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那时候,她真的太小了,还没有足月。躺在襁褓里,被保姆抱着,除了吃就是睡,连吮手指都不会。
他也贪玩儿,没什么耐心。因为觉着她长得丑,看一眼之后,就再也不肯理她——
倒是错过一段青梅竹马之情!
如果后来,从榕城离开后,可以经常去她家就好了。
那样的话,她或许就不会爱上钟翊,日后更不会有江驰什么事。
“我是先遇到的唐筝!”
厉御风又强调了一遍,之后才说:“后来回到榕城的第二年,你才出生。”
纪雅希愣住,随即扯了扯嘴角,什么也没说。
心里却忍不住在想:她可真悲哀,连先来后到这一理由都没有了。
暂时没人过来打招呼,唐筝忍不住问厉御风:“你头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是不是特别丑?应该让你挺嫌弃的吧?”
厉御风:“……”
丑是真的,嫌弃也是真的。
当然,二十多年后的真香定律,也是真的。
他笑笑,自然是不会承认的:“怎么可能?你小时候就很可爱,比好多小孩走漂亮……”
“骗人!”
唐筝断然说:“我看过我小时候的照片,的确不好看,像个小老头,看着还脏兮兮的!”
而那时候的厉御风,大概白白净净的,是一个又漂亮,又有气质的男孩子。
想到这,唐筝忍不住唏嘘:“我最难看,最狼狈的时候,仿佛都被你给看到了。”
包括她日后坐牢,梳着难看的短发,穿着灰扑扑的囚衣的样子。
她一向爱美爱面子,可是他见到她时,她多半都丑兮兮的。
厉御风搂过她的肩膀,隔着她的长卷发,轻轻吻着她的太阳穴:“胡思乱想可不是个好习惯,而且我比你大,过几年就到了中年发福的年纪了。到时候,还希望美貌如花的唐小姐不要嫌弃我!”
唐筝听了他的话,无端想起男人挺着啤酒肚,大腹便便的样子。xǐυmь.℃òm
她脑海里勾勒出来的人,身材是臃肿的,可是脸却依然是帅气而矜贵的——她就没有见过他落魄难看的时候。
纪圣泽很快从客房里出来了。
今天他是寿星,也是主角,不能总不露面。
“她呢?”
唐筝问:“她没出来啊?”
纪圣泽迟疑了下,道:“青桑说她有点累……”
“那我去看她一下吧”,唐筝说。
按照她对叶青桑的理解,她是很难在陌生的环境里休息好的。
今天是她第一次来纪家,肯定有诸多不便。如果身边有人陪着,就会好很多。
纪圣泽也正是这个意思,只是一直没好意思说出口罢了。唐筝既然主动提起,他连忙点头应承:“好好好……”
一边说,一边叫过一个佣人来,带着唐筝去客房。
唐筝和佣人一起离开,厉御风才忍不住回头看纪圣泽一眼,面上带笑:“看来,纪少这次是真的要洗白上岸,找个女人结婚咯?”
纪圣泽微笑,反问道:“怎么,不行么?”
“当然行!”
厉御风伸手和他碰了下杯:“祝你早日抱得美人归!”
另一边,厉南浔很快找到了纪雅希。
“听说那个坐轮椅的女人,是你未来的嫂子?”
厉南浔一脸好奇:“她可是唐筝的好朋友,你们之前在榕城见过吗?”
纪雅希看了她一眼,强调道:“以前见过,不过她只是出了车祸,伤到了腿而已。等做完了复健,人还是能正常行走的!”
虽然在榕城时,她对叶青桑的印象并不是很好,但是此一时彼一时。
那时候她是唐筝的好友,也就是纪雅希情敌阵营里的人,她当然百般看不顺眼。
但是现在,是哥哥喜欢她,并且准备明媒正娶,跟她结婚。所以就算是她再不喜欢这个姓叶的,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姓叶的整容脸,就是她未来的嫂嫂,将来会跟她哥哥一起生活。
要是她和哥哥在一起有了宝宝,那就是纪雅希亲生的侄子侄女,有血缘关系连着的。
哥哥喜欢的,纪雅希纵然做不到爱屋及乌,可也不能像以前那么讨厌了。
她又看了看厉南浔,温声道:“你对我哥哥的心思,我其实也是知道的——但是这种事儿,你也知道,没办法勉强的嘛……”
再说,她也不是没给厉南浔创造过机会。
哥哥在家时,她经常打电话叫厉南浔来玩儿。偶尔哥哥的饭局,她也总是叫上厉南浔一起去蹭饭——
好朋友做到这个份儿上,就已经够了,她总不能拿绳子硬生生的将两人给捆绑在一起!
纪雅希骄纵归骄纵,但还不至于蠢到不可救药,更不会分不清亲疏远近。
“其实他们俩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了”,纪雅希又说:“之前在榕城见到她,我哥就很留心了。后来借口又去了榕城几次,到底把人给追到手了……”
厉南浔叹一口气:“是啊,他无论做什么,都那么的持之以恒!”
“你也别太难过了,凡事顺其自然吧!”
纪雅希还想再安慰她几句,可是看了看表,自己该做的事情也到时间了,便没多说什么,只是道:“你先在这儿好好玩儿,我到别处去看看。”
说完,撇下厉南浔离开了。
厉南浔看着她的背影,略微犹豫了下,随即紧跟了上去。
好友过生日,厉御风今天喝得有些多。
他在罗马立柱那边靠了一会儿,正准备去自助酒水餐台那边,恰好有佣人走来,手上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的是一杯柠檬水。
“厉先生,喝点水吧!”
那人是纪家的老佣人,厉御风之前几乎每年都要来参加纪家兄妹的生日party,早已经被家里的老人所眼熟了。
厉御风没怀疑别的,直接接过来,一饮而尽。
柠檬的酸甜和清爽,使得他的头脑略微清醒一些
佣人将杯子收好,很快做别的事情去了。
一楼客房里。
纪雅希从浴室里出来,对着镜子看向自己:微卷的长发,白白的皮肤,精致立体的面孔,眉眼间皆是风情——
天生丽质,又是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岁!
可是,为什么他会不喜欢呢?
纪雅希伸手摸着镜子里的女人,明明这么美,又这么有气质……
她顾影自怜时,客房的门砰的一声被撞开。
带着一身酒气的男人闯进来,微微泛红的眼睛盯住了她:“小希……”
纪雅希的神色一下子变了:“你——你竟然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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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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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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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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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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