枚发夹,来拍摄代言人的宣传照!”
唐筝说着,微微笑道:“很漂亮,像个小公主一样!”
朱迪听了,却只觉得讽刺!
小公主只是她自己给自己营造出来的人设,而她的生活,和成长经历,和‘小公主’这三个字,也从来不沾边!
她父亲朱经理只是个工薪阶层,只因为帮着顾平川做了不少上不得台面的事儿,才比别人赚得多。
要是父亲不死,她倒是可以像很多同龄的孩子一样,一边读书,一边学着自己喜欢的大提琴,做着音乐家的美梦。
可是父亲一死,她也被迫离开了自己从小生长的城市,不得不去一个离家万里的地方。
苏黎世很好,城市很繁华,学校也很漂亮——
但是这一切,对于朱迪来说,仿佛都不属于自己。
顾平川给的钱并不多,仅仅能够维持着他们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弟弟有病,需要经常去医院。她不会当地的语言,要很努力的学习。
再后来,顾平川给的钱渐渐不那么及时,直至戛然而止,一分也没有了。
小公主不需要为生计发愁,但是她需要!
面对着媒体镜头,朱迪依旧笑得坦然,心里却一直在想:如果当初,他父亲不为人所用,只做一份干干净净的工作,就不至于落得个英年早逝的下场!
可是,这世上哪有‘如果’呢?
朱迪仍旧保持着微笑,直到媒体散场之后。m.χIùmЬ.CǒM
“我晚上在酒店安排了一桌席”,唐筝一边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一边笑着道:“朱小姐,到时候您可一定要赏脸哦!”
朱迪的脸色有些难看。
一离了媒体的镜头,她便第一时间将头上的那枚发卡给摘了下来,似笑非笑道:“唐总会这么好心请我吃饭?该不会是鸿门宴吧?”
唐筝微微笑:“朱小姐应该不至于懦弱到连我的饭局也不敢参加吧?”
朱迪微笑,沉默。
她是真的不敢!
眼下,朱迪这边出了一点状况,她也同样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唐筝这边的事情。所以三十六计,躲为上计。
“不是不敢,是真的有事情”,朱迪抓起自己的包包,道:“不好意思,我该走了,唐总再见!”
说完,站起身,踩着高跟鞋离开了唐筝的办公室,在经纪人和助理的陪同下,乘坐综采专用电梯下楼。
才走出公司大门,正在下台阶时,迎面有人看向她:“哎呀,这不是朱迪朱小姐吗?”
言语间,一口满满的港台腔。
朱迪抬起头,一眼看到了正拾阶而上的黄老板。
黄老板一身西装革履,身材微微发福,眉宇间倒是一副和善的样子:“朱小姐,久仰久仰……”
一边说,一边朝着她伸出手来:“我之前看过您拍的广告,还看过您大提琴演奏的视频——很厉害,全能型艺人啊!”
朱迪勾了勾唇:“你好!”
说完这两个字,正准备离开时,黄老板又拿出手机来:“不好意思,我是您的粉丝,能跟您合个影吗?”
“抱歉,我赶时间!”
扔下这句话,朱迪速度极快的下了台阶,消失在黄老板的视线里。
黄老板站在原地,一直目送着她乘车离去,这才抹回身子,继续朝着唐筝的公司里走去。
“那个女人很难搞定的!”
唐筝在听完黄老板之前的遭遇之后,笑盈盈的说。
朱迪并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女人,相反,她之前一直和厉南浔混欧美那边的娱乐圈,又学过大提琴,性格偏文艺,比寻常的女星多了几分傲气和圆滑。
对这样的女人,光是砸钱,或者是献殷勤,肯定是不行的!
唐筝低头,从自己的办公室抽屉里拿出一个文件袋来,推到黄老板跟前:“这个或许能够帮到你!”
文件袋里是朱迪的全部资料,包括她从小长大的全部历程。
黄老板要是对症下药的话,或许会有胜算——
其实唐筝也并不需要黄老板和她修成正果,只要两人有了什么实质性亲密关系,那么朱迪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插足别人家庭。
而且,还是插足她大恩人顾平川之女的婚姻!
小三无论放到哪里都是人人喊打的,朱迪当然也不会例外。
坐实了她当小三的事儿,唐筝就能终结了她的娱乐圈之路!
黄老板接过文件袋来,略微有点唏嘘:“唐总可真是好算计……”
“黄老板可别和钱过不去!”
唐筝微微笑了:“您大可放心:事先答应您的好处,一分都不会少!”
黄老板笑着指了指她,随即拿着东西离开。
之后的一段时间,黄老板的确花了很多精力去追求朱迪。
他们两个的身份原本就很匹配,一个女明星,一个富商,日常出席的场合也高度重合,所以经常会在会所或者高端酒店见面。
而有了唐筝的助攻之后,黄老板显然不像那些只会送花送珠宝的凯子一样,他除了日常的嘘寒问暖之外,还特意从国外给朱迪定制了一把高档品牌的大提琴。
乐器这种东西,便宜的和昂贵的,手感明显不一样。
朱迪就格外喜欢黄老板送她的这一把,尤其扶手上,还篆刻着她名字的首字母缩写:zd。
阳光明媚的秋日里,朱迪难得不用出门工作,所以换了身家常的连衣裙,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缓缓拉起了琴。
大提琴的音质很好,搭配上朱迪的精湛琴技,越发悦耳动听。
朱迪拉着琴,一时有些忘形。
她其实很少有机会接触到这么好的琴,以前她没有钱,用不起这么好的东西。后来进了娱乐圈,钱倒是不少,只是工作也忙了起来。除了偶尔拍片子时凹一下造型之外,几乎没空拿琴。
而且,国外的好多高端品牌乐器,都是给厉南浔和纪雅希那种世家千金准备的。
至于普通人,即便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
她拉着琴,整个人都沉浸在悦耳动听的琴声里,身后冷不防传来掌声,同时伴随着的,是一个似笑非笑的男声:“真有闲情逸致啊,琴拉得不错!”
朱迪猝然一惊,手头上的琴杆都险些掉在地上。
她回过头,看着徐徐走来的厉北行,这才站起身来,声线温和的打了声招呼:“厉先生!”
厉北行自顾自的在沙发上坐下来:“黄老板送的?”
朱迪点一点头,面上看起来谦卑恭顺,心里却颇为懊恼——
原本以为厉北行在苏黎世死翘翘了,以为自己也终于脱离开他的掌控,再也不会有人知道自己那些暗无天日的过往,自己可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没想到,这个狗东西竟然还会金蝉脱壳!
厉北行将头靠在沙发靠背上,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道:“没当上音乐家,当真可惜了!”
朱迪勾了勾唇,起身去倒了杯茶水给他:“喝点水吧。”
厉北行仍旧靠在那里没有动,半晌才道:“跟唐氏集团的合约什么时候签?”
“要等到下周,那天刚好是我生日”,朱迪说:“合约已经找律师看过了,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说到这里,朱迪也感到有些疑惑:唐筝肯定给自己挖了坑,可是她找律师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都没看出名堂来。
可是,唐筝怎么可能这么好心,让自己轻轻松松的就赚到她的钱?
不签是不行的,可是若是签,朱迪又觉得自己心中没底。
许久之后,她才问:“你说,唐筝到底想干什么?”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厉北行现在正头疼,懒得去想她的事情。
而且,比起朱迪,他现在更为自己而感到忧虑。
他的钱没了,爷爷死了,厉御风将他当成眼中钉。万般无奈之下,他才不得不诈死,并通过偷渡的方式离开苏黎世。
现在他想东山再起,怕是不容易了。
但是,他也不能让厉御风的日子过得顺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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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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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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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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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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