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五年前,在她跟厉御风决裂的那个晚上,她脑海里忽然有个不太好的想法:或许厉御风是想和纪雅希结婚的,他想将纪雅希明媒正娶,养在厉家大宅里。
而她,就以唐小姐的身份,生活在这栋宽敞豪华的公寓里,像所有见不得光的外室一样。
听说瑞士这边,有好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都是这样被富人包起来的。
厉御风如果也那样做的话,那么他就不用失去她,也不用承担厉北行案子的任何风险。
但是唐筝做不到。
她宁愿失去这个男人,也不愿意当一个见不得光的外室,生一个无名无分的孩子。
她甚至连追问一句的勇气都没有,便撂了狠话,离开他,一个人离开了苏黎世。
五年前的那个冬天,苏黎世的天气很冷,雪很大。就连一向主张环保,反皮草的她,也不得不在机场的免税店里买了件厚重的貂皮外套。
她用温暖的皮草裹住自己,温暖着自己,也温暖着宝宝。
如果当初她不离开,事情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
唐筝不知道,也从来不敢去想这个问题!
说出去的话,再也追不回来。而他对她的恨,也轻易得不到释怀。
想太多,也不过是徒增烦恼而已!
重新回到这里,并不是因为缘分未了,而是他对她的偏爱,可以原谅她的一切不美好。
他的偏爱,是她的救赎,是她唯一的光,也是她用余生去成全的东西。
“我给管家和保姆都放了假,所以今天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
厉御风先一步进了屋子,随手脱掉了大衣,扔到了一旁的沙发上。
之后,他才走到落地窗边,抬手将罩在巨型变形金刚上的帘布扯了下来。
家里的其他房间都是菲佣在打扫,唯独这个变形金刚,一直是厉御风自己打理。
变形金刚地上坑坑洼洼的地方很多,需要仔细擦拭。而且,它不是一体的,而是组装而成,不小心的话,就会弄散,厉御风总是不放心别人动手。
“老伙计,我回来了!”
厉御风和往常一样,抬手和变形金刚打了声招呼,随即笑了声:“我还带了你的主人回来……”
说完,回过头,唐筝仍旧站在门口。
她一只手扶在门框上,茫然四顾,有些踌躇。
“怎么不进来?”
厉御风说着,走过去拉过她的手来,带着她一直走到变形金刚旁边,说:“你不在的时候,就它陪着我。它比你老实,不会乱说话,也不会乱跑!”
唐筝:“……”
前一句还算是人话,后一句听得她直翻白眼!
“好啊!”
唐筝松开了他的手:“既然变形金刚这么好,那让变形金刚陪着你好了,我走!”xǐυmь.℃òm
她说完,笑着转身——
自然是没打算真走的,可是走到门口,却也没见人来追她。
唐筝:“……”
中途反悔是不可能的,只能硬着头皮去转动门把手。
转一下,没动静;再转,多拧了几下。
身后传来厉御风低低的笑声,她这才回过头去,第一眼便瞧见了厉御风手里的遥控器——
她几乎忘记了,公寓里的全屋智能系统。门已经被锁了,总遥控就在厉御风手上。
“当初就应该这样!”
厉御风扔下了手中的遥控器,走到门口,将她按在了门板上:“五年前就不应该让你走!”
身为男人,应该赋予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一种特权:矫情!
所以五年前,如果他把她说的一切,做的一切,全都当成是在犯矫情的话,哄哄她,带着她出去玩玩儿,或许她就会想通,就会留下来!
那样的话,他也就不至于跟她分开这么久。
明知道她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却还像模像样地遵从了她的话,放她离开了自己的身边——
厉御风现在回想起来,觉得五年前的自己,简直蠢到无可救药!
“这回,你可别想走!”
厉御风凑到了她的耳边,一口咬住了她最敏感的耳垂,轻轻吮吻着:“你喜欢的室内秋千我已经买回来,安装好了——如果你还是要走的话,别忘了带上我!”
他可以主内,给她做饭带娃,照顾她的生活;他也可以主外,赚好多好多的钱给她花。
如果她什么都不想做,他也能内外兼顾,让她生活得像是古堡里的公主,娇生惯养,不知人间险恶。
她以前吃了太多的苦,也受了太多的委屈,厉御风只觉得弥补给她再多都不够!
“筝筝,你早就该回家了!”
厉御风用额头抵着她的,许久未曾动:“我也一样!”
她不在,他觉得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称之为自己的家。
庆幸,她终究还是回来了,还给他带来了年年。
他不再是一个人,他终于和所有的男人一样:有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
卧室里很干净,床又宽又大,但是只有一个人的枕头——
唐筝是第一次在这里留宿,而家里多余的东西,平时都是管家收着的。
厉御风懒得打电话问,反而津津有味地跟她挤在一个枕头上。有些不舒服,索性将枕头抢过来,把自己的手臂递过去:“这个给你枕!”
唐筝颇有些怨念,伸手在他的手臂上拍了下:“硬邦邦的,不舒服!”
厉御风哈哈笑了起来,索性抬手用力扯了下被子,将两人都蒙在下面:“嗯,你说得没错……”
唐筝:“……”
一夜欢愉,之后便是深深的疲倦!
极度疲惫之下,别说是枕着某人硬邦邦的手臂,唐筝觉得自己就算是躺在桥洞子里,都能睡得很香!
早上时,佣人管家和佣人已经纷纷过来上班了,给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早餐。中餐西餐都有,琳琅满目摆了一大桌子。
餐厅也有落地窗,厉御风在里面养了各种植物,空气极好。边吃饭边赏花,令人的心情也随之变好。
饭后,两人简单收拾了下,开车去厉夫人那里。
今天是厉夫人的生日,厉御风订好了酒店,要带着家人出去吃顿饭的——
原本应该早一天回来的,在苏黎世休息一天,之后再给厉夫人过生日。结果华总的事儿起了点波澜,所以就晚了一天,时间也变得有些赶。
回到厉家时,厉夫人的那栋小楼,已经彻底变了样子:
原本干净整洁的一楼地板上,摆满了小孩子的玩具。金刚侠的零件散了满地,各种小汽车小坦克横七竖八地摊在地上。
隔辈亲的威力是巨大的!
还不到一天的功夫,厉夫人一口气办了好几家品牌玩具店的VIP,恨不得把全城的玩具,全都搬到家里来,供她的宝贝孙子一人独享!
就连厉夫人原本用来喝下午茶的小桌子上,也摆满了炸鸡翅和炸薯条,甚至还有可乐和碳酸饮料。
厉夫人坐在沙发上,看着孙儿高高兴兴地在自己眼前跑来跑去,心情变得格外好。
之前厉御风就说生日要给她一个惊喜,她还有些不以为然,以为不过是些珠宝首饰什么的,没想到,竟然是个活宝贝!
厉御风拉着唐筝,绕开了地上横七竖八的玩具,坐到沙发上:“妈,您有点太夸张了……”
说完,还有点怨念:“我小时候都没这待遇!”
后一句,倒是实情!
厉御风小时候被父母给予厚望,每天都有学不完的东西,玩具对他来说都是奢侈。
就连唐筝也笑着道:“是啊,不能让他把房间弄得这么乱——其实在家里,他都会自己整理的。”
厉夫人笑道:“没关系,小孩子嘛——再说,你们是他父母,当然要费心教育她。我是当祖母的,能宠着就宠着一点,就像御风小时候也一样,最疼他的是爷爷奶奶!”
虽然对厉爷爷有些微词,但厉夫人一向不是个喜欢颠倒黑白的人。
厉御风在笑的时候,爷爷奶奶的确很宠爱他。他也喜欢到爷爷奶奶那里去,因为可以免于功课。
唐筝听了,觉得她说得颇有几分道理。
她没有爷爷奶奶,但是小时候,她最最喜欢的人,却是外公。因为外公宠着她,也纵容着她的天性,不会让她感到拘束和乏味。
晌午时,四人一起坐车出门,准备出去吃饭。
在车上时,厉夫人抱着年年,给他介绍着苏黎世的风土人情,并且告诉他:将来要好好学习,最好能考上苏黎世的学校,那样就可以来这边读大学,就能经常见到奶奶。
年年回头看她一眼,然后甜甜地笑了:“嗯,好啊!”
小孩子很敏感,知道谁是真的心疼自己!
“对了”,厉夫人像是想起了什么,朝着厉御风问道:“你在榕城时,见到厉北行和林南浔兄妹俩了么?”
厉御风先是点头,之后又摇头:“他们还算是安分,基本上没出来给我惹乱子!”
他们如果不主动冒头的话,厉御风也是懒得搭理他们的。
不过,一直居于人下,可不是厉北行的风格。
他必然会有所动作,但是厉御风暂且没法得知,只能先按兵不动!
他想了想,又笑着道:“想必我离开之后,厉北行在苏黎世没占到便宜,所以才去的榕城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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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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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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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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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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