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御从来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因为自己有多么凄惨,就把自己的残忍行为合理化。
“我没有办法强迫你原谅我母亲,但我希望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池御温声说,哪怕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能够弥补她,他也会很欣慰的。
陆念一沉默了会儿,才说:“我想离开波士顿!”
池御:“可以!”
之后,陆念一的一切身份证和护照,都是池御帮忙办理的。
他还帮她预订了特等舱的机票,并亲自送她去机场。
“如果将来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打这个电话找我!”
池御说着,将一张名片,放到她的手心里:“这个你收好了。”
虽然不是他的亲妹妹,却是他母亲曾经亏欠过的人。池御对她总有一种责任感在其中,如果有能帮到她的地方,他绝对不会推诿。
陆念一却轻轻摇头:“谢谢,不给,我该做的,已经全都做完了!”
希望将来,她和这里的所有人,都不再有交集。
山水不相逢,各自安好!
-
五年后,S市。
陆念一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将身边的小衣服一件件叠整齐,放到跟前的奥特曼行李箱里。
她一边收拾,一边嘱咐道:“到了飞机上,千万别紧张,你妈咪肯定会准时在机场接到你的。还有,如果你有问题的话,一定记得找空姐!”
站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名叫年年。
他挠了挠头,嗯了一声,又说:“我当初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是,知道我们家年年最棒了!”
终于盖上行李箱,陆念一又从旁边拿过一个小小的盒子来,打开给他看:“这条项链是我买给你妈咪的,不用托运,放到你的小书包里,回家记得给你妈咪,她最近喜欢这个牌子的项链。”
年年凑过来,看着静静躺在黑丝绒衬垫上的宝石项链,忍不住眼睛放光:“干妈,你能不能给我也买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
陆念一忍不住笑,把盒子关好,放到他的小书包里:“男孩子也戴项链吗?”
年年一脸认真:“我要送人的!”
“送谁?”
“幼儿园大班的俏俏!”
陆念一:“……”
乱七八糟的,什么鬼?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早熟吗?
“好啦好啦”,陆念一把收拾好的行李推到一边:“明天要送你上飞机,要早点睡觉。”
幼儿园马上就要开学了,小年年的暑假生活也走到了尽头。
年年没什么亲人,平时最最喜欢的,就是陆念一这位干妈,所以几乎每一个寒暑假,都要跑到陆念一这里住上一阵子,在S市玩儿够了才肯走——
这似乎都已经成了他的惯例。
不过玩儿归玩儿,到了该上学时候,还是得乖乖回家的!
所以第二天上午,陆念一准时将人送去了机场。之后,将航班信息发给了她徒儿,并附上一条短信息:【货已发出,注意签收!】
半分钟之内,收到回复:【收到!】
言简意赅,倒是没有多余的废话。
傍晚,唐筝回到家时,就看到在沙发上坐着,一边吃水果,一边看动画片的小男孩。
五年时间过去,唐筝又重新回到了唐家的那栋别墅里。
她请了管家,请了佣人,还有了一个儿子——
勉勉强强,也算是一个家了!
当然,对于唐筝而言,除了家之外,她还有唐氏集团。
外公的基业,她一定要延续下去。
“呀,回来啦!”
她放下手上的公文包,凑过去坐下,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问道:“这次去S市玩儿得开心不开心?你干妈最近还好吗?”
虽然两人经常视频聊天,但是毕竟身处两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
没办法,两人都忙!
倒是游手好闲的年年,可以借着寒暑假,穿梭于两地。
“都挺好的”,小年年面上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但是妈咪,你又没有去机场接我!”
害得他要高举起双手,才能勉强够到推行李的小车扶手,还得像蚂蚁搬家一样的卖力。
唐筝笑笑:“没办法,妈咪忙嘛,因为要赚钱给你买奥特曼。再说,谁让我儿子有本事,独立能力强呢?”
当然,小年年肯定不会知道:他的每一次行程,唐筝都有派人暗中保护!
好歹是自己的亲儿子,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穿梭于榕城和S市之间?
不过,对他的保护要是从明处挪到暗处,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可以早早锻炼他的独立思维,还能让他的存在,变成一个秘密!
唐筝伸手刮了刮他的小脸,说:“好了,去洗洗脸,带你去吃大餐!”
忙了一天,此时肚子里空空的,急需一顿饕餮盛宴来填补。
盛夏的傍晚,母子两人到私人会所里去吃杭帮菜。
年年一边吃,一边絮絮叨叨给他讲了很多陆念一的事情:“干妈最近带了好多年轻漂亮的叔叔,其中一个街舞跳得特别好,还有一个喜欢戴着耳钉……”
然而,实际上是陆念一从美国回来以后,重操旧业做起了经纪人。最近她正在带几个从韩国回来的练习生,据说是准备力捧的。
唐筝其实对这个不太感兴趣,所以就没有多打听。
饭后,唐筝戴上一顶宽边帽子,搭配墨镜,拉着念念从会所里出来。
开车回家时,赶上小高峰,一条街的车子都堵成了长龙。
唐筝遇到这么多次堵车,人仿佛也变得有些佛系了。而且,她最近时间也不是很忙,刚好趁着堵车,和年聊天。
话说到一半,有人敲击自己的车窗。
回过头一看,是一个卖花的小男孩。
不知道怎么的,看着就是有些眼熟,一时间却又想不出来什么时候见过。
小男孩手里拿着一捧玫瑰花:“小姐,买花吗?”
唐筝:“……”
好吧,算他是病急乱投医,竟然没看穿自己是个单身狗,反而推销这种象征爱情的花朵给自己。
她没有多说,直接递出去一张百元钞票。也不知道具体能买多少花,反正小男孩递给她一大把,她随手接过来,就放到了后排座位上。
小小年纪出来卖花,还是很值得同情的。
至于看着眼熟,大约是有缘分吧,奇妙的缘分!
隔天,唐筝开车去咖啡馆,是之前和客户约好的地方。
客户还没有到,她给自己点了杯咖啡,一边喝,一边和助理聊一些合同细节。
因为没有包房,所以咖啡厅里不止她一人,甚至还有人在刷直播,音量完全外放,吵得人脑壳疼。
唐筝侧耳听了一听,似乎是个年纪不大的孩子,正在直播吃芥末。她转过头,下意识地朝着某人的手机屏幕看过去。ωωω.χΙυΜЬ.Cǒm
的确是个年龄不大的男孩子,手里拿着勺子,一勺勺地挖着碗里的芥末,被辣得泪水直流——
唐筝忽然心中一动,突然就知道那个男孩子是谁了。
他和昨晚上卖花的男孩是一个人!
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顾卓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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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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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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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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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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