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厉少的小心肝>第405章 一不小心就成了二婚男
  厉北行或许很爱纪雅希,但是,他的爱里,一定不包含信任!

  尤其是现在,最最核心的资料,肯定不会让纪雅希有机会接触到。

  厉北行习惯了伪装,且不相信任何人,包括从小庇护他,抚养他长大的祖父。

  纪雅希交出来的这枚U盘,里面要么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资料,要么,便是厉北行事先设下的陷阱,根本没有任何价值!

  唐筝略感惊讶:“你这么肯定?”

  “当然”,厉御风说:“因为我太了解厉北行!”

  厉家两兄妹,厉南浔的狠毒和刻薄有迹可循,而厉北行的奸诈与虚伪,却是刻在骨子里的。

  这么多年,他几乎骗过了厉家的每一个人。

  等到合适的时机,他才终于肯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唐筝有些不死心:“万一有用呢?”

  说着,朝草丛那边走去,想要把东西给捡回来。

  厉御风却一把将她拉住了:“别捡了,肯定没有什么用。再说,我想要对付厉北行,也根本不需要一个女人的协助!”

  唐筝听了,略微咂舌,随即笑着恭维:“是啊,厉总最厉害了!”

  厉御风伸手刮了刮她的红唇:“真难得,唐小姐也会主动夸赞别人!”

  唐筝:“那是怕你骄傲!”

  三天之后,厉御风和纪雅希联手召开了记者发布会,宣布了离婚的事情。m.χIùmЬ.CǒM

  现场上,纪雅希穿着一条蓝黑色吊带纱裙,裙摆又长又阔,搭配了白色皮草披肩和银色高跟鞋。

  发型也做了打理,一头漂亮的黑色卷发上,佩戴着镶满钻石的皇冠饰品,精致贵气,公主范儿十足--

  她本来就是个有公主命的人!

  即便她可以为了爱情,而把自己降低到尘埃里,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她一辈子都是一粒卑微的尘埃。

  纪雅希站在镜子前,忽然苦笑了下:她结婚那天,都没有这么漂亮!

  和厉御风的婚事,没有领证,没有婚礼!

  仅仅是一张两人貌合神离的合照,刊登在各大报纸上,宣布厉家和纪家联姻,强强联合。

  她从意大利定制的纯手工婚纱,到现在都还只能放在柜子里吃灰,从来都没有穿过一次。

  以后,或许也没有机会穿了。

  纪雅希想到这儿,深深吸气,随即起身去了会场。

  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和厉御风拉开了一段距离。

  面对无数的镁光灯,她面带微笑地向媒体记者们表示: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没有出轨,没有家暴,双方没有任何过错,仅仅是因为感情淡了,褪去最初的激情,所以决定还彼此自由。

  除此之外,她还很郑重地表示:两人离婚之后,仍旧会保持友好关系。

  两人的婚姻,对于双方家庭来说,说锦上添花:有则好,没有也没关系。至于厉家与纪家的合作关系,不会受到丝毫的影响--

  这才是最重要的!

  一段豪门婚姻的结束,只能给吃瓜群众增添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

  而两家巨型财阀集团,会不会因此而交恶,导致股市震荡,这才是股民们最最关注的事情。

  厉御风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附和了她的全部观点,一个字都没有多说。

  至于妙妙的身世,无论现在还是以后,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就不要再提了。

  反正,该懂的人,全都懂!

  拿出来再说一次,也无非是平白撕开了大家都脸皮罢了。

  开完发布会,纪雅希便先行离开了。厉御风应付了一下媒体记者,等回到公寓时,已经是傍晚了。

  唐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在看电视。今天的发布会,在电视上有转播。

  厉御风吵着她走过去,伸手将她怀里的抱枕抽出来,换成了自己的脑袋:“电视好看么?”

  唐筝嗯了声,低头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的男人,忽然摇了摇头:“这一来一回,你仿佛就成了一个二婚男了……”

  “你还有脸说!”

  厉御风说完,用力握住她的手腕:“五年前,是谁先跑的?但凡当初我能狠下心来,打断你的一条小腿,或者折断你的小翅膀,也不至于和你分开这么久!”

  可惜了,就是没能狠下心来。

  喜欢是占有,而爱,却是成全!

  他喜欢她,所以不顾一切地把她带来瑞士。他很快乐,而她很委屈。

  后来他爱上了她,不忍心让她变成一只囚鸟,所以忍着撕心裂肺,放她走了。

  她自由了,他很痛苦。

  “这五年,你过得快乐吗?”

  鬼使神差的,厉御风问出了之前从来不敢问的问题。

  他静静望向唐筝的眼睛,目光如春和景明!

  他想:如果她说快乐,那么,他五年前选择放手,很值得,也很正确!

  如果不快乐……

  唐筝:“我不知道!”

  快乐与否,并不是那么好判断的。

  而且,这五年时间里,她其实并不清闲:生孩子,产后恢复,养育孩子,回公司上班--

  年年一天天成长,她的工作也有所成就,她的确能从中感受到快乐。

  但是,她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着那张酷似他的面孔,便会时常想起自己十九岁那年,第一次看到他时的样子,那样斯文,那样干净。

  对于所有人而言,回到最初,都是一种奢望!

  其实她一直都在做错事,十八岁以前,不该太相信顾平川和苏婉仪,不该太把钟翊当成一回事。

  出狱之后,面对厉御风时,又不够勇敢。明明很喜欢,却从不敢承认,甚至不敢去肖想。

  她以为自己爱的是江驰,其实她最爱的,是她自己的面子!

  唯一没有做错的,大概就是生下了年年,生下了两人的骨肉。

  而且,无论时光倒流多少次,她都会把孩子生下来!

  唐筝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半晌,她才轻声道:“要是我再跑的话,你就--当真打断我的腿好了!”

  厉御风沉默了会儿,忽而轻声一笑,伸手拧了下她的脸颊:“傻不傻?”

  打断腿,那得有多痛?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宁愿跟着她,天涯海角,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

  瑞士一行,唐筝觉得自己收获颇丰。

  回榕城的前一天,叶青桑特意从柏林回苏黎世,请她一起吃了个饭。

  苏黎世的天气,像是榕城早秋的样子,两人照料一家唐人街的餐馆,吃了顿火锅。

  “没想到,小希会主动提出离婚这件事儿!”

  叶青桑穿着一身卡其色风衣外套,或许是因为不再跳舞,也没有节食的缘故,整个人看上去比平时丰腴了些。

  她原本就长着一张标致的鹅蛋脸,气质偏古典。小脸上稍微长了一点肉肉,看上去便多了几分古代仕女的感觉,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叶青桑一边涮着铜锅里的羊肉,一边道:“不过这几年,小希的确活得很痛苦,也很压抑。要不是妙妙,或许她早就撑不下去了。我跟她哥都觉得,离开厉御风,重新开始也挺好。”

  纪雅希有钱,完全可以独立抚养一个孩子。

  厉御风对她而言,更像是少女时代的一个梦想。她拼了命地想要去实现,结果当真实现之后,才会明白:不爱你的人,由始至终,能给你的就只有一场自以为是的梦境而已!

  梦醒了,纪雅希不想再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

  纪雅希搬出了厉家,也没有回到哥哥的别墅里。纪家房产众多,她结婚时,纪圣泽给了她好几栋房子的陪嫁,她可以随便住。

  唐筝笑了笑,说:“能想开--的确挺好!”

  叶青桑抬头看她一眼,笑着问:“你呢?你和厉总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

  唐筝反问,随后摇一摇头:“最近大约是没可能的,我们都挺忙的,没时间!”

  领证的时间是有,但是,唐筝又不想只领一本结婚证。她想再等等,等有空筹备婚礼,再考虑领证的事情。

  她一辈子就结一次婚,不想拿一个红本本来敷衍自己。

  叶青桑勾唇:“再等等--也好,那就再等等。如果足够久的话,或许……”

  唐筝笑着打断她:“或许你来给我当伴娘吗?”

  叶青桑摇头:“伴娘都是未婚的小姑娘,我已经结婚了”,她沉吟了会儿,才道:“或许,会等到我家的儿子或者女儿,给你当花童!”

  她怀宝宝了,已经两个月了。

  所以纪圣泽让她从柏林回来之后,就好好在家养胎,工作的事儿,等生完孩子之后再说。

  叶青桑也已经不再节食了,喜欢什么就吃点什么,不然宝宝的营养跟不上。

  唐筝有些惊喜:“真的?”

  提到宝宝的问题,唐筝倒像是打开了话匣子,自己怀年年时,所有的经验,全都倾囊传授。

  两人一直聊到深夜,出门时,才看到了停在门口的两辆车子,分别是厉御风和纪圣泽的。

  “明天你们回榕城,我就不去送你们了!”

  叶青桑伸手帮她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卷发,说:“保重吧。”

  唐筝微微笑了下:“嗯”,她低头看了眼她依旧平滑的小腹,说:“你也是,好好把宝贝生下来,我从现在就开始攒红包钱!”

  寒暄了一阵,两人各自上了车子。

  “青桑怀孕了。”

  唐筝一上车,就忍不住说起这件事儿:“要是个小男孩,可以和年年拜把子。要是个小女孩--嘿嘿,将来或许可以给年年当女朋友,青梅竹马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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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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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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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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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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